宜兰县即将噶玛兰罗东巡检改为宜兰县典史。基隆通判续于分省案内奏改为抚民同知。
台东直隶州
光绪十四年,奏准于后山地方,将埤南同知裁撤,改设直隶州知州一员,驻札中权扼要之地水尾;将埤南旧治添设直隶州州同一员。水尾迤北为花莲港,添设直隶州州判一员。其台东直隶(州)统辖后山事务,按年在盐余项下,提给银七千两,以资办公。其旧治埤南同知所有口费,改归安平县管理。
查台东为台极东,倚山沿海,内防生番,外控日本诸夷。城署未成,农商少聚,现台东直隶州仍驻埤南。
台湾镇
台湾镇一员,雍正十一年,议准照山、陕沿边之例,为「挂印」总兵,带方印,驻台湾府城。标下中左右三营游击各一员,中军、守备各一员,千总五员,把总九员,分防南北中三路。今销去「挂印」,归台抚节制,改设城守营参将一员、左军千总一员、右军守备一员、镇中营游击一员、安平游击一员。
澎湖镇
澎湖为闽、台门户,须设重镇,以资守御。奏准将澎湖副将,与海坛镇对调。嗣后澎湖镇总兵缺出,照例恭候简放。海坛副将,仍作为外海水师题补之缺,以符旧制。
查澎湖镇系属新设,缺分之瘠苦如前,而官职较崇,费用尤钜,自不能不优予津贴。光绪十三年,由善后局详准:将澎湖盐务归镇管理,按年于盐余项下提给办公经费。新议平番三千两,遇闰匀给,以资办公。
凤山县
凤邑纵横百余里,本城道路适中;前弃旧城而移此,必非无意。北六十里至大湖,西二十里至旗后,南三十里至东港,再六十里至生番境,各处村庄疏远,零星聚居多,大乡大族尚少。惟东至下淡水,直趋内山一带数十里中,人烟稠密,土田沃饶,俗善战斗。其尤富足而强悍者,则为粤庄;与闽庄素不相能,无和睦之谊。
彰化县
彰邑地处中权,旧有十五堡,分庄一千有余。自分治后,幅■〈巾员〉尚广。滨临海口者,民情稍觉循良;偪近内山者,著名犷悍。路通南北,其不逞之徒,以内山为逋逃渊薮。匪类据险要为巢穴,平日厚固竹围,高筑铳柜,明为防敌,实则拒官,素称难治。
嘉义县
嘉邑居中扼,靠山、面海。近山则有南路之茅港尾、下加冬、东南之店仔口,北路则有他里雾、大莆村、打猫街、东北之斗六门等处;近海则有布袋嘴、盐水港、北埔、笨港等处,均属通津要冲。斗六、盐水港、笨港,尤为水陆阨要之区。匪徒出没啸集,则莫如东南之店仔口、北路之打猫街。故盗寇之为患,不急于海而迫于山。
北埔之吴姓不下数万丁;次则下双溪之侯姓、蒜头之黄姓、湾内庄之陈姓、笨港之蔡、许、杨、陈,皆系聚族而居。素恃丁强,每行不义(现他里雾、北埔、笨港、斗六等处划归云林)。
苗栗县
苗栗系新竹划分,设县城于梦花庄,承买民地,种竹为城,背山面海。北邻新竹,南接台、彰,民以闽、粤分籍,而社番亦逼处其间。民情最为强悍。
鹿港同知
彰化县属鹿港,原有中路同知一缺。光绪十四年,台湾分设郡县后,经台抚刘省帅会同杨石帅,将划清县境所辖情形,具折陈奏,请将鹿港同知裁撤。嗣龙丞吉铭,查明鹿港究为中路最要口岸,沿海一带,人烟稠密,商贾辐辏,民情浮动,时虞滋生事端;而距彰化县城多至二十里,有鞭长莫及之势,请将南投县城移驻鹿港,以资弹压。鹿港沿海一带之马芝、二林、深耕、线西四堡,归为分防地段;其余仍由彰化县典史专管。南、北投两堡,与鹿港界不毗连,复归台湾县典史管辖,各专责成。
由邵筱帅据情奏准,颁换印信。其廉俸役食等项,悉各于原款内开支,名为彰化县鹿港分防县丞。
。通商
铁路
淡属水转脚召洋匠创开铁路,径达基隆。狮球岭山洞亦已凿穿,两边峭壁间,多煤苗沙穴,一遇风雨,时虞坍御。由铭军三营队伍修筑,已成坦途。间有低洼数处,均经填实。
中路工程,开抵新竹县界。七堵为淡水至基隆铁路必由之处,前建桥梁屡坍,嗣贾道之协戎督工改造。五、六堵亦由党幼虞刺史改建长桥,另由高楚珩军门派队按段修竣。目下火车由水转脚驶行,直达坡角,往来迅速,商民利便。设有票房五所,统归本地商人承办。
刘宫保拟由台北接开直达台南,惟有大甲之阻。林时甫星使曾带中西工匠,绕溪巡视。拟起建铁桥,以资利涉,而迅流湍急,桥亦不能站柱。绕溪有两道可通:一土地平衍,惟稍窵远;一路径较近。以是,论者各执一见。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