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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台阳见闻录-清-唐赞衮-第6页

不毗连,复归台湾县典史管辖,各专责成。由邵筱帅据情奏准,颁换印信。其廉俸役食等项,悉各于原款内开支,名为彰化县鹿港分防县丞。
。通商
铁路
淡属水转脚召洋匠创开铁路,径达基隆。狮球岭山洞亦已凿穿,两边峭壁间,多煤苗沙穴,一遇风雨,时虞坍御。由铭军三营队伍修筑,已成坦途。间有低洼数处,均经填实。
中路工程,开抵新竹县界。七堵为淡水至基隆铁路必由之处,前建桥梁屡坍,嗣贾道之协戎督工改造。五、六堵亦由党幼虞刺史改建长桥,另由高楚珩军门派队按段修竣。目下火车由水转脚驶行,直达坡角,往来迅速,商民利便。设有票房五所,统归本地商人承办。
刘宫保拟由台北接开直达台南,惟有大甲之阻。林时甫星使曾带中西工匠,绕溪巡视。拟起建铁桥,以资利涉,而迅流湍急,桥亦不能站柱。绕溪有两道可通:一土地平衍,惟稍窵远;一路径较近。以是,论者各执一见。惟邵筱帅洞悉情形,力阻其议,不独为撙节财用起见,而谋虑固深且远矣。
开山
同治十三年,沉幼丹制军渡台,督率文武,次第开辟山路。南路由内埔、昆仑、诸也葛,大猫厘等处,而入埤南。北路由苏澳、大南澳、三层城、马邻溪、鲤浪港等处,而抵加礼宛、秀姑峦。中路由大坪顶、大水窟、凤凰山、茅埔等处,而抵霜山。计三路开地各数百里、百余里不等,均系束马悬车,缒幽凿险,随时创碉设堡,甚费经营。
车票
台湾铁路,自大稻埕以迄基隆、新庄诸处,共设票房数处。去冬由粤商包办,获利无几,办理亦不妥善,仍改由党幼虞直刺经理。嗣以铁路四通八达,火车来往,多有假公济私及所载货物、并非官用、而隐戤官场者,若不严定章程,恐于商务终无裨益。遂酌定一切,禀明刘宫保批由善后总局出示照办。其略云:十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奉爵抚批:本总局详据铁路商务局党委员遵札核议俸公人等官用对象装载火车收费定章,缮折据情请示各缘由:奉批所拟奉公人等及官物饷械分别买票收费章程三条,准即照办。嗣后,搭坐火车及装载官用货物,均须照章买票。计粘单一纸,计开:
㈠署、局、营、关奉公人等,各有差费、饭食,应请通饬一律买票搭车,不得借口奉差,致坏商务。惟遇有更调兵勇,请抚辕中军先期移知卑局,以便分饬票房火车各司事,遵照办理。
㈠官用货物,似宜免给载费。特恐一出免单,势必纷纷舛错,莫可究诘,转于商务有碍。应请通饬:无论何项货物,均须照章买票装车,以希划一。
㈠饷银军械等项,凡有宪局提到大批银两及由外洋购来机器、军火,应请饬支应所、军械所分给凭移,以便照办。其余慨不得免给载费,以重商务。
台湾铁路章程
全台商务总局,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湾奏办铁路商务,原为通商便民起见。惟山路崎岖,工程浩大,必须分段兴工,方期早日蒇事。现已逐渐告成。查大稻埕至锡口一带,火车早经通行。现奉爵抚宪谕:大工未竣,本不便遽行搭载,然念该处为行人必经之道,既由外洋购到货、客各车,自当先行试办,以便商民。大稻埕、锡口附近车路地方,各设票房,按名取值,以便该商民买票搭车。除择于十六日开办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往来商民一体知悉:如欲乘坐火车以及货物搭载,即向各票房按照定价买票,以便登车。倘有额外索费等弊,准该商民投局禀揭,以凭究办。切切。特示。计开章程:
㈠台北至锡口,搭客一等座,洋三角;二等座,洋二角;三等座,洋一角。
㈠小孩五岁以内,不出车价,五岁外至十岁减半。
㈠台北至锡口,客货行囊每石洋一角;五十斤减半,多寡照算。
㈠搭客车内,不准携带对象,致占地步。
㈠客货行囊凭票另载货车,装满封锁;到时,由验票司事凭票验发。
㈠细重货物,按轻重取价;粗须货物,按方位取价。
㈠搭客必先向票房买票,凭票发车。
㈠搭货行囊,亦由票房买票,发给牌记二个。一系于货物装车,一交客执,以便到时验取货物。
㈠凡客位及货物,有票方准上车。倘有人货无票者,一经查出,人货皆加倍示罚。倘验票司事舞弊,亦从重议罚不贷。
㈠搭客未至码头,不准下车。缘火车驰行甚速,关系匪轻,违者加倍示罚。
㈠每处派书票一人、收钱一人;开车时,则发票;车到时,则收票;以便互相稽查。
㈠车中派验票司事一人,专管装卸货物、稽查客车,倘或瞻徇情面,有淆定章,查出究办。
㈠火车须守定章,中途不许停车,致生弊窦;违者,议罚司车洋人。
㈠每日载客与货若干,按日报明票根,车价一并呈交总局,以凭稽核。
㈠洋银按时作价,不许浮收;查出弊端,立即重罚。
㈠客位货物,不准以多报少;倘有此弊,定即议罚革退不用。
樟脑
樟脑一项,为台湾出产大宗。从前,因生番屡出滋事,内山樟木不能斫伐,以致樟脑无出。现在生番一律归化,民间煎熬樟脑,业经查照旧章,归官办理。由督办全台税厘总局沈方伯出示晓谕商民,以后如有愿备工本煎熬樟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