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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台湾日记与禀启-清-胡传*导航地图-第11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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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带栋字副营总兵余保元自领中哨一、二、四、五、六队及左哨一、四、六、八队驻此。前哨二队另驻清水沟;据称阻水不能调来。亦因无地设靶,故未校阅。二十日由集集街起程至水社,二十一日至埔里厅,均午后即大雨。二十二日管带中路屯兵营守备余步青调集该营左、右、后三哨及中哨一、二队,前哨五、六、七、八队,于城东五里之蜈蚣仑点名校靶。除签出外,人尚足数。惟能中三枪者只有一人、能中二枪者只有十人。甚或一队之中无一枪能中靶者。
校阅未毕而大雨至。驻云林、西螺、涂库、麦寮者亦赶至。挨册中排列名次而点之,皆有应者。复于册中挑唱一名,则彼此互相顾望而不能应。其中显有雇人冒顶情弊。其奉云林县差出之十一人,亦不送呈补点。队伍不实可知。该哨驻云林,距埔里厅九十里,管带官鞭长莫及,责在分防之哨官。应否饬令该管带另换妥员接带,伏乞宪裁。伏查该屯军除中哨八队分驻云林外,该营官自领以驻埔里厅城者,只有中哨一、二两队。其前哨一、二、三、四、五、六队分驻新城白叶坑一带者,为自集集街东北入埔里之孔道。
新城距厅六十里;卑职二十日、二十一日沿途经过,均已逐堡查点。其七、八队及左、台、后哨分驻于厅之东、之北、之西者,距城皆在二十里之内;而厅东之蜈蚣仑,为山内南番、北番出入之总口。南番归化久,出亦不滋事。北番万雾等社则时出杀人。厅民深恶而痛绝之。即官欲招抚,民亦力阻而不听。盖恐既抚之后,不能禁遏其出,道路为番所熟悉,出则不能复制故也。西北小埔里、三条仑、大埔顶等处,为通大墩新开之道。其第四十八堡,与栋字隘勇副营所驻之第一堡相接。
查该屯军分驻小营共十有二、小堡共五十有六;每小营不过二队,每小堡只驻四人。兵分力弱,自不待言;不能合操,不能训练,亦不待言。该管带接带此军未久,未及整顿,系属实情。似此零星琐碎之队伍,即欲整顿,亦似甚难。理合据实陈明,并令开具分驻处所、道里、人数,详细清册,呈请宪核。卑职于二十三日起程,由小埔里、三条仑、大坪顶等处,沿途查阅各小营、小堡形势,接查栋字隘勇副营分防处所,以至北港溪。因连日大雨不止,溪水陡涨,阻而不能行,故于北港暂停一日,合并声明。
除将点名打靶名册封呈营务处查核外,谨将查阅中路屯兵等营情形详细申报。伏请宪监。须至申者。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二十五日,由北港溪起程,折而北,五里曰三飧埔。又五里曰水长流,溪不甚,(纲按:甚字下似遗大字。)水甚涨而溜急,不能涉。是日,溪南所查点各堡中哨、右哨之勇皆令随至,拟过溪校靶。左哨亦集于溪南以待。乃令两岸偕作垒石为矼,伐木为梁。未成,而大坪顶之西堡报卯刻生番出草,杀行路一人,取其首而去;遂令溪北之勇皆各归防。至午,桥成,过溪查点左哨兼校靶;赏用前门枪中者洋银十二圆五角,赏用后门枪中者银六钱。复行二十里,宿于三只寮。
闻此处地最高,遂登绝高山巅,西望台湾、彰化及大甲、二林等港以至于海,东望埔里及以东番社各山,皆无有高于此者。惜东山尚有雾,不能见海。中路为全台最宽之处,若以鸟道取直计之,恐不满二百里也。
由埔里蜈蚣仑而东,二十余里曰拔仔烟社,男女约四十余口。又东三十余里曰巴兰社,男女约六百余口。由巴兰而南五十余里曰万社,由巴兰而东六十余里曰雾社,男女各约二、三百口。由巴兰而东北五十余里曰哦哦社,男女五十余口。又东北八十余里曰斗捷社,男约一千六百余口,女约一千五百余口。又北百余里曰多老格社,男约一千八百余口,女约一千五百余口。又北百余里曰合骨社,男约一千五百余口,女约一千二、三百口。又五十余里曰眉毛纳社,男女不满二百口。
又北六十余里曰白毛社,男女共约二百口。又北十里曰里笼社,男女约二百二、三十口。埔里之北港,源出诸社山中,故俗统名之曰北港番。现惟眉毛纳、白毛等社已受抚;余皆野番,时出杀人。
  埔里屯兵,原选归化番人,各给以地,使之屯垦;始于光绪十二年冬,至十三年二月成军。每一屯丁,按年只给洋银八元。自十四年以后,乃改今制,每名月给洋银四元。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全台防营,业已周历南路、东路及中路之嘉义、云林、埔里,将各防情形六次申报在案。兹复于五月二十三日由埔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