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锡溶、朱继承、童□昌、传发淇、陈秉忠、锺大声、刘厚泽、易云霖,以上各捐到库洋二元正。
夏宗禹捐光洋八元。李桂芳捐光洋三元。何藻鉴捐光洋二元。吴龙标捐光洋二元。
邹希烈捐光洋二元。胡高能捐光洋二元。冯至全捐光洋一元。涂朝珍捐光洋一元。冯骃捐库银一两。
汤学兰捐库平银五两。杨长洲捐库平银五两。林鸿章捐库平银三两。余云藻捐库平银三两。汤昭明捐库平银二两。林锡铭捐库平银二两。周佑和捐库平银一两。萧平山捐库平银一两。林芳捐库平银一两。
光绪十七年三月勒石。
按:碑存地址同前碑,高一三二公分,宽六三公分,花冈岩。原碑缺题。此碑为前列「新建埤南天后宫碑记」之第一副碑。碑中「统领福建台湾镇海后军等营兼统各路屯兵营张」,名兆连,即前碑所云之「张公月楼」;「钦加提举衔调署台东直隶州正堂即补分府宋」,名维钊,光绪十六年(公元一八九○)十月二十九日署任,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交卸。
.新建埤南天后宫捐题碑记(乙)(光绪十七年)
兹将埤南高山、平埔各社正副社长暨总副通事花名捐数开列于左:
计开:
□□埤南屯兵营补用游击黄定国捐库平银十四两。台东都总管□□都司衔花翎守备张新才捐洋十八元。埤南屯兵营正哨长□补□□许□和捐库平银□□元。台东州安抚军什役勇丁等共捐库平洋银二十元。
□□□金捐洋四元。罗连老捐洋八元。廖可泽捐洋六元。黄骨力捐洋八元。陈守那、褚马老、王老麻、吴文柳、李义老、危茅郎、娄江密、路古立、强义本、□那燕、谈加脊,以上各捐四元。杨秋风捐洋五元。王诸培捐洋五元。谈阿郎捐洋三元。
张六腊石、孙正贵、郑新贵、陈禹锡、苏标、郭清结、张来发、洪云沙、郑国生、朱紫贵、廖可、丁义、董全、曾逢臣、黄浦渊、林德才,以上各捐六元。陈里万、柳那笃、伍志水、观兵、任马立、华芒仔、金班来、魏羽利、威进禄、谢阿九、计乌如、庞台顽、平加别、黄哺烟、狄布烟、贝加摆、藏加排、□布姻、湛武甲、伏加摆、麻姑立、贾老燕、路定安、趋义老、钱邦得、周林矮、冯鲁马、□□□、张世昌、邱贵、黄来成、王金春、刘进来,以上各捐五元。
郑龟老、侯得高、尹鸟娇、屈尊梁、项奴仔、祝松督、董加来、董大烟、梁米升、严为仔、姜骨力、尤加徙、元加老、元荷南、卜厦马,以上各捐七二库洋二元。
星歪、梁阿禄、李那士、元麻达、卜迈湾、蒋阿札、蒋都那、毛刁容、顾存记、孟押老、和里不、穆邦亚、肖辛桥、姚加别、戴加茅,以上各捐七二库洋四元。
卜星安、计鸟马、计登狮、纪郎马、宋色南、顾芒绸、汪皆补、那涯□、米文冷、贝古留、明加立、禹龙陇、邱军辇、李介不、褚金龙,以上各捐七二库洋二元。
陈□仔、邱必来、柳歪、任老龙、□老、□□□、顾工□、余任司、□那鸦、尹传纳、孟平铗、汪庆山、屈马里、项春禄、祝立□、严武列、华龟立、金乌腰、魏律□、陶威陵、陶哩流、姜阿花、□治仔、□□连、□□□、尤□□、张廖派、张大僯、李嘉锡、李万□、卫龟礼、卫立本、沈曾教、沈立海、纪罗贤、计□益、□□□、□□□、□□□、□□□、尹□□、米加□、陶布烟、毛□□、邱□□、□言□、林米甲、赵美□、孙母□、郑蔡溪、伏阿吾、□如□,以上各捐三元。
光绪十七年季冬月(缺)日勒。
按:碑存地址同前碑,高一二○公分,宽七七公分,砂岩。原碑缺题。此碑为前列「新建埤南天后宫碑记」之第二副碑。
.埤南天后宫置产碑记(光绪十八年)
盖闻尊崇庙貌,固所以仰答神庥;而创置土田,又所以永垂祀典。此善□之举,允宜刊之碑石,用昭来兹,非可苟焉已也。
我埤南天后宫于光绪壬长年夏五月在于新开园大埤一带新置田亩一十五甲有奇,年收租榖一百四十余石,以为庙祀酬神福地,意至良也,法至善也。凡属后来包承庙主经管人等,各宜实心实力,保护维持,咸知创业之艰,毋或废坠;共矢守成之念,靡至荡然,继继承承,长垂不朽,是所厚望。除将各卖主原契当神焚化,另将包承租榖人等出具保结分别存留台东州署、镇海后军中营流交备案外,兹谨将卖主契据、佃户姓名、田产坐落、应纳钱粮、惩收租课各数目,以及包承甘结,分晰刊列于左,以示经久不渝之遗意云。
立杜卖田契人新开园庄赵添丁、赵添水、刘添丁、吴世忠、张得胜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