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守左军:参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四员,额外一员,马步战守兵四百九十五名。营马二十匹(道光十五、六两年裁减五匹,咸丰二年裁减□匹,现在□匹)。
右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二员,外委六员,额外一员,马步战守兵六百零二名。营马二十匹(道光十五、六两年裁减五匹,咸丰二年裁减□匹,现在□匹)。
右军六汛:
存城千总一员或把总一员,兵八十五名。
岗山汛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或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
罗汉门汛千总一员或把总一员,协防外委一员或额外一员,兵七十七名。
盐水埔外委一员或额外一员,兵一十九名。
猴洞汛外委二员或额外二员,兵八十一名。
茂公汛外委一员或额外一员,兵二十八名。
七塘:
涂墼埕兵五名,南炮台兵五名,碑仔头兵十名,角带围兵五名,港□岗兵六名,半路竹兵六名,大湖兵十三名。
右军十汛:
存城千总一员或把总一员,协防外委一员或额外一员,兵一百五十三名。
加溜湾汛千总一员或把总一员,兵三十五名。
下加冬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或把总一员,兵九十一名。
大武垄千总一员或把总一员,兵五十三名。
旧社千总一员或把总一员,兵四十名。
大穆降外委一员或额外一员,兵四十六名。
大排竹外委一员或额外一员,兵四十五名。
麻豆外委一员或额外一员,兵三十名。
茅港尾外委一员或额外一员,兵二十五名。
萧垄外委一员或额外一员,兵二十名。
十一塘:
北炮台兵五名,柴头港兵五名,茑菘兵七名,木栅兵五名,溪边兵五名,水掘头兵五名,铁线桥兵五名,急水溪兵五名,北势埔兵十名,八奖溪兵五名,西港仔兵七名。
同治八年裁兵加饷台澎定额官兵汛塘
镇中左道标官兵俱驻郡城,向无分管汛地。
城守左军旧章六汛六塘,新章裁去六塘,实存六汛。
城守右军旧章七汛十二塘,新章裁去十一塘,实存七汛一塘。
南路营旧章七汛八塘,新章裁去一汛八塘,实存六汛。
下淡水营旧章七汛四塘,新章裁去四塘,实存七汛。
嘉义营旧章十三汛八塘,新章裁去三汛三塘,实存十汛五塘。
北路中营旧章十二汛十塘,新章裁去四汛四塘,实存八汛六塘。
北路右营旧章九汛七塘,新章裁去三塘,实存九汛四塘。
艋舺营陆路旧章七汛三塘,新章裁去一塘,实存七汛二塘。
沪尾水师旧章四汛二塘,新章汛塘无裁,实存原额。
噶玛兰营旧章七汛二塘,新章汛塘无裁,实存原额。
台协中营旧章三汛九塘,新章汛塘无裁,实存原额。
台协左营旧章七汛三塘,新章裁去二塘,实存七汛一塘。
台协右营旧章三汛十塘,新章汛塘无裁,实存原额。
澎湖左营旧章九汛二炮台一澳口,新章裁去一汛二炮台,实存八汛一澳口。
澎湖右营旧章七汛二炮台一澳口,新章裁去二炮台,实存七汛一澳口。
全台旧设塘汛一百七十六所。同治八年裁兵加饷,裁去塘汛五十一所二炮台。千把外委裁去七十九若。陆路现存兵额五千四百一十名。台协水师兵一千一百二十名,澎湖水师兵七百六十二名。全台水陆兵额实存七千二百九十二名。内郡城城守、中、右道标共有一千六百七十名,精兵八百在内。
镇署旧募勇五百,杨任裁去。现准勇夫哨官共三百七十三员名。左右哨分驻嘉义、彰化要隘,均可遣调。
台湾镇标中营官兵马匹俸薪心蔬饷干养廉
同治十年十二月大建照抄,令开福建台湾镇标中营新章额设十二月分大建,实在:
总镇府一员,日支俸薪银五钱八分七厘七毫,心蔬银八钱三分三厘三毫,马十六匹草干银五钱三分三厘三毫,养廉银四两七钱二分二厘二毫;日共支银六两六钱七分六厘五毫。月支俸薪银一十七两六钱三分一厘三毫,心蔬银二十五两,马十六匹草干银一十六两,养廉银一百四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月共支银二百两零二钱九分七厘九毫。
游府一员,日支俸薪银四钱四分二厘六毫,心蔬银二钱,马干银二钱,养廉银一两一钱一分一厘一毫;日共支银一两九钱五分三厘七毫。月支俸薪银一十三两二钱七分八厘二毫,马干、心蔬银一十二两,养廉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月共支银五十八两六钱一分一厘五毫。
守备一员,日支俸薪银一钱八分五厘四毫,心蔬银六分六厘六毫,马干银一钱三分三厘三毫,养廉银五钱五分五厘五毫;日共支银九钱四分零八亮。月支俸薪银五两五钱六分二厘五毫,心蔬银二两,马干银四两,养廉银一十六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月共支银二十八两二钱二分九厘一毫。
千总一员,日支俸薪银一钱三分三厘三毫,马干银六分六厘六毫,养廉银三钱三分三厘三毫,日共支银五钱三分三厘三毫。月支俸薪银四两,马干银二两,养廉银十两。月共支银一十六两。
把总三员,每员日支俸薪银一钱,马干银六分六厘六毫,养廉银二钱五分;日共支银四钱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