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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南渡录-宋-辛弃疾-第8页

于地上,令二帝卧其上,云不为地湿所侵,可以免疾矣。
二十四日至三十日,在路遭大风雨,狼狈万状,如是数日,方达云州。如前拜同知于庭下,命左右引帝入土园内,以兵守卫,虽衣带皆为取去,盖防自缢也。日唯一食。
至八月十七日,有绿衣吏手持钥匙开上门,呼二帝及后出,谓曰:“大金皇帝赦汝罪,叫汝再往燕京,可出谢恩。”时帝以稽首称谢,盖诚心也。其绿衣既引帝出土园,复引入一室,如前囚闭之日,问得饭一木器,浆水一木瓶。时天气稍凉,二帝饮浆水疾作,待死而已。二帝受祸已及半年,置之无可奈何,不复愁苦,但衣袂经夏糜烂,寒不可敌,监者或遗以敝衣,稍代帝补益。
十月或日,早五更,忽鼓声四起,人兵奔乱杀戮,火光连天,盖同知下有将补千户者三人作乱,绿同知夺其妻,故举兵杀同知家眷六十余人,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家,日中方定。其千户者三人皆下马至帝前,携衣数件,自隙中遗帝,曰:“与你,与你,吾曹三人今归西夏矣。汝国中南京康王已官家半年了,勉之,必有归去之期。监者二十余人,吾皆杀之矣,吾不可以久留。”复赠帝干粮数器,各上马而去。是晚,城中大乱,有千户执为乱者杀之,乃止。经两三日,别军始至,城中方定。先是,监者中有阿计替,相从帝已半年矣,稍得其侍卫之力,帝谓太上曰:“阿计替想为乱者所杀矣。虽城中大乱,吾父子不敢出此门,奈何?”言未已,阿计替自外至曰:“且喜无事。”帝问其不死之故,曰:“吾于死人堆中藏伏两昼夜,方得脱。”由是阿计替再监视二帝,外来二十余人,盖同知官属也。
或日,阿计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一番人坐堂上,呼曰:“识吾否?”曰:“不识也。”遂自言曰:“吾乃盖天大王,系四太子之伯。”良久,屏后呼一人出,帝视之,乃韦妃也。太上俯首,韦妃亦俯首,不敢视。良久,盖天大王命左右赐酒二帝及太后,曰:“吾看此个妇面。”盖韦妃为彼妻也。酒罢,谓监人曰:“善护之。”阿计替引帝去,再入前室,然稍稍缓其监,饮食略备,以此经一冬,稍可御寒。
天辅十一年正月一日,大金例以是日疏放囚禁,虽死囚亦得少出,阿计替引帝出外纵步,但不出府庭门。帝视玩间,有一泥婢衣褐衣,口称韦夫人所遣,手持一盒子,曰:“夫人叫传语十一官人、八官人,曰且耐心。”且密语曰:“闻九哥已即位,恐有归期未晚也。”其人将盒子中物置太上衣中,奔走而去。帝视其物,皆枣面所烧大饼也。阿计替乃佯言曰:“是何泥婢,送与他人,可速归之。”乃引帝入室中,问曰:“适闻九哥是何人?”帝曰:“九哥乃康王,吾亲弟也。今韦夫人,乃康王之母也,故来相报耳。”阿计替曰:“十一官人是谁?”帝曰:“十一官人吾父也,八官人即吾也。”遂持其物与阿计替并新到监者二十余人分食之。至晚,更不复出。
初三日,例是日为偷日,虽妇女什物金宝,宫中不禁也。他日则不然,必置于法也。是日,有黄衣者数人,各持饮食七八器,将五器与监者食之,三器使人赍至室中,谓帝曰:“食之。”视其物,皆肉縻,以肉与米合煮之者。帝与太上太后食未已,乃为监者持去。帝问阿计替曰:“此食何为者?”答曰:“此地风俗,乐善人家,唯作粥以食囚禁者,可与斋僧同功,故今日有人赍来此也。”帝又问曰:“此何人家也?”阿计替曰:“此亦韦夫人所遣也。”二帝与后因韦夫人在彼,稍稍获安。
十四日,彼处亦放灯,街市张灯,无鼓乐,但有金鼓喧天,至更后而已。胡妇胡女携手于酒肆中,遇人即便暗合而归,宫中父母皆所不禁。
二十日,阿计替谓帝曰:“今月十九日,北国皇帝生日,作宴天下,此处同知宴罢,先赴燕京去也。”盖北国法,先期十日赐宴,近郡即赴燕京上寿。是夜更阑,阿计替指引向来送饼食泥婢至帝前,曰:“夫人传语十一官人、八官人,两三日中,往燕京去也。复来与不复来,未可知,且保重将息。”言已急行,去甚速,其他监者已觉,争问其实,阿计替曰:“汝不知同知有指挥事?”遂不复问。是夕,二帝及太后闻韦夫人去,甚不乐。
二十三日,闻韦夫人同盖天大王领马骑前去,留下千户五人,内一主者名啜鸡凡,领人从二十余人至帝前,曰:“盖天大王、韦夫人与你父子三人煞有公事,似你这般人,留之何用?若五七日闻知盖天大王不再来,共你吃这一场公事。”呼监者二十余人戒曰:“防固不可少缓。”自此帝复与监人,拘执如前。阿计替亦不敢少有庇缓。
二十八日,阿计替前白帝曰:“闻知四太子已上四川,及建康府,又为四太子探知,康王已南渡浙江,其势恐不能久。”二帝闻之太息曰:“若九哥事不成,吾父子俱无望矣。”俄有持酒至曰:“金国皇帝生日,例赐酒肉。”帝就食之。
二月一日,有探骑至官府中报主者啜鸡凡曰:“北国皇帝已差四太子盖天大王往关西,交点五路财客,别有文字,差兀西哺途来作此处同知也。”
初二日,有皂衣吏持文字前来白帝曰:“新同知到来,要你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