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一
马钧阳尝上疏言,国制:僧、道府各不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今天下百四十七府,二百七十七州,千一百四十五县,额该僧三万七千九十余人。成化十二年,度僧十万。成化二十二年,度僧二十万。以前所度僧、道又不下二十万人,共该五十余万人。以一僧一道食米六石论之,该米二百六十余万石,足当京师一岁之用。况不耕不织,赋役不加。军民匠灶,私自披剃而隐于寺观者,又不知其几。创修寺观,遍于天下,自京师达之四方。公私之财用于僧、道过半,乞严加禁约。
一百三十二
嘉靖十年三月朔,敕谕:「朕仰惟太祖肇创洪图,奠清宇宙,扫除腥秽,复我文明。克享天心,君临亿兆,必自上世之积,乃出中夏之元圣。顾追报之典未举,而昧幼之怀罔遂。朕躬承祖鉴,恭行大禘礼。今孟夏之吉,祀始自出之祖于太庙,奉皇祖配。每逢辛丙之年一举。着为成范,钦哉。」亲撰祝文,定拟神牌、冠服、陈设、图仪,凡祭书神牌于太庙,曰「皇初祖帝神」,南向;太祖配位,西向。
一百三十三
孝陵奉祀礼,专敕皇亲,如西宁侯驸马都尉宋琥是也。成化十五年,专敕魏国公徐俌。弘治九年,俌改守备南京,专敕驸马都尉杨伟。正德八年,伟卒,协同守备西宁侯宋恺兼掌行祭礼。正德十六年,恺还京,礼部请命南京协同守备丰城侯李旻奉祀。上曰:「孝陵奉祀,先年有专官,奉敕行礼。恁部里还议拟来说。改敕魏国公徐鹏举,令掌南京中府事。」盖琥、俌、伟、恺、鹏举,皆皇亲也。然自恺以协同守备兼掌祀事,而官无专设矣。亦或暂令守备代行,不为常典。
嘉靖十三年,鹏举解守备,仍奉祀行礼。
一百三十四
弘治二年,徽王乞升钧州为府。王端毅公上言:「今肃府在兰州,渖府在潞州,荆府在蕲州,岷府在武岗州。立国多者八九十年,少不下四五十年,未尝改府。徽府乞将钧州升为府治,割汝州、郏县、鲁山、宝丰、商州、许州、襄城、长葛、临颍、郾城、钧州、密县、新郑,改隶所辖,不惟异乎前四府仍旧之典,且启前四府改为之端。况今各处灾荒,军民凋敝,欲兴此役,实非所宜。兼且州之与府,于王颇无所与。改与不改,于王似无轻重。」上是其言,移书谕王。
一百三十五
成化中,太监张敏卒,侄太常寺丞苗,倾赀上献,乞侍郎。上曰:「苗本由承差,若侍郎,六部执政不可,可授南京三品。」左右急持官制请,竟得南京通政使。是时四方白丁、钱虏、商贩、技艺、革职之流,以及士夫子弟,率夤缘近侍内臣,进献珍玩,辄得赐太常少卿、通政、寺丞、郎署、中书、司务、序班,不复由吏部,谓之传奉官。阁老之子若孙,甫髻龀已授中书,冠带牙牌,支俸给隶,但不署事。朝参大抵多出于梁芳之门。弘治间,马端肃公言:「京官额一千二百余人,传奉官乃至八百余人,内实支薪俸者九十一人,冗官莫甚于今日。
请因灾汰罢。」上从之。
一百三十六
参赞军务者,始于洪熙元年。以武臣疏于文墨,选方面部属官,于各总兵处整理文书,商确机密,于是有参赞参谋军务,总督边储。景泰中,大同参政丹阳沈固、宣府参政昆山刘琏、山东参议会稽周颐、广西副使刘绍如、刘清辈,又以郎中、给事中称参赞军务也。
一百三十七
王文恪公曰:「予在翰林,与陆廉伯语及杨文贞。廉伯曰:『文贞功之首,罪之魁也。』予问为何。廉伯曰:『内阁故有丝纶簿,文贞晚年以子稷故,欲媚王振,以丝纶簿付之。故内阁之权尽移中官。』」余亦不知其然否。及余入内阁,见历朝诏诰底本皆在,非所谓丝纶簿乎?不闻送入。况中官之专与否,不在一簿之存亡也,顾人主信用何如耳。廉伯之言不知何所从授,天下皆传之。
一百三十八
永乐元年冬,定军功袭替例。自后洪武、永乐、宣德年军职绝,不论堂兄弟侄,并袭。成化十七年,以都御史何乔新言,凡军职绝,非立功人子孙,不得袭。弘治十八年,又稍许立功人亲侄孙已袭者,得沿袭。正德十四年,兵部尚书王琼又请堂兄弟侄并得袭。十六年,兵部尚书彭泽言琼议非是,复不许袭。会兵部火,群失职者流言[一一],得复袭。嘉靖十年,兵部尚书王宪曰不可。稍酌议立功人绝,同时亲弟侄得袭。其侄孙以下及堂兄弟侄,除亲祖例前相沿人自立有军功者,扣袭。
其无功侄孙以下,至堂兄弟侄等,及沿袭后别无立功者,不许袭。旁子孙革职者,俱收总旗。
一百三十九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