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追赠谕祭,复养亲属。嘉靖元年尊号诏,两京文官未一考者,与诰敕。父母已封者,服色许与子同。诰敕准给未领,因事降调,非贪淫酷刑者,仍给与。嘉靖九年,大报礼成,诏两京文官未及一考,无过者,给与诰敕。嘉靖十九年,皇子生诏,始令两京三品上文官,例该荫子,未及一考者,荫子入监。两京文官未及一考者,在外七品以上历任三年无过者,与诰敕。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署职、试职者并试职御史实授,仍与诰敕。十五年,立东宫,诏两京三品上文官荫子。
两京文官未及一考者,在外七品以上官,历任三年无过者,与诰敕。两京文武官署职、试职实授,仍与诰敕。十七年,郊庙大礼成,诏两京文职,并在外五品以上方面,有司四品官未及一考者,与诰敕。两京文武官并新旧武举官,署职、试职实授,仍与诰敕[一0]。十八年,立东宫,两京文职三品上官,与诰敕,荫子。二十四年,宗庙成,诏两京文官未及一考,与诰敕。署职、试职实授,仍与诰敕。愿貤封者听。(校勘记
[一]「享国三十有一年」原本「三十」上衍一「有」字,据嘉靖本删。[二]「张重华王则皆永乐」张重华做前梁王九年,尝用永乐为年号。然王则却未尝以永乐为年号,而只用过得圣为年号。宋史.明镐传称:「王则者,本涿州人。岁饥,流至恩州,自卖为人牧羊,后隶宣毅军为小校。恩、冀俗妖幻,相与五龙、滴泪等经及图谶诸书,言释迦佛衰谢,弥勒佛当持世。(庆历)七年冬至叛……,僭号东平郡王……,建国曰安阳……,改年曰得圣。」此称王则亦尝用永乐为年号,误。
[三]「枢密院副使阮彦光」 「阮」原本作「院」,沿上文「院」而误,据嘉靖本改。 [四]「邓愈汤和为左右副副将军」 原本脱一「副」字,据嘉靖本补入。本书第三十七条称:「丁未,以信国公达为征虏大将军……。三年春以达为征虏大将军,文忠、胜左右副将军,愈、和左右副副将军北伐……。当时盖有副将军,又有副副将军。后遣征南诸将,以参将代副副将军。」本条记载又系洪武三年征南事,彼时邓愈、汤和实为副副将军。
[五]「以待勤王之兵」 原本「待」作「侍」,误,据嘉靖本改。 [六]「张鹤龄」 「鹤」原本作「隺」,明史本传及嘉靖本此书均作「鹤」,据改。 [七]「元世祖与三皇」 原本「三皇」作「三王」,据嘉靖本改。 [八]「国初郊祀社稷先农为大祀」 「郊祀」嘉靖本作「郊庙」。 [九]「玉三等」 原本「玉」作「王」,误,据嘉靖本改。 [一0]「仍与诰敕」 原本「诰」作「诏」,误,据嘉靖本改。)
今言卷之二
九十九
御用左少监阮浪侍英庙南宫。浪下内官王尧者住芦沟桥抽分。浪以南宫所赏镀金梁扣绣茄袋,镀金结束刀一把与尧。尧归,饮锦衣指挥卢忠家,蹴球衣,忠因见其袋、刀非常制,遂令妻进酒醉,忠解之。俄而入皇城,白衷行太监高平,以为南宫欲谋复皇储,令浪遗尧以袋、刀赏忠,求外应。尧竟以此与浪义子赵缙皆凌迟,没产。浪入诏狱,炮烙煅炼,苦惨备至,卒不承,死狱中。天顺复辟,平、忠亦凌迟。赠浪本监太监。命儒臣撰文立碑。官缙子锐锦衣试所镇抚。
一百
景泰元年九月,初令九卿内阁相移文书,名内阁移司,属书孔目名。 一百一
永乐癸未至天顺丁丑,五十五年,吏部尚书蹇、郭、王三公。何文渊、王九皋佐泰和也。天顺丁丑至弘治乙丑,四十九年,凡十一人,而耿文恪再入吏部。正德丙寅至嘉靖丁未,四十二年,凡二十二人,罗、杨、李三公未任,王、许二公再入。永乐至弘治以前,冢宰无坐罪者。正德以后彩伏诛,陆、王谪戍,乔、熊、唐削籍。
一百二
南都之有参赞机务也,自黄忠宣公始也。黄公初至南都,为户部尚书,寻兼掌兵部。裕陵即位初,始有参赞机务。盖长陵崩后,仍称北京为行在,则南都为京师,故称机务。正统六年,定都北京,去行在,则当改为参赞留务矣。往时,参赞不专兵部。近时王端毅公以留台参赞机务,后升南京兵部尚书,又参赞。先是,靖远伯王忠毅公兼南京兵部尚书,称总督机务。正德末,新建伯王阳明亦兼南兵书,乃止称参赞。
一百三
我朝虽设修撰、编修、检讨为史官,特有其名耳。实录进呈,焚草液池,一字不传。况中间类多细事,重大政体,进退人材,多不录。每科京师乡试考官赐宴,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