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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逐出。   二、励学
  诸生入院求学,原期日有上进,对于每日功课,各立课程簿一本,将每日功课及所读看之书逐一登记,随时听山长诘问。如有不记或捏记者,每次扣膏火一课,至三次革出。   三、尊师
  诸生入院肄业,须知民生在三,事之如一。对于师长务宜讲明礼让,以示尊崇,切不可视如路人,蹈粗鄙野暴之习。   四、亲友
  友为辅仁之资。诸生对于同学当知互相亲爱,视若同胞。切不可恃长凌幼,倚强欺弱,因口角而起争端,致贻败类之议。   五、惜时
  时不再来,古有明训。诸生在院,每日当黎明即起,晚至二鼓后方可就寝。昼间除两餐后从事休息外,不可稍自暇逸,以误厥修。   六、节用
  诸生读书原以明道为主,一切饮食服色当力戒奢靡,以崇俭朴,不可习于骄侈,伤乎廉洁,有失儒生面目。   七、严课
  按月考试,原以造就人材,命题后,诸生宜静坐构思起稿,限本日交卷,逾限不录;其有录旧及枪替者,立予戒饬。   八、慎奖
  膏火奖额:内学正课四名,每名给银六钱。副课八名,每名给银四钱。外学正课四名;每名给银四钱。副课四名,每名给银二钱。原以鼓励后进,诸生应课,务宜认真作文,倘无佳卷取不足额,宁缺勿滥。   课程
  每月初一讲书,初二县尊官课,十一讲书,十二山长堂课,十六学师官课,二十一讲书,二十二山长堂课。试题,官课制艺一篇,试帖一首。除艺帖外,间杂试经古及字课。讲书,经史诗文不一。   陕西省
  ●关中书院
在西安。明万历三十七年,布政使汪可受,按察使李天麟,参政杜应占、闵洪学,副使陈宁、段猷显等建于府治东南安仁坊,请冯从吾讲学其中。冯从吾原讲学于城东南宝庆寺,因寺狭不能容,故汪氏等特建此院迎其讲学。有讲堂楹,匾题“允执”,左右屋各楹,东西号房各楹,二门楹,大门楹及亭、池、桥、阁等。冯氏在此主讲近年。制定《学会约》、《关中士大夫会约》。传阐程朱理学,四方从学者至余人,关中之学蔚为大观。天启五年,魏忠贤毁天下书院,遭毁。
崇祯元年复建。清康熙三年,巡抚贾汉复檄西安府叶承祧、咸宁知县黄家鼎扩建,置道统祠,祀黄帝、炎帝,左右堂祀正学、理学名臣。十二年,总督鄂善重修,聘李顒主讲其中,倡导自由讲学之风,制订会约条、学程条,对讲学时间、内容、方法、目的及弟子日常礼仪规范均作具体规定。从游甚众,关学重振。雍正十一年,赐帑银两,建为省城书院。乾隆二十一年,御赐“秦川浴德”匾额。三十六年,巡抚毕沅重修,延进士汪祖启主讲。“不数载,关中乡会试中膺馆选者大半皆书院之士”。
同治十二年,布政使谭钟麟订《书院课程》则:重躬行、讲经义、稽史事、通时务、严课程。光绪七年,巡抚冯誉骥附设志学斋于院东,购置图书并增加膏火。住院诸生讲习,日有札记。越数年,按察使黄彭年、布政使曾龢又立斋舍,并购书赠书院。二十九年,巡抚升允改为优级选科及初级完全科两级师范学堂。今为西安师范学校。
  冯从吾:宝庆寺学会约   明万历年间
——会期每月三会,初一、十一、廿一,以中午为期,不设酒礼,不用柬邀。大家初会相拜,止于会中行之,不必各各登门以滋劳扰。若别有请益,不在此例。——会期讲论,勿及朝廷利害、边报差除及官长贤否、政事得失,毋及各人家门私事与众人所作过失,及词讼请托等事,亵狎戏谑等语。其言当以纲常伦理为主,其书当以四书五经、《性理》、《通鉴》、《小学》、《近思录》为主,其相与当以崇真尚简为主。务戒空谭,敦实行以共任斯道,无令乡之先达,如横渠、泾野诸先生专美于前可也。
  ——会中一切交际俱当谢绝,此正崇真尚简处,彼此各宜体谅。若中有至亲旧友,不因学会相与者随便。   ——彼此讲论,务要平心易气,虚己下人。即有不合,亦当再加详玩,不可自以为是,过于激辨。昔张横渠先生,一夕与二程论《易》,次日语人曰:此见二程深明《易》道,吾所弗及。汝辈可师之。程伊川先生见横渠订顽,曰:是起争端。改为《西铭》,且曰:某兄弟无此笔力。又曰:自孟子后未见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