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戒之于豫也。
●广雅书院
在广州。清光绪十三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为合课两广诸生而创建于城西北五里源头乡。院舍有四进,东西斋舍各间,东省居东斋,西省居西斋。每年招收粤桂两省品学兼优士子各百名,延请“品行谨严”、“学术雅正”之儒为主讲。重在实学,不课制艺。设有经学、史学、理学、经济门,诸生可各随性之所近者择而习之,各门皆须兼习词章,以资著述。设院长人,每日巡行斋舍次,以察诸生之勤惰;阅日记簿,以考诸生之功课;每月朔望两日升堂讲书,以观诸生之学识,诸生有执经问业,皆须回答。设分校人,分门讲授经学、史学、理学、文学。院长之下设分校,实为书院近代化标志。设东西监院人,分别管理两省诸生,重大院事仍共同商办,以求统一。诸生以自学为主,每名发重要书籍数部,以资肄习。设课程日记簿,各生按日注明所学内容,每月朔望随同院长诣濂溪先生祠、岭学祠行礼后,齐集讲堂,各将所业日记本呈院长听候询问。每月官课、斋课各一,每课就经、史、理学、经济门发题,各生只考个人所习专业课题,限日交卷,不考制艺。东西省各为一榜,每榜前名皆有奖赏。肄业年限为年,显然已参考西方学校“毕业”之制。办学经费最初每年为银一万七千一百伍拾两。后增至三万七千七百两。藏书丰富,计有万册。设掌书生入,经管收藏,诸生可借阅,但不得污损遗失及携出院外。设有广雅书局,刊印重要书籍、文献有册卷,为广东书院中刻书最多者。二十四年,增设西学堂,传播历算、船炮等近代科学知识,成为晚清一个重要的教育与学术中心。二十八年,改为两广大学堂。次年改为高等学堂,三十二年起只招广东学生,改名广东高等学堂。年废高等学制,改为中学,先名省立第一中学,后改名广雅中学,办学至今。
张之洞:广雅书院学规
清光绪十五年十月
(一)定居。肄业诸生,皆须住院,不住院者,不得领膏火。东省(东省:广东的省称。下文西省则为广西的省称。)居东斋,西省居西斋,由监院派定注簿,不得东西杂居,任意搬移。
(一)尊师。入院者皆须谒见院长,恪遵规矩,虚心请教。(贽以备礼,来院皆系寒士,贽以百钱为率。)
(一)分校(分校:书院教职名称之一。清末书院改革课程,实行分科教学,一些书院在山长之下,再设此职,以司某一专门课程的讲授与课卷批阅。)。设分校四人,经学、史学、理学、文学,分门讲授,以代院长之劳。各衙门官课,仿学海堂之例,统归四分校代阅,详加评点,分拟各门名次,仍送各衙门复核。合定名次发榜。斋课亦由四分校评阅,各拟名次,送院长复阅,合定发榜。官课斋课,分校原拟各门,次第复阅,均无妨更动。
(一)监察。设东西监院二员,分任经理两省诸生,其一切院事,仍公同商办,以归划一,诸生须听两监院约束,不得
过分畛域。
(一)分斋。每一斋十舍,设斋长一人,由院长择品行老成,学业较优者充之,优加膏火,以便分斋稽察课程,奉行院长教法,转相指授,无其人则暂阙。
(一)恤远。东省外府暨西省各属,视其道里远近,加给盘费,按月匀给。
(一)给假。乡闱(乡闱:闱,科举考试的地方,叫试院、贡院。乡闱即各省举行乡试的场所)、岁科试及有事故者,须禀明监院,转禀院长给假(乡试给假一月,岁科近者一月,远者两月,切身要事故,给假一月至四月)。假内不扣膏火。
(一)敦行。入院诸生,先行后文,务须检点身心,激发志气,砥砺品节,率循礼法,理求心得,学求致用,力戒浮薄,归于笃厚,谦抑谨饬,尽心受教,由院长暨监院随时考核,察其行检是否修饬,分别劝惩。
(一)专业。诸生各尽一业,以期专精一经学(小学属焉),一史学(《通鉴》、舆地属焉),一理学(宋、元、明及国朝诸大儒文集、语录及历朝学案皆是,不仅《性理》一书)、一经济(国朝掌故属焉)。凡四学各随性所近者,择而习之,各门皆令兼习词章以资著述,而便考校。子部书随人自为涉猎,毋庸专习,如才力过人,能兼及数门者听,不在考校之列。
(一)日记。各生各立课程日记,按日注明所业于簿,诵习抄录记其起止,解说议论有得即记,以便院长按业考勤。
(一)习礼。春秋定期,院长率诸生致祭濂溪先生祠、岭学祠,每月朔望均须随同院长诣两祠行礼,毕,齐集讲堂,公揖院长致敬。
(一)考核。朔望行礼后,各携所业日记簿,呈院长听候考核询问。
(一)听讲。人数众多,必须分班讲授,方能受益,其如何分班及讲期疏密,由院长酌定。
(一)课期。每月官课一,斋课一,官课于初旬,斋课于中旬。东西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