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13-.经世文编

10-皇朝经世文编-清-贺长龄-第962页

大。出之行陈。散之原野。势便令顺。无不给之患。应与自内地驻防旗人新移到者。一体归地方官管辖。但有事。不得受知县以下杖责。交纳时。应比民户回户酌减十分之二。以偿世仆之劳。如是则又虑其单也。应请设立办事大臣一员。驻南路极边叶尔羌和阗二州之地。统领满洲兵九百名。蒙古索伦兵七百名。锡伯兵四十名。绿旗兵六百名。共计二千二百四十名。以控藩部之布鲁特哈萨克那木干爱乌罕各国。掌各国之朝贡之务。铸总通西边办事大臣印一。敕文一。秩正二品。受准回总督节制。与提督巡抚互相节制。布政使以下具申文。总兵官以下带刀见。以昭威重。其防兵丁于现在议裁撤者遴留。留锐者。其军装器械月饷。应照内地江宁荆州例。岁一阅。三岁总督一阅。十岁请  旨派威重大臣来西一大阅。布鲁特哈萨特之人咸侍。是为 天朝中外大疆界处。以上各议。现在所费极厚。所建极繁。所更张极大。所收之效。在二十年以后。利且万倍。夫二十年。非 朝廷必不肯待之事。又非四海臣民望治者不及待之事。然则一损一益之道。一出一入之政。国运盛益盛。国基固益固。民生风俗厚益厚。官事办益办。必由是也。无其次也。其非顺   天心。究   祖烈。剂大造之力。以统利夫东西南北四海之民。不在此议。谨议。
上镇守吐鲁番领队大臣宝公书 
龚自珍
吾师禁近大官。出万里之碛。统甲一旅。同朝者惜公。门下士争慰公。某谓内廷少吾师一人。  天子未阙于侍从。且翰林多不更于政。部阁又不足以老公之才。吾师感激报效。正在今日。故附区区所欲言者。以讯于队下之吏。吐鲁番故无领队将也。自辟展移驻后。遂与四大城踠尾而五。自素赉璊袭爵后。南路无事。遂五十年矣。南路之民与准部异。性情懦直一异。面貌平正似内地两异。其文字声音易通晓三异。故天心之待之亦大与准夷异。我   高宗皇帝。岂乐于穷武以炫史乘哉。我 国家坐食数千城。何贪于准夷哉。实以准夷迫逐回人北徙而南。天愍回人之无辜。故开   高宗皇帝起之鄙邑。隶之天廷。出之幽谷。暴之白日。准夷又积狡为叛。其性恶自祖先而然。气感于天。而怒触于   帝。   高宗一天也。是故准噶尔故壤。若库尔喀喇乌苏。若尔巴哈台。若巴尔库勒。若乌鲁木齐。若伊犁。东路西路。无一庐一帐是阿鲁台故种者。观天之不慈不佑于准部。即知其不绝佑于回部。巨物不两立。亦不两仆。回部多古民。丛丛虱虱。汉世三十六城之孽裔。尚有存者。天存之。   高宗存之也。   高宗一天也。自波罗泥都霍集占助逆背德。   高宗始用兵于回。乌什之叛。乃再用兵于回。然而两和卓木之罪。视准夷之达瓦齐阿睦尔萨纳为閷。乌什之酋长罪。视两和卓木为又閷。微大和卓木之杀阿敏道一事。地虽大。   高宗不欲取。民虽富。   高宗不欲臣。洎乎臣之取之。回国亡而种姓不亡。或一姓亡而姓不亡。阿浑伯克得翎顶以从满州世臣之后。甚至如乌什之灭。   圣天子且未尝如搜捕准夷例。故曰   高宗一天也。今之守回城者何如。曰。天天而已矣。天。   高宗而已矣。邻国者。国之鉴也。吾师亦知乌什往事乎。素诚者。旗下役也。叨窃重寄。为领队大臣。占回之妇女无算。笞杀其男亦无算。夺男女之金银衣服亦无算。乌什杀素诚以叛。乌什之叛。   高宗且挞伐。且怜哀。   圣谕以用素诚自引咎。   御制诗时以激变为言。谓素诚死有余罪。纳世通卞塔海之诛也。非以失机也。以平日扰回也。明将军阿将军之出也。非为素城报仇也。以警回也。至圣至明。未尝稍有偏护及好杀之意。嗣后各城相顾。自疑自怖。数十年来。上赖 朝廷德厚。下赖贤将军贤大臣等明示胸肝。告以 天朝虽疆回地。断无喜杀回人意。大臣皆奉公法。屯说户演。赖以无事。今之守回城者何如。曰。令回人安益安信益信而已矣。信生信。不信生不信。不以驼羊视回男。不以禽雀待回女。回人皆内地人也。皆世仆也。回人老于祸福最老久。祭天而祈。拜佛而誓。写而记之。刻刀而铭之。以乌什为恐。吐鲁番为南路建首地。一王岿然。有仆三千户。皆以吐鲁番为望。恐之言曰。莫更为乌什矣。望之言曰。安得如吐鲁番矣。故吐鲁番安而四大城皆安。四大城安而天山南路举安。天山南路安而非回之天山北路安。天山北路安而安西南路北路举安。伊犁将军无内顾之忧。兰州总督无外顾之忧。如此则回部之红铜常贡于法局。回部之大头羊常充于天厨。吾师乃不媿为   高宗皇帝之臣仆。夫   高宗皇帝之臣仆。回长之所敬也。回民之所爱也。郭勒之神。达巴之灵。亦必福吾师矣。且吾师亦知准噶尔部之所由屠灭无遗种乎。
某又有说。始噶尔丹入居喀尔喀赛因诺颜部。超勇亲王未称赛因诺颜汗时不过北陲一嗜肉之兽。不但东南不近札萨克。东不近牧厂。而且以西论。并不有后来准部全地。亡何渐念贪。渐念忿。入寇赤臣土谢两汗。两汗亦有边竟细夫。不胜而入控   圣祖。我   圣祖乃奋天威。三起而三逐之。每一次之入。必深于前次。  圣祖之创惩之。亦严于前次。卒至噶尔丹弃地西走而死。谓可以集矣。不幸而其兄子能收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