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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皇朝经世文编-清-贺长龄*导航地图-第877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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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伏哭于柩东。宾入门。北面而吊。拜毕。主人下堂。北面拜宾。相习以为定位。鲜有知其非者。不知方伏哭柩东时。妇女当在何所乎。女宾至。主人避之否乎。主人避而宾又至。又将何所伏而待乎。既失男女内外之位。又妨主宾拜谢之节。考之士丧礼。主人入坐于东。众主人在其后西面。妇人侠东面。此未敛以前。主人室中之哭位也。其拜宾。则升降自西阶。即位于西阶。东南面拜之。固已不待宾于堂上矣。及其既敛而殡也。居门外倚庐。唯朝夕哭乃入门而奠。
其入门也。主人堂下直东序西面北上。外兄弟在其南。南上。宾继之北上。门东北面西上。门西北面东上。西方东面北上。主人固不复在堂上矣。所以然者。其时即位于堂南上者唯妇人。故主人不得升堂也。今主人柩东拜伏之位。正古人主妇之位也。若依周公孔子之故。未敛以前。则以柩东为位。既敛而殡。则堂下直东序西面。是其位也。主人正位于此。则内外之辨。宾主之仪。无适而不当矣。
礼父母之丧不吊人。情有所专而不及乎他也。孔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谷梁子曰。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天子之丧犹可以不吊。而况朋友故人之丧乎。孔氏曰若有服者则往哭或疑末世政重事繁。有丧之人。不能不出。独废此礼。有所难者。是亦必待既葬卒哭之后。或庶乎其可耳。
  己亥示道希兄弟 
方苞
古之祭者。前期必斋。丧必异居。食祭不斋无以交于神明。丧不异居食。则衰麻哭泣皆作伪于其亲。先王制丧食于老者疾者。既葬而后。犹有宽假焉。而复寝之期。则断不可易。人之情食粱肉而凄然念所亲者有之矣。御内而不亡哀未之有也。在礼。期终丧不御于内者。祖父母之外惟妻。而余皆止于三月。非厚于妻而薄伯叔兄弟也。先王立中制节。故法必计其所穷。妻一而已。假而本支繁衍。死丧相继。皆终期不御于内。则人道为之旷绝矣。故稍宽之。使中人可守。
非谓寡兄弟者。必不可节欲以伸其恩也。记曰。齐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于内。用此推之。则正服大功。以浃月为期。小功缌麻。终月可也。其始婚。则小功以卒哭之后为期。礼文具矣。余过时不娶。妻之父母趣之。时弟椒涂卒始七阅月。余入室而异寝者旬余。族姻大骇。物议纷然。遂废礼而成婚。至今恨之。兹为家则。食饮衰服。或因事而权其宜。惟御内之期。自缌麻以上。必以所推为断。夫舅与甥。恩之最轻者也。然女兄弟方痛不欲生。
苟有人心者。能即安于燕寝乎。大功以上。则视骨肉之众寡而加隆焉。记曰。小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居加一等。此先王称物之情。而使之自厚于人道者也。斋期已前具。民无恒产。财匮而事剧。不能一禀古制也。
  跋方望溪先生教忠祠禁 
汪师韩
望溪先生年七十有五。告归金陵。建宗祠曰教忠。以其五世祖四川都司断事讳法者。死节于明建文朝。故云忠也。既参酌古礼以定祠规。又援周官以乡三物教万民。以乡八刑纠之。闾胥掌觥挞罚之事。立为祠禁。所禁修例至约。独于丧礼不御内加详。其言古者三年之丧。非殡奠葬祭。夫妇不相见。语家事必于中门之外。必以昼。不得入房室。犯者挞四十。婚嫁丧疾费不给。期三月。大功浃月。犯者挞三十。丧疾费不给。父母忌辰。前五日率子孙与奠者。
斋宿外寝。祖父母伯叔兄弟三日。高曾二日。荐新俗节亦如之。挞罚与期大功犯礼者同。且也。三年之丧。期不饮酒食肉。期浃月。大功终月。违者挞三十。罚不行。惟小功缌麻。挞罚不及。条约成书。见者怪之。身后其子孙亦不能行。然其词岂不至今阅之凛凛哉。先生为少宗伯时。值国丧。所教习庶吉士。二十七日之内。斋宿馆舍无敢饮酒食肉者。他部院未尝有也。先生好说礼服。先是友人有在京闻讣者。先生往唁。谆谆以不内宿相勉。师韩习闻焉。
而今复见遗书于身后也。呜呼。礼教衰。人之良心日以澌灭。而一二巨公达人。务为通侻。取悦于俗。寒门末学之士。藉为口实。倘皆得若先生。执礼硁硁。安见无闻风惕厉者。即不肖如师韩。奉先生教。往丁内外艰。幸不陷于非礼。顾频年为客。期功之服。忌日之奠。愧不能尽行如先生说。夫世岂无读先生书而笑其迂者。而亦必有读之而其心愧耻若挞于市。则其干城名教者大矣。
  斋期 
全祖望
问亭林先生。谓七七之奠。本于易七日来复。是以丧期五五。斋期七七。皆易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