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先经自请而未得。工部尚书刘昌。引年致仕。 恩礼甚荣。而奉 谕自陈之先。可以得请而不请。是二者人皆惜之。或谓 皇上念诸臣经事之久。既不忍其遂去。在臣下何敢遽辞。然臣观古昔主臣相爱。当必全始全终。若浮沉恋位。过积衅生。不知省改。则小者以罪废。大者以法死。亦大负 主上爱臣之初心矣。且易进难退者。下士之行也。贪位持禄者。庸臣之态也。设令其阴怀贪位之计。而阳托恋阙之忠。其为大臣也难矣。 皇上本期其恋阙之忠。而或适遂其贪位之计。则所得于大臣之效。抑又微矣。臣愚以为养士大夫之廉耻。当自进退大臣始。凡其有父母之丧。及引年养病。体勘得实者。谓宜许其引退。若果才猷可念。 恩眷未衰。不妨逾时再行起用。不至流为苟且恋位之风。庶几小臣庶士。瞻望下风。以相感发。廉耻之道明。而气节事功。从此皆得实用矣。
臣又闻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故朝廷非礼不尊。所以辨明品秩。敬戒官联。使尊卑大小。皆知遵 朝廷之制。而不敢踰越。即所以尊 朝廷也。 皇上御极以来。孜孜齐民以礼。如官民服物有辨。文武相见有仪。亦既着为令甲。屡 旨饬行矣。顾沿习之久。积弊犹存。或上官而谩骂僚属。士绅而不让公府。庶民而僣品官之衣带。下僚而袭侍从之威仪。古人之检身也。取于自约。而今率托于自大。古人之接物也。取于相让。而今率出于相凌。甚非所以安上下定民志也。伏乞 敕下所司。斟酌旧章。再加详定。其内外大小衙门。除章服已有定制外。诸如接见之仪。文移之式。称谓之正。凡前令所未详者。皆须征据典文。辨白名分。确立章程。务使卑者不得上陵。高者亦不得下慢。如其率意肆行。僭侈非分。不特上陵者明为厉禁。即下慢者亦详立严罚。庶大小有别。官民有等。俾中外臣民。人人遵 朝廷之制。而 朝廷益尊矣。
用人四事疏顺治十七年
吏部尚书 孙廷铨
五月二十五日。恭读 上谕。引咎省躬。实心图治。悔隐微之失。开直言之路。令部院等衙门。据实条奏。直言弗讳。以补阙失。甚盛德也。臣愚昧无以仰副至意。谨竭一得。胪为四款。为我 皇上陈之。
一曰养廉耻。古者刑不上大夫。言大夫为士民之表帅。必素有以养其廉耻之心。而后可以渐化导及下也。近见内外满汉各官。一挂吏议。拏送刑部者。其罪之有无。尚未经详明。即加刑讯。虽曰所为不善。刑辱其所自取。亦何足惜。然于养廉耻之道。似有未符。臣等窃以为除谋反叛逆等项大罪。即行拏问。审真正法外。其余别项情罪。不若先行详核明白。果系情真。方行拟罪。人至贪私坏法。良心已灭。及见 皇上仍加之以礼貌。而不欲遂使同于庶人。则感激之心。必生其愧悔之念。如此则于法既无亏。而又以廉耻之道励士大夫。庶风化纪纲。两有裨益。其关于 皇上道德齐礼之初心。非浅鲜矣。
一曰宽考成。有司牧民之官也。上关 国计。下保民生。最为紧要。自钱粮考成。头绪繁杂。以致降级革职者。一岁不可胜纪。人材摧残。催科酷烈。为吏者止以考成为虑。安问百姓之卖儿鬻女耶。亢旱灾疫。鲜不由此。臣等以为钱粮系军国要务。催征自不容缓。但四部银米物料款项不一。每件定为十分考成。则处分头绪太多。顾此失彼。终日救过不暇。今莫若将考成则例。 敕下户部。再详加考订。酌量宽减。上不至于亏 国课。下亦不至于诎人才。加惠百姓。仰答 天和。其于吏治亦有裨益矣。
一曰慎名器。查总督巡抚皆职司封疆。责任重大。自非荡平寇盗。绥辑兵民。余俱不足以言功。近如捐助赈济完漕等事。应加级者。皆得加衔。如加侍郎尚书宫保衔者。固 朝廷优示鼓励之意。但爵赏原以待有功。而宫保尤以畀有德。夫以重臣如督抚。而止就区区微劳。骤膺卿贰宫保之职。当其任者。莫不图小功以邀大位。复谁肯竭智毕忠于封守之大计乎。如有封疆大功。又将何以加之耶。今后总督巡抚。除军功考满应行加衔之外。余如捐助等项。止应酌量纪录。其加级加衔。应一停止。庶名器不滥。而重臣益自奋庸矣。
一曰储人才。古语曰。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言储才当豫也。今满洲子弟。俊秀者正不乏人。科甲既停。学问益寡。殊为可惜。稽之汉代。期门羽林之士。皆诵孝经。诚以经学为人才之本。教化之原也。目今从龙之彦。固自多人。深恐后学不继。致令有乏才之叹。今查国学内。每佐领下止有一人肄业。似属太少。今酌量每佐领下再各添一人。共作二人。更选老成敦大通治体明经术之臣。以为之师。务得晓畅大义。以备 国家之用。数年以后。将见人才济济。而文武之选。皆得其人矣。
请宽臣工小过疏康熙四年
浙江总督赵廷臣
臣思古今最难得者贤才。上天至爱惜者人品。从来英哲之主。不忘使过之典。尤多求旧之恩。我 皇上宪天法古。锐意治安。期于真才异能。共图上理。而又虑人才辐辏。选授舒迟。当此人浮于官之时。臣何敢复持宽于用人之论。思马必服远而信其力。士必入官而征其才。与其求实绩于寸长未试之士。其敷奏为难。孰若观后效于一蹶再展之员。其图报倍切。目今官员处分之内。岂少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