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13-.经世文编

7-皇朝经世文续编-清-盛康-第894页

史吴可读。以一死泣请   懿旨预定大统之归。其忧深虑远杜渐防微之心。可谓忠且笃矣。惜其于历代传授之典故。多未考明。而误会我   两宫皇太后前此之懿旨也。自古天子无立嗣之事。立嗣者。皆为承天地宗庙之统。而代天理物者也。   懿旨以  嗣皇帝承继   文宗为子。入承大统。承   穆宗之统。非承   文宗之统也。虽   穆宗之统。即   文宗传授之统。然   文宗之统。已有   穆宗承之矣。  嗣皇帝入承大统。特以伦次当继   文宗。不得曰大统受之于   文宗也。若以为承   文宗之统。则   穆宗皇帝十三年之大统。前何所受。后何所承乎。此吴可读之误会   懿旨。所宜申明者一也。   懿旨俟  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承嗣者。承统也。非有二也。然承   穆宗之嗣者。当承  嗣皇帝之统。不得曰承   穆宗之统。   穆宗之统。已有  嗣皇帝承之矣。若曰承   穆宗之统。则  嗣皇帝所承今日之大统。又将何所承乎。夫  嗣皇帝今日之大统。承   穆宗之大统也。将来皇子继   穆宗之嗣者。即继  嗣皇帝之大统者也。是为天经地义。不待言而明者也。此吴可读之误会   懿旨。所宜申明者二也。我 朝世世相承。皆不预立储贰。   懿旨但言俟  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而不言大统之归者。守   历圣相传不预立之法也。然自古天子之子。有不承大统者矣。天子所嗣之子。未有不承大统者。是又不待言而明也。此吴可读之误会   懿旨。所宜申明者三也。我 朝最重法祖。   列圣皆不预立储贰。此万世不可变之大法也。前者   两宫皇太后懿旨。俟  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此亦万世不可变之   懿旨也。我 朝   圣圣相承。皆子以及子。  嗣皇帝生有皇子。承继   穆宗皇帝为嗣。将来即承  嗣皇帝之统。  嗣皇帝之统。承于   穆宗皇帝。承  嗣皇帝之统。即承   文宗   穆宗以来相传之统。子以及子。孙以及孙。亦万世不变之大法。不待重言而明者也。吴可读乃以死泣请。非误会前此之   懿旨乎。虽然。忧深虑远。杜渐防微。不爱其身而爱  君国。洵可谓忠笃也哉。洵可谓忠笃也哉。
请预定大统遗疏光绪五年 
吏部主事前任监察御史吴可读
奏为以一死泣请   懿旨预定大统之归。以毕今生忠爱事。窃罪臣闻治国不讳乱。安国不忘危。危乱而可讳可忘。则进苦口于尧舜。为无疾之呻吟。陈隐患于  圣明。为不祥之举动。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斩或囚。经王大臣会议奏请传臣质讯。乃蒙   先皇帝曲赐矜全。既免臣于以斩而死。复免臣于以囚而死。又复免臣于以传讯而触忌触怒而死。凡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则今日罪臣未尽之余年。皆我   先皇帝数年前所赐也。乃天崩地拆。忽遭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之变。即日钦奉   两宫皇太后懿旨。   大行皇帝龙驭上宾未有储贰不得已以醇亲王之子承继   文宗显皇帝为子入承大统为  嗣皇帝俟  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   大行皇帝为嗣特谕。罪臣涕泣跪诵。反复思维。窃以为   两宫皇太后一误再误。为   文宗显皇帝立子。不为我   大行皇帝立嗣。既不为我   大行皇帝立嗣。则今日  嗣皇帝所承大统。乃奉我两宫皇太后之命。受之于   文宗显皇帝。非受之于我   大行皇帝也。而将来大统之承。亦奉有明文。必归之承继之子。即谓   懿旨内既有承继为嗣一语。则大统之仍归继子。自不待言。罪臣窃以为未然。自古拥立推戴之际。为臣子所难言。我 朝二百余年。   祖宗家法。子以传子。骨肉之间。万世应无间然。况醇亲王公忠体国。中外翕然称为贤王。观王当时一奏。令人忠义奋发之气。勃然而生。言为心声。岂能伪为。罪臣读之。至于歌哭不能已已。傥王闻臣有此奏。未必不怒臣之妄而怜臣之愚。必不以臣言为开离间之端。而我  皇上仁孝性成。承我   两宫皇太后授以宝位。将来千秋万岁时。均能以我   两宫皇太后今日之心为心。而在 廷之忠佞不齐。即众论之异同不一。以宋初宰相赵普之贤。犹有首背杜太后之事。以前明大学士王直之为国家旧人。犹以黄请立景帝太子一疏。出于蛮夷。而不出于我辈为愧。贤者如此。遑问不肖。旧人如此。奚责新进。名位已定者如此。况在未定。不得已于一误再误中。而求一归于不误之策。惟有仰乞我   两宫皇太后再行明白降一谕旨。将来大统仍归承继   大行皇帝嗣子。  嗣皇帝虽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异言进。正名定分。预绝纷纭。如此。则犹是 本朝   祖宗来子以传子之家法。而我   大行皇帝未有子而有子。即我   两宫皇太后未有孙而有孙。异日绳绳缉缉。相引于万代者。皆我   两宫皇太后所自出。而不可移易者也。罪臣所谓一误再误。而终归于不误者此也。彼时罪臣即以此意拟成一折。由都察院转进。呈底奏底。俱已就草。伏思罪臣业已降调。不得越职言事。且此何等事。此何等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