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嗣圣既未亲政。 皇太后又不临朝。是政柄尽付之该王等数人。而所拟 谕旨。又非尽出自 宸衷。其托诸掣签简放。请钤用符信图章。在该王等原欲以此取信于人。无如人皆不能相信。民可畏。天下难欺。纵可勉强一时。不能行诸日久。如御史董元章条陈四事。极有关系。应准应驳惟当断自 圣裁。广集廷议。以定行止。该王等果知以 国事为重。亦当推贤虚己。免蹈危疑。乃径行拟 旨驳斥。已开矫窃之端。大失臣民之望。 命下之日。中外哗然。自古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凡统兵将帅暨各省疆臣。皆受 先皇帝特简。虽当势处万难。无不思竭力图报者。亦以统于所尊。故能一诚不贰。今一旦政柄下移。疑莫释。道路之人见 诏旨。皆曰此非吾 君之言也。此非吾 母后 圣母之意也。一切发号施令。真伪难分。众情汹汹。咸怀不服。不独天下人心日形解体。且恐外国闻知。亦觉与理不顺。又将从而生心。所关甚大。夫天下者。 宣宗成皇帝之天下。传之 文宗显皇帝。以付之我 皇上践祚者也。昔周之世。武王崩。成王立。周公相之。 本朝摄政王之辅 世祖。亦犹周公之相成王。疏不间亲。典册具在。以周公礼圣。尚不免管蔡流言。迨风雷示警于金縢。而忠棐益见。现在近支诸王中。能知大体。迈于载垣端华。尚不乏人。一切离间之言。应请毋庸过虑。又知垂帘听政之制。宋宣仁太后称为女中尧舜。情欢洽。国本无伤。我 文皇后当国初年。虽无垂帘明文。而有听政实用。因时制宜。惟期允当不易。为今之计。非 皇太后亲理万几。召对臣。无以通下情而正 国体。非另简近支亲王佐理庶务。尽心匡。不足以振纲纪而顺人心。
惟有吁恳 皇上俯纳刍荛。即奉 皇太后权宜听政。 二圣并崇。而于近支亲王中择贤而任。仍秉 命而行。以待我 皇上亲政。以前一切用人行政大端。不致变更紊乱。以承郅治于无穷。 宗社幸甚。臣民幸甚。如此。庶于亲亲尊贤之大经。既不相悖。且于该王等亦可保全终始。受福良多。此皆中外臣工所欲言而未发者。臣先为言之。臣忝为大臣。受 国厚恩。屡奉 先皇帝手诏嘉勉。云朕所望于该大臣者至大至远。又奉有忠勇性成赤心报国等谕。每诵 天语。感激涕零。今外患固宜亟平。而内忧尤当早虑。臣天良所迫。何忍不言。何敢不言。伏愿 皇上干纲独断。迅赐施行。并请将此折发交惠亲王惇亲王醇郡王等。公同阅看。如有尚未尽善之处。应令大学士九卿科道集议以闻。庶大局可全。而人心可定。谨不揣冒昧。披沥上陈。无任激切待 命之至。
遵议垂帘听政事宜疏咸丰十一年 王大臣
咸丰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内阁奉 上谕。本日据贾桢周祖培沈兆霖赵光奏政权请操之自上并 皇太后召见臣工礼节及一切办事章程请饬廷臣会议并据胜保奏请 皇太后亲理大政并另简近支亲王辅政各一折着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将应如何酌古准今折衷定议之处即行妥议以闻钦此。又经翰林院侍讲学士杨秉璋御史林寿图条奏 皇太后垂帘听政各事宜。臣等公同详阅。钦惟 皇上聪明天亶。尚在冲龄。正宜涵泳诗书。培养圣德。不数年即可亲政。而此数年间。端赖 皇太后亲裁庶政。整饬纪纲。 皇上得专诵读之功。早裕圣贤之学。承 两宫之慈训。丕缵鸿图。绍 列圣之诒谋。聿昭骏业。万几无旷。俾政事之交修。百尔同钦。欣禀承之有自。臣等悉心参酌。谨将 两宫皇太后召见臣工礼节。及一切办事章程。公同妥议条款。敬缮清单。恭呈 御览。伏候 钦定。嗣后如有应行变通添改之处。容臣等随时酌议。奏明办理。所有臣等会议缘由。谨合词恭折奏闻。伏乞 皇上圣鉴。
一 郊 坛大祀。拟请 遣王恭代。 皇上于宫内斋戒。俟数年后。奏请 亲诣行礼。
一 太庙祭享。拟请 遣王恭代。 皇上于宫内斋戒。祭期前一日。 亲诣行礼。俟数年后。奏请于祭日 亲诣行礼。
一谒 陵 御门 经筵 耕耤。均拟请暂缓举行。
一遇元旦 万寿传胪等大典礼。 皇上升殿。均拟请照常举行。
一 召见内外臣工拟请 两宫皇太后 皇上同御养心殿。 皇太后前垂帘。于议政王 御前大臣内轮派一人。将 召见人员。带领进 见。
一京外官员引 见。拟请 两宫皇太后 皇上同御养心殿明殿。议政王 御前大臣带领 御前干清门侍等。照例排班站立。 皇太后前垂帘设案。进各员名单一分。并将应拟 谕旨。分别注明。 皇上前设案。带领之堂官。照例进绿头签。议政王 御前大臣捧进案上。引 见如常仪。其如何 简用。 皇太后于名单内钦定。钤用御印。交议政王传 旨发下。堂官照例述 旨。宗室亲郡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袭爵袭职。年终大考王公子弟应封授职。在京四品以上五六品京堂翰詹科道。在外道府以上。武职在京年终进谱五等世爵。在外副将以上。以及新进士授职庶吉士散馆拔贡 朝考孝廉方正教习期满京察人员截取道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