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13-.经世文编

7-皇朝经世文续编-清-盛康-第182页

不服  陛下之至神。近者何桂清以误国罪魁。江表人民。莫不思食其肉。  陛下徇私情而不诛。天下于是惜  陛下之不断。夫赏罚者。天子之所与天下共。不得而私者也。赏罚乖于上。情解于下。  陛下方奉   天行讨。将帅如林。海内豪杰。喁喁内向。冀成云合响应之势。而赏罚一乖。坐失众望。此不可解之事矣。  陛下之赏罚坏。则天下之赏罚无一不坏。举可惜矣。名器者。赏罚之大端。用人之先路也。今开捐筹饷。借名器以济天下之穷。宜可以裕度支矣。而臣见近年以来。捐例日以繁。捐价日以减。报捐者日以多。四方之告匮者。复日甚一日。得不偿失。有明征矣。  陛下承   祖   宗极盛之后。奈何以黜陟大柄。反复于部议。假手于吏胥。受卖官鬻爵之名。为直尺枉寻之计。奔竞海内。流毒 朝廷。百姓得以罹其殃。  陛下莫能禁其獘。此亦非当世之利矣。无论非常伟出之才。不由此途。国家用人之法。不必以此重。而堂堂中国。三纲五常之所系。政教典礼之所出。戎夷蛮狄之所瞻仰。自令官方混浊。善恶不分。奸宄同原。贪婪杂出。亦断非  圣朝之所宜矣。鄙夫孺子今日入兑明日升庸。而与公卿相揖让。商贾皁隶今日舍业明日居官。俨然操国家之大权。君臣上下惟见以利相接。臣忧其国之危矣。传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今日之势。何以异此。故臣窃谓目前之积獘。未有如开捐之糜烂者。士不必读书而跻大位。民不必耕种而服美官。天下之人。见其取之至速且易。于是苟有蓄积者。辄思出此苟且至便之计。趋众骛。如蝇蚋之集朽腐。溺而不返。不特无以抑生人侥幸之气。养国家廉让之风。而反令天下之人以为民为耻。其患非浅鲜矣。  陛下建中兴之治。十已四五。而此端不塞。臣实病之。名器之坏如此。因之有官之害。内而王公宰相以下。名以数千计也。外而督抚将军提镇以下。名以万余计也。此犹正额也。而每岁科目之所得。开捐保举之所进。几十倍之。综计天下之官。当不下十万人。而仆役书胥几数十倍者。尚不在此数。夫开捐则滥。滥则易。易则视官为私物。几成子孙世袭之珍而富家便利矣。官则滞。滞则贫。贫则无所不为而寡廉鲜耻矣。二者交为国之大害也。
国家有此数十万之游民。既不能自食其力。必坐安袖手以待元元之养。而百姓方流离琐尾。无一日之安。无一省之靖。男不得耕。女不得织。加以军输追迫。有司侵渔。未有穷极。尚冀其能安贫忍死。而无横溃决出之虞哉。臣恐河北之响马。江淮之长发。皖豫之逆捻。川黔之苗教。滇秦之回纥。从此不可复制。此消彼长。迭为   宗社忧。而亡败之辙见矣。故臣窃计今天下危道有十二。而内外贼寇不与。开捐取利。上下交征。一危也。官芜杂。贻害百姓。二危也。捐厘抽税。刻剥无已。三危也。律例牵掣。百度不张。四危也。空言粉饰。务为太平。五危也。言路不宏。见闻多隘。六危也。士无实行。正气不伸。七危也。礼义廉耻。上无倡率。八危也。官人不择。援例是铨。九危也。守令无权。滥授轻调。十危也。兵制破坏。散漫不修。十一危也。财源闭竭。不思变通。十二危也。不特如此。京师亦有十危焉。无劲兵。一也。无一月之储蓄。二也。多游民。三也。盗贼公行。不用重典。四也。旗人坐食。毫无生计。五也。商民把持物价。昂贱不常。六也。律例屡更。法令不一。七也。户口繁众。无所统纪。八也。官禄不给。无以养廉。九也。间暇时日。不策备防。十也。凡此危道不除。而欲坐治天下。岂不难哉。乃者  陛下亦尝除獘矣。然除之不尽不如勿除。为其除与不除等也。亦尝兴利矣。然兴之不力不如勿兴。为其兴与不兴等也。夫治国犹张弦作室也。弦敝不取而更张之。弦不可调也。室圮不从而改造之。室不可居也。非更张而遂谓前人制弦之不善。改造而遂谓前人作室之不坚也。今天下大局。败坏若此。  陛下第用守而不用创。不知法敝不变。则不可守。事繁不省。则不可守。人才不更。则不可守。积獘不除。则不可守。律例不宽。则不可守。臣愚以为今日之事。当以创为守而后天下乃大可为也。  陛下何不鉴前代治乱之故。考今日得失之由。重守令之权。讲取士之法。宽用贤之格。宏听言之路。除官之害。罢开捐之途。去满汉之名。破律例之习。行钞币之法。救兵制之坏。延进天下贤才。开诚布公。与之筹根本不拔之基。创生民未有之业。庶足以恢宏国脉。而光   先帝之旧德也。  陛下以冲龄践阼。孜孜求治。志在中兴。而又有   两宫皇太后。亲裁大政。和衷集事。用以宏济于艰难。诚百代之昌期矣。故臣敢昧死上书言事。粗陈大略。而亦不知其言触犯忌讳也。昔宋当南渡之后。君臣上下。安于一隅。恶闻恢复之说。陈亮以一书生。犹数上书陈当世利害。欲以感动孝宗。况  陛下大一统之君。同符   圣祖。虚己求言。乐于听受。顾可  诏下月余。而无一人竭忠尽愚。以塞  陛下之清问哉。  陛下不以臣妄愚不肖。赐之优容。使臣得竟其说。条悉数事以闻。此尤区区犬马之诚。不胜大愿。干犯天威。罪当万死。臣谨言。
同治初元。 诏求直言。一时中外臣工。咸具条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