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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学仕遗规-清-陈宏谋*导航地图-第4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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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见赦后。亡命无赖在配所者皆还。旧恶不悛。一时里闾深受其害。是放虎狼蛇蝎为仁。而不计其所伤之众也。曰。国有大庆。独加宽恤。不亦可乎。曰。大庆当与君子共之。而何纵小人为也。曰。易曰赦过宥罪。书曰眚灾肆赦。不然乎。曰。过者无心之误。眚即过也。灾谓出于不幸者也。故赦之。又书曰宥过无大。刑故无小。夫苟过虽大必宥。苟故虽小必刑。固非不问过与故而咸赦除也。且赦过者无日不然。亦非数载而偶一行也。是故赦过者虽无日不然。
而犹恐其少。赦故者虽数载一行。而犹病其多。
  赦过而不赦故。至论也。今云赦过。虽无日不然。犹恐其少赦。故虽数载一行。犹病其多。更觉警切。
  人臣修怨者负国。若于所怨者避嫌而不去。或曲意用之。亦负国。何者。人臣当以至公为心。如其贤。不去可也。用之可也。如其不贤。而徒务远己之嫌。沽己之誉。而以不肖之人。贻害国家。岂非不忠之甚乎。然人每以能用雠者为贤。
  可见道术之不明也。大抵人臣不可有私。有一分私心。便于臣道有一分亏欠。不论用雠去雠。只有私心处。便负国也。
  人臣苟有为国之心。便自有推贤让能之意。如人于有才者则不能容。嫌其胜己也。超进者则不能容。嫌其光已也。刚直者则不能容。嫌其性气难相处也。遂皆任情排去。而国家无人干济。略不之顾。皆是一个己私。无为国之心故也。若有为国之心。必且让他替朝廷干事。那胜己先己及难相处。有甚大事。故为国之人。苟便于国。即不便于己。亦所必为。不为国之人。即十分便于国。但有一毫不便于己者。亦所不肯。
  居官治事。一有私己之心。便亏臣道。进贤退不肖闲。负国更甚。以此为道术不明。端本澄原之论。
  偶见一学究壁上书宋真宗劝学文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锺粟。书中车马多如簇。书中有女颜如玉。余书其后云。诚如此训。则其所养成者。皆淫佚骄侈残民蠹国之人。使在位皆若人。殊可忧也。
  乡塾中多以此为读书人佳话者。学术既非。仕风焉得不坏。有心者所宜唤醒而切戒也。
今人不为圣贤之学。则以为安常。为圣贤之学者。则以为务名也。夫圣人之书。人皆读之。止许读其书。乃不许讲明而身体之。与今人不讲大臣之业。则以为守分。讲大臣之业。则以为好进也。夫孔子匹夫而谈帝王之事。岂亦好进与。此风既久。遂使圣贤实学。不明于时。为学为政。苟然而已。或曰讲学者。却又立门户。结党与。罔利文奸。坏国家事。谈大臣事业者。却又剿说以躐进。故人恶之尔。曰诚然。夫沙中有金。欲得金也。而尽收其沙可乎。欲去沙也。
而并弃其金可乎。惟当国事者。求之以诚。鉴别能精。收其真。去其赝。斯得人为用。若以鱼目为明珠。则为祸大也。
  所为所讲。是公是私。或邪或正。尚易鉴别。倘有言行不符。或阳易而阴非者。亦可徐察。未可因噎废食。以讲学为禁例也。
  居官者只于猎取崇高。权势烜赫者则羡之。更不问其得之正与不正。其正色直言。谪贬蹭蹬者。则轻之。更不问其守之正不正。理既不明。气亦不振。软熟成风。奔趋巧媚以为善官。这等排场可畏也。
  人臣要以尊主庇民为心。苟有是心。惟其所为。必皆有益于国。不然。则所为者。莫非粉饰之具。即奔走不息。以为贤劳。求其实皆无有也。
  终岁勤劳之官。还当问其有裨于国民者某事某事。方称贤能。所谓考言者必征事也。
  世之言治者。必曰三代然夏有天下四百三十一年。商六百四十五年。周八百六十七年。合为一千九百四十四年。其闲称圣君可为法者。禹汤文武而已。守成之君。则启甲大戊武丁成康而已。共止二百余年。余皆不足观矣。夏启之后。篡弒累世。周至小雅。陵迟已甚。然则欲法三代者。固自有在也。
  言治皆以三代为法。不知三代时治者恒少。否者恒多。不可不考古而鉴别之。用为法戒也。
周礼荒政十二。其十一皆宽恤。而终之以除盗贼。王浚川云。利之而后除之。若曰可以生矣。不浚而后杀之也。然乎。曰。不然也。年谷顺成。即有狗鼠之盗。无能为乱。凶年饥岁。民方穷苦无聊。彼奸侠不逞之徒。乘机窃发。召呼之闲。流离饿殍。易于相从。乱之所由起也。故良民之宽恤者。不一而足。而于盗贼独加严焉。曰。除者。加之意之辞也。不止袪害安民。亦所以弭衅端。保国家也。若谓利之而后除之。则何时不然者。而独于荒年云尔乎。世有等迂腐有司。
不识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