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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在官法戒录-清-陈弘谋-第8页

直倒置、生死任意、岂复有天理哉、
  河汾子曰。入轻为重、受赂之官、时时有之。而舞文之吏尤甚。夫文卷狱辞、掌之者吏也。吏得仇家之利、则改窜字句。或有所索于其人而不足、则诳捏辞语。往往巧施毒手、诬陷良民。使闻者惧之、名曰当路之吏。将谓可以多金而致富耶。夫毁人之肢体、以肥已之身。倾人之性命、以利已之家。是以心为戈矛、而以笔为锋镝者也。以心为戈矛、则生气绝矣。以笔为锋镝、则死机近矣。岂有不倾覆者哉。 【同上】
  得仇家之贿、而入人于死、因求索之不遂、而入人于死、均为得财计也、此与强盗刦财害命何异、吏胥每日随伺长官、诘治盗贼、情事既明、何尝不同切公忿、以为法无可宽、岂知自已每日所为、即攫赃害命之正盗耶、愿于直堂叙案时、回光返照、一发猛省也、
  又曰。刁才猾技之夫、老于公门。熟于讼事。胆气雄豪。肤肢壮健。争强于胥吏之驱。角胜于阶墀之对。行贿赂、有偷天之手段。鬬机变、有伏势之神通。使高者畏惮而心惶。卑者匍匐而涕陨。切骨之冤、成于白日。没身之憾、及于黄泉。广施祸种。固结仇根。岂不危哉。彼以讼辱人而求胜者、何不监此。 【同上】
  摹写积蠹情状、宛然如见、初入衙门人、不惟不以为监、而反从而效之、惟恐不似也、亦独何欤、
  张惠庵曰。府官新莅任时、必将前任事宜、更改一番。吏胥因得于中作弊。葢此辈只利有事、不利无事。上生一孔、下钻百窦。民之扰害者多矣。 【同上】
  吏胥之乐于更改有事、名似急公、其实无非利于取钱耳、即果有利益民生之事、无如吏胥意在取钱、各各视为承行之出息、凡可以得钱者、无不千方百计以图之、岂复计及民之有益与否耶、故衙门极好之事、而行之祗见扰害、不见利益、官固无能、吏胥更为可恨、噫、吏胥独无人心也耶、
  又曰。近时衙门人、砌欵单。送匿揭。窝访买访。种种阴谋。害人不小。天报有在、必无漏网。而自恃佞佛斋僧、谓可逃天谴。岂神物亦庇奸而党恶耶。愚亦甚矣。 【同上】
  凡百阴谋陷害之事、为吏胥者、局外旁观、未尝不议论其非、无如一入官衙、其时地可以害人、其机智又能害人、或快恩仇、或图财帛、私心锢蔽、天理灭亡、惟恐其术之不工、而计之不毒矣、岂知害人者人亦害之悖入者亦必悖出、官有王法、人有公论、岂能□免、为此种吏胥计、与其佞佛斋僧、益增罪过、不如及早回头、改恶从善、以赎前愆、犹可挽回万一也、
  又曰。衙役迎合本官、其貌似谨。其事似忠。其才似可用。而不知其处心积虑、止欲借上以行其私也。 【同上】
  以小忠小信、结本官之心、必以不公不法、坏本官之事、至于罪恶贯盈、奸赃败露、官受其累、吏亦岂能独免、所争者、时有迟速不同耳、
  又曰。自罪引他、有借端索诈者。有下水拖人、图报私雠者。又有赃罪难完、扳人帮助者。此等奸弊、问官全不审察。而贪利之狱吏、又或从中指导之。皆天诛所不赦也。 【同上】
  一狱之兴、本案拖累、已自不少、狱吏复指使妄扳、辗转蔓延、甚有因一人而害及数十百人、因一家而害及数十百家者、即遇明察之官、亟为开脱、业已筋疲力尽、身家难保矣、岂不可恨、
  史搢臣云。暗箭射人者、人不能防。借刀杀人者、已不费力。自谓巧矣、而造物尤巧焉。我善暗箭、而造物还之以明箭、而更不能防。我善借刀、造物还之以自刀、而更不费力。然则巧于射人杀人者、实巧于自射自杀耳。 【愿体集】
  暗地害人而人不及觉、借事害人而已不费力、此等险恶行径、惟衙门中人为多、一经破败、刑祸立至、不啻自投罗网、此正造物还以明箭、而予以自杀也、可畏哉、
  又曰。凡人之为不善者、造物未必即以所为不善之事报之、而或别于一事报之。别一事。又未必大不善也、而得祸甚酷。此造物报应之机权也。 【同上】
  衙门中人、常有贪残诈害、作恶多端、竟无所犯、及至偶犯轻微、较之平日所为、不过千百中一二、而业已家破身亡者、世人就此一事而论、或以为冤、而不知平昔恶贯满盈、特借是以发其端、此正造物报应之机权也、试看十数年中、耳闻目见、如此者岂少耶、
  唐翼修曰。凶人贪冐无耻、随处必欲占小利、而人亦畏之让之。独怪终身所占小利、必以一事尽丧之、而更过其所占之数。吉人守分循理、不敢妄为、而人亦欺之侮之、故凡事受歉。然冥冥之天、必将以大福之事补之、而浮于其所受歉之数。或及其身。或及其子孙。历观往辙无不然者。 【人生必读书】
  占人利益、而人畏之让之、莫如衙门中人、遇守分循理之人、而偏欲欺之侮之、亦莫如衙门中人、究竟欺人是祸、饶人是福、冥冥中自有分晓、远在儿孙近在身、尚其猛省、
  又曰。仅夺人之财而不杀其人、虽有报应、亦不极惨。至夺人财而并杀其人、未有不报之惨而极速者。入于吾目者、不止数十人。又如官吏遇人犯法、巧于取财。开释其罪、不顾枉法。其子孙之报、亦止败坏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