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余调度,预备一副。河阳桥船于潭、洪二州造送;大阳、蒲津桥于岚、石、隰、胜、慈等州采木,送桥所造。河阳桥置水手二百五十人,大阳桥水手二百人,仍各置木匠十人,蒲津桥一十五人。孝义桥所须竹索,取河阳桥退者以充。)其大津无梁,皆给船人,量其大小难易,以定其差等。(白马津船四艘,龙门、会宁、合河等阙船并三艘,渡子皆以当处镇防人充;渭津关船二艘,渡子取永丰仓防人充;
渭水冯渡船四艘,泾水合泾渡、韩渡、刘控坂渡、眭城坂渡、覆篱渡船各一艘,济州津、平阴津、风陵津、兴德津船各两艘,洛水渡口船三艘,渡子皆取侧近残疾、中男解水者充。会宁船别五人,兴德船别四人,自余船别三人。薪州江津渡、荆州洪亭松滋渡、江州马颊檀头渡船各一艘,船别六人;越州杭州浙江渡、洪州城下渡、九江渡船各三艘,船别四人,渡子并须近江白丁便水者充,分为五番,年别一替。)
●卷八 门下省
门下省
侍中二人 黄门侍郎二人 给事中四人 录事主事各四人 令史十一人 书令史二十二人 甲库令史七人 传制八人 亭长六人 掌固十人 修补制敕匠五人 左散骑常侍二人
谏议大夫四人 左补阙二人 左拾遗二人 起居郎二人 令史三人 典仪二人 赞者十二人 城门郎四人
令史一人 书令史二人 门仆八百人 符宝郎四人
令史二人 书令史三人 主宝六人 主符三十人 主节十八人 弘文馆学士无常员
校书郎二人学生三十人令史二人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九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侍中二人,正三品。(《汉书百官表》云:“侍中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无员,多至数十人,得入禁中,诸曹受尚书事,皆秦制。”《汉官》云:“秩比三千石。”董巴《舆服志》:“侍中冠军弁大冠,亦曰惠文冠,加金附蝉为文,貂尾为饰。侍中服之则左貂,常侍则右貂。金取坚刚,百链不耗;蝉取居高饮清;貂取内劲悍,外温润。
本赵武灵王胡服之制,秦灭赵,得其冠,赐侍中焉。”汉制分掌乘舆服物,功高者一人为仆射。后汉初亦加官,出宣帝命,入备顾问。法驾出,多识者一人参乘,兼负传国玺,操斩白也剑;余皆骑,在乘舆事后。从驾入庙祠,天子上堂盥,以巾奉酒。光武改仆射为祭酒。《蔡质汉官典职》曰:“侍中在尚书仆射下,尚书上。旧与中官惧止禁中宿直,庐在石渠门外;武帝时,侍中仆射马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王莽秉政,复止禁中。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伏诛,由是复出外。
”灵帝时,侍中舍有八区,论者因言员有八人,未详也。《献帝起居注》云:“初置侍中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魏氏侍中置四人,省祭酒,而加官不在数,服秩依汉氏,掌傧赞威仪。大驾出,则次直侍中护驾;正直侍中负玺陪乘,不带剑;余皆骑从。御登殿,与散骑常侍对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晋令:“侍中品第三,武冠,绛朝服,佩水苍玉。”东晋桓温奏省二人,后又复旧。宋氏掌奏事,直侍左右,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余同晋氏。
齐氏又以高功者一人为祭酒,掌韶令机密,朝会多以美姿容者兼其官,余同宋氏。梁氏秩二千石,品第三,后班第十二,与给事黄门侍郎一人对掌禁令。陈氏依梁。后魏侍中六人,加官在数,初从第一品中,太和末革令,正第三品,北齐因之,掌献纳谏正及进御之职。后周天官府置御伯中大夫二人,天子出入则侍于左右,大祭祀盥洗则授巾。武帝改御伯为纳言,盖侍中之职也。宣帝末,又别置侍中,为加官。隋氏讳“忠”,改为纳言,置二人,正第三品,掌陪从;
炀帝十二年,改纳言为侍内。皇朝初为纳言,武德四年改为侍中。初,秦、汉置侍中曹,无台省之名,自晋始有门下省。历宋、齐、梁、陈、后魏、北齐、隋、国初皆曰门下省。龙朔二年改为东台左相,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鸾台纳言,神龙元年复旧。开元年改为黄门监;五年复旧,曰门下省侍中。)侍中之职,掌出纳帝命,缉熙皇极,总典吏职,赞相礼仪,以和万邦,以弼庶务,所谓佐天子而统大政者也。凡军国之务,与中书令参而总焉,坐而论之,举而行之;
此其大较也。凡下之通于上,其制有六:一曰奏抄,(谓祭祀,支度国用,授六品已下官,断流已上罪及除、免、官当者,并为奏抄。)二曰奏弹,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