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崇生习一大经、一小经者,两中经者,习《史记》者,《汉书》者,《东观汉记》者,《三国志》者,皆须读文精熟,言音典正。策试十道,取粗解注义,经通六,史通三。其试时务策者,须识文体,不失问目意,试五得三。皆兼帖《孝经》、《论语》共十条。)应简齐郎,准贡举例贴试。(太常解申礼部勘责,十月内送考功,帖《论语》及一大经,及第者,奏闻。)国子监大成二十员,取贡举及第人聪明灼然者,试日诵千言,并口试,仍策所习业,十条通七,然后补充,各授官,依色令于学内习业,以通四经为通。
(其禄俸、赐会准非伎术直例给。业成者于吏部简试,《孝经》、《论语》共试八条,余经各试八条,间日一试灼然明练精熟为通。口试十通九、策试十通七为第。所加经者,《礼记》、《左传》、《毛诗》、《周礼》各加两阶,余经各加一阶。及第者放选,优与处分;如不及第,依旧任。每三年一简。九年业不成者,解退,依常选例。业未成、年未满者,不得别选及充余使。若经事故,应叙日,还令覆上。其先及第人欲加经、及官人请试经者亦准此。
)
●卷三 尚书户部
户部尚书一人 侍郎二人
郎中二人 员外郎二人 主事四人 令史十七人 书令史三十四人 计史一人 亭长六人 掌固十人 度支郎中一人
员外郎一人 主事二人 令史十六人 书令史三十三人 计史一人 掌固四人 金部郎中一人
员外郎一人 主事三人 令史十人 书令史二十一人 计史一人 掌固四人 仓部郎中一人
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户部尚书一人,正三品;(周之地官卿也。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主吏人上书事。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依功作,当工官之任。魏置左民尚书,晋初省之,太康中又置。惠帝时有右民尚书。东晋及宋、齐并置左民尚书,梁、陈并置左户尚书,并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后魏、北齐有度支尚书,亦左民、左户之任也。后周依《周官》,置地官府大司徒卿。隋初曰度支尚书,开皇三年改为民部,皇朝因之。
贞观二十三年改为户部,明庆元年改为度支,龙朔二年改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光宅元年改为地官尚书,神龙元年复故。)侍郎二人,正四品下。(周之地官小司徒中大夫也。汉已来尚书侍郎,今郎中之任。后周依《周官》。隋炀帝置民部侍郎,皇朝因之。贞观二十三年改为户部,明庆元年改为度支,龙朔二年改为司元少常伯,咸亨、光宅、神龙并随曹改复。)户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户口井田之政令。凡徭赋职贡之方,经费给之,藏货赢储之准,悉以咨之。
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尚书、侍郎总其职务而奉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属,皆质正焉。
郎中二人,从五品上;(周官司徒属官有下大夫,盖郎中之任也。汉尚书郎一人主户口垦田。魏有左民郎曹,西晋兼置右民郎曹,东晋及宋、齐唯有民部曹,梁、陈为左户郎,后魏为左户曹郎,北齐有左民郎曹。隋初,民部郎曹置侍郎二人,炀帝除“侍”字,皇朝为郎中。贞观二十三年改为户部,明庆为度支,龙朔焉司元大夫,咸亨、光宅、神龙并随曹改复。)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周官司徒属官有上士,后周依焉,盖今员外之任也。隋开皇六年置民部员外郎,炀帝改为民曹承务郎,皇朝改为民部员外郎。
贞观、明庆、龙朔、咸亨、光宅、神龙并随曹改复。)主事四人,从九品上。(隋炀帝置。)郎中、员外郎掌领天下州县户口之事。凡天下十道,任土所出而为贡赋之差。(其物产经不尽载,并具下注。旧额贡献,多非土物。或本处不产,而外处市供;或当土所宜,缘无额遂止。开元二十五年,敕令中书门下对朝集使随便条革,以为定准,故备存焉。)分十道以总之:
一曰关内道,古雍州之境,今京兆、华、同、岐、、陇、泾、宁、坊、、丹、延、庆、盐、原、会、灵、夏、丰、胜、绥、银,凡二十有二州焉。(其原、庆、灵、夏、延又管诸蕃落降者,为羁縻州。)东拒河,西抵陇坂,南据终南之山,北边沙漠。(河历银、绥、延、丹、同、华六州之界,陇坂在陇州之西,终南山在京兆之南,沙汉在丰、胜二州之北。)其名山有太白、九、吴山、岐山、梁山,泰华之岳在焉。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