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一弊法。痛裁冗费。务省虚文。乃永远便民之事。
郑汉奉曰。我辈读书博一第。裒然居四民之上。自谓朝廷倚荷。生灵利赖。孰知日日行的是害人事。件件行的是折福事。非违心。则背理。辜负朝廷。贻害民物。岂不可羞。岂不可惧。此虽某下愚自省之危言。然亦可为中人针砭。
为国家用人。不当为官择地。当为地择官。若徒以地苦其人。而曾不顾其人之苦其地也。
居官行法。不能一概去杀。独不曰留意开释。尝存生意乎。一在疑似勿杀。二在株连勿杀。三在贿托勿杀。四在为人胁从勿杀。五在已经降顺勿杀。
法立贵乎必行。立而不行。适以启下人之翫。
士君子居家。各以明理见性。为修身保世之本。士君子出仕。各以扶纲整俗。为获上信友之本。
忠君忧国。守之以慎。济物泽民。守之以谦。
士大夫居家。能思居官之时。则不至干请把持。而挠时政。居官能思居家之时。则不至刚愎暴恣。而贻人怨。【惟恕而后能公。不易之理。人自不察耳。】
居官有最易蹈者六。一多事。二迁怒。三傲人。四有成心。五急功名。六嗔人有炎凉。
一人入狱。十人罢业。株连波及。更属无辜。且狱中夏有疫疾湿蒸。冬有皲瘃冻裂。或以小罪。经年桎梏。或以轻罪。迫就死亡。狱卒囚长。需索凌辱。尤可深痛。时令马上飞吊监簿查勘。以狱囚多寡。定有司之贤否。行之期年。郡属州县吏。无敢妄系一人矣。
朝廷立法。不可不严。有司行法。不可不恕。不严。则不足以禁天下之恶。不恕。则不足以通天下之情。
省刑薄敛。王者治世之大端也。然圣贤以此教人。非欲去其禁民为非之刑。乃欲去其驱民为非之刑耳。非欲免其富国之赋。乃欲免其敝国之赋耳。
做上官底。只是要尊重。迎送欲远。称呼欲尊。拜跪欲恭。供具欲丽。酒席欲丰。驺从欲都。伺候欲谨。行部所至。万人负累。千家愁苦。即使于地方有益。苍生所损巳多。及问其职业。悉是虚文滥套。纵虎狼之吏胥。骚扰传邮。重琐尾之文移。督绳郡县。括奇异之货币。交结要津。习圆软之容辞。网罗声誉。至民生疾苦。若聋瞽然。岂不骤贵躐迁。然而显负君恩。阴触天怒。是生民之苦累。而子孙之祸因也。吾党戒之。
亲民的官。最要仔细。夹棍板子。最怕手滑。我只开口一声。衙役便加力几倍。我只动手一摸。百姓便去血几多。去肉几块。一般皮肉。我疼。他宁不疼。他疼。我又何忍。若是情真罪当。打他也不枉然。若还非罪无辜。于我宁无损福。
刑罚当宽处即宽。草木亦上天生命。财用可省时便省。丝毫皆下民脂膏。
居官以清。士君子分内事。清非难。不见其清为难。不恃其清。而操切凌轹人。为尤难。
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谋之。利在一时。勿谋也。利在万世者谋之。
救民水火之中。惟恐其不早。贪官污吏。侵渔百姓。甚于盗贼。此而不除。虽有良法美意。孰与行之。
情有可通。莫于旧有者过裁抑。以生寡恩之怨。事在得已。莫于旧无者妄增设。以开多事之门。若理当革。时当兴。合于事势人情。则非所拘矣。
世盖有悦下吏附己。不欲屡驳以形其短。惮成案之更。虑始劾者衔我。而见中于他日。曰。吾宁负我百姓耳。吁。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
夫刑罚之设。原非得已。有可生之路。而不为之急白。是亦杀也。居官点狱。岂可拘守前案。奉承上司。而见死不救哉。
封赠父祖。易得也。无使人唾骂父祖。难得也。恩荫子孙。易得也。无使子孙流落伶仃。难得也。居官而思其难者。则父祖之泽长。子孙之祚远矣。
救荒不患无奇策。只患无真心。真心即奇策也。
守官者。虽古墨清玩。勿宜偏爱。恐小人乘间而入也。高牙大纛。不足为荣。桓圭衮裳。不足为贵。惟德被生民。功施社稷。为贵为荣。
耐烦受诉。使两造各尽其情。
不嗔越诉。只平平照常理断。
一时错枉。片念拨转。不吝改过。
居官之法。尽心则无愧。平心则无偏。
◆王朗川言行汇纂【先生名之鈇。湖广湘阴人。】
弘谋按古人言行。皆抒其心之所独见。未尝以此揣合后人。而千载以下之人心。无不肳合。利弊无不切中者。无他。古今止此情理耳。朗川所纂嘉言善行殊多。已见于宋贤事汇及他编者。皆不录。大约皆随时采集。不复次第。惟取其合乎情理。足以为法示戒而已。
清贵容。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