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如南郊便殿,明日乃。讫,又如西郊。讫,又至北郊。祭讫,还宫。
隋初,因以孟冬下亥,百神。开皇四年,诏曰:「前周岁首,今之仲冬建亥之月,大可也。后周以夏后之时,行姬氏之,考之前代,于义有违。其十月行者停,可以十二月为腊。」于是始革前制。前周,姬氏。后周,宇文氏。
大唐贞观十一年,房玄龄等议曰:「按月令法,唯祭天宗。近代五天帝、五人帝、五地祇,皆非古典。今并除之。」季冬寅日,祭百神于南郊。大明用犊二,笾豆各四,簋簠俎各一。神农及伊耆氏各用少牢一,笾豆等与大明同。后稷及五方、十二次、五官、五方田畯、五岳、四镇、四海、四渎以下,方别各用少牢一。其日祭井泉于川泽之下,用羊一。卯日,祭社稷于社宫。二十八宿,五方之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鳞、羽、臝、毛、介、水墉、坊、邮表畷、猫、虎及龙、麟、朱鸟、白兽、玄武,方别各用少牢一,每座笾豆各二,簋簠俎各一。祭凡百八十七座。当方年谷不登,则阙其祀。之明日,又祭社稷于社宫,如春秋二仲之礼。开元中,制仪:季冬腊日,百神于南郊之坛。若其方不登,则阙之。其仪具开元礼。
灵星周 汉 东晋 大唐
周制,仲秋之月,祭灵星于国之东南。东南祭之,就岁星之位也。岁星五星之始,最尊,故就其位。王者所以复祭灵星者,为人祈时,以种五谷,故别报其功也。五经通义曰:「灵星为立尸。故云『丝衣其紑,载弁俅俅』。传言王者祭灵星,公尸所服之衣也。」今按凫鹥诗每云尸,据传,天子诸侯祭社稷尸也。今祀灵星言公尸,未详所出。紑音芳休切。
汉兴八年,高帝命郡国县邑立灵星祠。时或言周兴而邑邰,立后稷之祀,至今血食,以其有播种之功也。于是高帝命立灵星祠。三辅故事:「长安城东十里有灵星祠。」一云:灵星,龙左角为天田,主谷,农祥晨见而祭之。言祠后稷而谓之灵星者,以后稷又配食星也。常以岁时祠以牛,古时岁再祭灵星,春秋用少牢。壬辰位祠之。壬为水,辰为龙,就其类也。县邑令长侍祠。舞者童男十六人。即古之二羽。舞象教田,初为芟除,次耕种,次耘耨、驱爵及获刈、舂簸之形,象成功也。
东晋灵星配飨南郊,不特置祀。
大唐开元礼,立秋之后,祀灵星于国城东南。天宝四载,敕升为中祠。
风师雨师及诸星等祠周 后汉 晋 东晋 隋 大唐
周制,大宗伯「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祠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槱,积也。诗云:「芃芃棫朴,薪之槱之。」三祠皆积柴实牲体焉。星,五纬也。辰谓日月所会十二次也。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或曰中能上能。祀五帝以用实柴之礼。郑司农云:「司中,三能三陛。司命,文昌宫星也。风师,箕也。雨师,毕也。」能音台。月令:立春后丑日,祭风师于国城东北。立夏后申日,祀雨师于国城西南。秋分日,享寿星于南郊。寿星,南极老人星。立冬后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禄于国城西北。
后汉以丙戌日,祀风师于戌地。以己丑日,祀雨师于丑地。牲用羊豕。又于国都南郊立老人星庙,常以仲春祀之。立心星庙于城南,常以季秋祀之。
晋以仲春月,祀于国都远郊老人星庙。季秋祀心星于南郊坛心星庙。
东晋以来配飨南郊,不复特立。
隋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于署廷中,以太牢祠老人星,兼祀天皇大帝、天一、太一、日月、五星、勾陈、北极、北斗、三台、二十八宿、丈人星、孙星,都四十六座。凡应合祀享官,亦大医给除秽气散药,先斋一日服之,以自洁。其仪本之齐制。
大唐开元二十四年七月,敕宜令所司特置寿星坛,恒以千秋节日,修其祠典。又敕寿星坛,宜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着之恒式。其仪具开元礼。天宝四载,敕风伯雨师并宜升入中祀。仍令诸郡各置一坛,因春秋祭社之日,同申享祀。至九月,敕诸郡,风伯坛置在坛之东,雨师坛之西,各稍北三数十步,其坛卑小于社坛。造其祭官,准祭社例,取太守下充。天宝五载四月,诏曰:「发生震蛰,雷为其始,画卦陈象,威物效灵,气实本于阴阳,功大施于动植。今风伯雨师,久列于常祀,唯此震雷,未登于群望。其以后每祀雨师,宜以雷师同坛祭,其牲别置于祭器也。」
通典卷第四十五 礼五 沿革五 吉礼四
方丘神州后土附 社稷
方丘神州后土附○颛顼 夏 殷 周 汉 后汉 魏 晋 东晋 宋 齐 梁 陈 后魏北齐 后周 隋 大唐
王者父天母地,故庖羲氏俯而观法焉。
颛顼乃命火正黎司地以属人。火当为北。北,阴位也。正,长也。司,主也。属,会也。所以会聚群神,使各有序。
夏以五月祭地祇。
殷以六月祭。
周制,大司乐云:「夏日至礼地祇于泽中之方丘。」地祇主昆仑也。必于泽中者,所谓因下以事地。其丘在国之北。就阴位。礼神之玉以黄琮,琮,八方,象地。牲用黄犊,币用黄缯。大宗伯云「黄琮礼地」,下文云「皆有牲币,各放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