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二块(每块银一分),计银二分。
淡底一斤,计银五分。
麻四百斤(每斤银一分五厘),计银六两。
棕四百三十斤(每斤银三分),计银十二两九钱。
幅宽一尺色布五十丈(每丈银一钱),计银五两。
苎线十两(每斤银一钱二分),计银七分五厘。
椗二门(齿全),各长一丈八尺、宽一尺、厚六寸(每门银一两一钱二分七厘),计银二两二钱五分四厘。
中橹二枝,各长四丈二尺、宽八寸、厚五寸(每枝银一两七钱一分三厘),计银三两四钱二分六厘。
舢板橹一枝,长二丈五尺、宽七寸、厚四寸,计银三钱二分一厘。
大风篷一扇,长四丈八尺、宽二丈七尺八寸,计银四两一钱六分一厘。
头风篷一扇,长二丈八尺、宽一丈四尺,计银一两二钱二分二厘。
查原送成规内开:一则至十七则,大篷每扇银五两五钱,头篷每扇银一两五钱。所开丈尺,大篷长〔自〕四丈八尺至七丈、宽自二丈六尺至三丈三尺不等;头篷长自二丈四尺至三丈五尺、宽自一丈四尺至一丈六尺五寸不等,俱属参差。均匀核计,每折见方一尺需银三钱一分一厘八毫。今照三钱一分一厘八毫之数分别核定。
大、小桅饼七个(每个银七分),计银四钱九分。
大、小无底升四百五十个(每百个银八分),计银三钱六分。
竹篾三百九十斤(每百斤银一钱六分),计银六钱二分四厘。
草心三百七十四斤(每百斤银七分),计银二钱六分二厘。
櫆藤二十三斤(每斤银二分五厘),计银五钱七分五厘。
舰匠三百九十八工二厘、安装匠三十九工八分、锯匠一百四工五分七厘、艌匠二百四十七工八分五厘、铁匠三十六工五分五厘、油画匠十工、绳匠三十七工七分九厘、棕匠二十一工五分、裁缝匠五工、藤匠四工六分、刻字匠三工、壮夫一百八十三名四分七厘;以上匠夫共一千九十二工一分五厘(每名银五分),计银五十四两六钱八厘。
又置备物件开后:
木桶二十件(每件银三分),计银六钱。
铁锅二口换新(每口贴工料银一钱二分),计银二钱四分。
鼓一面修理换皮,计银四钱八分。
金一面重四斤换新(每斤贴工料七分),计银二钱八分。
以上拆造前船成规内开:共需工料银四百五十四两三钱三分八毫;内部价银二百十六两三钱四分八厘,加八津贴并另加三分银二百三十七两九钱八分二厘八毫,台厂运费银四十三两二钱六分九厘六毫。今按条查核,分别增减更正,需用工料银四百五十三两八钱三分七厘;内部价银二百十六两一钱一分三厘,加八津贴并另加三分银二百三十七两七钱二分四厘,台厂运费银四十三两二钱二分三厘。计节减工料银四钱九分三厘八毫,运费银四分六厘六毫。行令该抚于前船届应拆造之期,将节减银两在于应领银内扣除。
至大、小修理成规内开:大修工料银三百九两七钱七分一厘;内部价银一百四十两八钱五厘,加九津贴并另加三分银一百六十八两九钱六分六厘,台厂运费银二十八两一钱六分一厘。小修工料银二百二十二两二钱一分二厘;内部价银九十六两六钱一分四厘,加十津贴并另加三分银一百二十五两五钱九分八厘,台厂运费银十九两三钱二分三厘。
其余一船仿此。
卷三
——福建省外海战船做法(三)
第三则赶缯船,四只。内台湾协标右营「澄」字九号船一只:身长五丈,头起■〈乔亢〉四尺二寸、尾起■〈乔亢〉三尺。船头长一丈九尺,面匀宽九尺五寸、底匀宽八尺六寸;船中长一丈六尺,面匀宽一丈四尺六寸,底匀宽一丈一尺;船尾长一丈五尺,面匀宽一丈四尺二寸、底匀宽一丈一尺七寸。两边■〈舟皮〉长五丈五尺。计十六舱。深四尺八寸八分。
今将拆造前船需用工料、价值细数开后。计开:
船底松木龙骨一道,计三节:船头一节,长一丈八尺;船中一节,连交接匙头长三丈二尺;船尾一节,长一丈:共凑长六丈,均宽一尺、厚八寸。做净每折见方尺二十尺,用舰匠一工。交接匙头二处,每处用长一尺钉八个;〔又〕,每边用长六寸钉十二个。共核用宽一尺、厚八寸松木枋六丈六寸(查成规内开:大吉、中吉、浮溪、高洋四项木植,俱截去梢尖,作栏栏、灶柜、签子、木牌等项之用。其本身木料毋庸另加长荒外,一切枋段各料有截去一二尺至三五尺不等者,亦有未加长荒者,参差不一。
今将枋段各料每件长五尺以内〔者〕加长荒一寸,五尺以外者加长荒二寸;圆径樟木长一丈以内者每根加长荒二寸,长一丈以外者每根加长荒五寸一律核定),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