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县归并安庆卫屯田一百九顷三十亩六分五厘,额征银三百一十八两三钱四分四厘。
望江县归并安庆卫屯田四十二顷四亩二分二厘,额征银一百二十二两四钱四分五厘。
徽州府属归并新安卫屯田二十六顷八十九亩五分二厘,额征银一百五十二两二钱四厘。
婺源县归并新安卫屯田一十二顷七十九亩七分,额征银七十一两七钱七分六厘。
祁门县归并新安卫屯田一顷六十四亩,额征银一十两八钱四分。
黟县归并新安卫屯田一十二顷四十五亩八分二厘,额征银六十九两五钱八分八厘。
宁国府属归并宣州、新安二卫屯田一千三百一十一顷一十六亩二分,额征银八千六百一十七两七钱八分八厘。
宣城县归并宣州卫屯田六百八十七顷六十八亩三分,额征银五千四十五两五厘。
宁国县归并宣州卫屯田二十三顷七十八亩八厘,额征银一百九十两四钱八分四厘。
泾县归并新安卫屯田二百二顷五十六亩五厘,额征银一千一百四十二两四钱四分一厘。
太平县归并新安卫屯田二百八十三顷一十四亩八分五厘,额征银一千五百九十六两九钱五分九厘。
旌德县归并新安卫屯田一百一十三顷九十八亩九分二厘,额征银六百四十二两八钱九分九厘。
池州府属归并安庆、新安、建阳三卫屯田一千一百九十九顷四十一亩八分六厘,额征银四千四百六十一两二钱七分。
贵池县归并安庆卫屯田一百七十一顷三十亩九厘,额征银四百九十八两八钱九分六厘。
青阳县归并新安卫屯田一百九十三顷六十一亩四分一厘,额征银一千九十一两九钱八分四厘。
铜陵县归并建阳卫屯田三百八十五顷二十亩三分一厘,额征银一千二百九十七两七钱一分八厘。
石埭县归并新安卫屯田九十六顷八十三亩五分八厘,额征银五百四十六两一钱五分四厘。
东流县归并安庆卫屯田三百五十二顷四十六亩四分七厘,额征银一千二十六两五钱一分八厘。
太平府属归并建阳卫屯田八百二十六顷五十六亩七分三厘,额征银二千八百六两七钱五厘。
当涂县归并建阳卫屯田七十四顷七十四亩九分七厘,额征银二百七十三两八钱九分四厘。
芜湖县归并建阳卫屯田一百二十八顷六十七亩八分六厘,额征银四百三十三两五钱七厘。
繁昌县归并建阳卫屯田六百二十三顷一十三亩九分,额征银二千九十九两三钱四厘。
庐州府属归并庐州、凤阳中二卫屯田二千九十三顷八十三亩三分九厘,额征银三千九百一十九两三钱二分九厘。
合肥县归并庐州、凤阳中二卫屯田一千九百九十二顷八十六亩四分四厘,额征银三千七百三十一两七钱九分六厘。
巢县归并庐州卫屯田一百顷九十六亩九分五厘,额征银一百八十七两五钱三分三厘。
凤阳府属归并凤阳并中右、长淮并宿州二卫屯田一千六百八十五顷三十一亩三分八厘,额征银九千七百八两二钱一分。
凤阳县归并凤阳并中右、长淮二卫屯田四百一十一顷七亩五分五厘,额征银二千九百三十四两二钱八分二厘。
怀远县归并凤阳中右、长淮二卫屯田二百二十顷八十八亩五分六厘,额征银一千五百五十两三钱八分六厘。
定远县归并凤阳中右卫屯田三十四顷八十四亩九分,额征银二百七十七两五钱七分三厘。
寿州归并凤阳中、长淮二卫屯田一百八十四顷六十亩三分三厘,额征银一千三百八两八钱一分三厘。
宿州归并宿州卫屯田七百五十三顷四十六亩二分七厘,额征银三千七十八两五钱三分。
灵璧县归并凤阳并中卫屯田八十顷四十三亩七分七厘,额征银五百五十八两六钱二分六厘。
颍州府属归并凤阳中右、长淮并宿州二卫屯田八十八顷七十一亩六分五厘,额征银七百八两七钱七分一厘。
霍邱县归并凤阳右卫屯田五十二顷六亩一分,额征银四百六十九两五分九厘。
涡阳县归并宿州卫屯田五顷七十六亩六厘,额征银二十三两五钱三分七厘。
蒙城县归并凤阳中、长淮二卫屯田三十顷八十九亩四分九厘,额征银二百一十六两一钱七分五厘。
滁州并属归并滁州、泗州二卫屯田三百六顷五十二亩一分八厘,额征银二千三百二十一两四钱四分九厘。
滁州归并滁州卫屯田七十顷一十八亩四分一厘,额征银七百一十五两五钱二厘。
全椒县归并滁州卫屯田一顷二分六厘,额征银一十两一钱七分四厘。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