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盐河厘局以西至金保门外大街迤逦至大王庙止,为城外二段巡局巡界;自大南门外起至西门盐河厘局前江边止,为城外三段巡局巡界;自东门外起南至大小南门沿江码头东至五里庙止,为城外四段巡局巡界;自北门外大街准提庵起迤逦至武备学堂东北城角旷地一带,为城外五段巡局巡界。每段巡局各置委员一员,共十二员,此外又有营官、哨弁、什长等名目,旋即裁撤。三十三年城内外改设五区,以从前城内一、二、三三段为第一区,四、五两段为第二区,六、七两段为第三区,城外一、二、三三段为第四区,四、五两段为第五区。
每区设一局,局内设正副巡官各一员,巡弁、巡记各一员。嗣又于每区添设一副局,以副巡官移驻副局,每副局又各设巡弁兼巡记一员。据巡警局案卷。今各分所规划本此。
所员等级薪俸表
所员等级薪俸公费正区官一等
二等
三等两
两
两两副区官一等
二等
三等两
两
两两巡弁一等
二等
三等两
两
两无巡记一等
二等
三等两
两
两无巡长一等
二等
三等圆
圆
圆无巡警一等
二等
三等圆
圆
圆无所员定制服章表
所员帽章帽辫袖章裤章正区官水晶珠三条六道两条副区官砗磲珠两条五道一条巡弁金珠一条四道同巡记同同三道同巡长银珠无二道无巡警巡警二字无一道无
所员之职务:
正区官于所辖界内无论行政、司法均有掌理之权,但遇重大事件须请示于公所,或禀承巡警道办理。
副区官于所辖界内有行政权,关于司法上事件仅有违警罪之判决权,并应受正区官之指挥监督。
巡弁承正、副区官之命令,专管一切外勤职务并教练操防等事,关于行政上如确有所见,应兴应革之事,亦可陈意见于本管区官,以备采择。
巡记承本管区官之命令,掌理所内一切文牍并任所外巡视事务,如长、警有不守规则者,应据实禀报。
巡长承本管长官之命令,督率巡警,遵守定章,勤尽职务,并谕其和平稳重,勿得躁妄生事。
巡警职务分守望、巡逻两种。守望有一定岗位,保护行人,维持秩序,是其专责。并应将守望时所经过之事实,遵照巡警日志表所列事项,详细填入格内。巡逻则巡视全区管辖内,以补助守望巡警耳目之不及。
查岗表式
时间区别六时七时
八时九时十时
十一时十二时一时二时三时四时
五时昼间弁印记印弁印官印夜间记印弁印官印记印
右表置守望处,每一日更换一次,凡正副区官、巡弁、巡记,无论昼夜,应依规定时刻轮流查察,某时至某岗位,即盖戳记于时刻栏内,盖视巡警守望之勤惰,并稽核巡逻疏密也。
赏罚表
甲乙丙丁赏记功加级升转奖叙罚记过降级撤差禀究
右表由公所规定事项,分别办理。记功一次者,赏给月薪十分之一,记大功一次者,赏给月薪十分之二,三次以上递推。记过照罚。凡为区官、弁记之劝惩也。
调查户口简明表式
姓名籍贯年岁职业妻附载年岁子女口数有无同居雇人口数现住地转移地
附说:(一)记载子女口数应将年岁、职业一并记入栏内;(二)一户之内有同居者,应另表记载,户主表格内只载有无字样;(三)雇人无论男女均应记入年岁、籍贯,并雇入日期。
又应用签标明者:(一)该户主与其子弟或有事远出,其所往何地、作何事者;(二)该户主与其家属有奉耶稣、天主教者。
调查户口以稽查居民之身分职业、鉴别居民之善恶良莠为宗旨,各区均派有户口员专司调查之事。调查分定时、临时两种。定时调查者,值一定之期,以调查全部也。上户定六个月,调查一次。衙署、局所、军营、学堂、教堂、医院、官绅公馆、头等商号。中户定三个月,调查一次。客店、茶园、酒馆、庙宇、寻常小铺、平民住户。下户定一个月,调查一次。贫民、游民、流氓、差役、优伶、娼妓。临时调查者,遇有紧要之事,由公所传知户口员调查其全部或一部是也。
右表为户口员调查时所执之表,将表中所列各项详细载明,每届月终,编入异动簿。遇各户口有转移、死亡、婚嫁、职业之变迁,雇工之增减,得查照简明表,即行更正。此外又备上、中、下三等之分查簿及清查总簿,按年、按月分别呈送公所,由警务科员汇成统计表,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