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10-政书

44-皖政辑要-清-冯煦*导航地图-第204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不堪造就者,不录。
  十、除按格征选外,严细查察,毋使莠民会匪杂入,致坏兵格。
  以上格式颁发各州县,由总、分局照格查验,填注存案。据三十二年公所卷。
  征兵总章七条据光绪三十二年督练公所卷
一、宗旨。遵照陆军定章,招集土著,通饬地方官,选集良家子弟,取保核实,录送当兵,俾人人有根核可按,一洗浮游滥充之积习。二、兵格。性质善、体魄强、文字优为上格,性质善、体魄强、粗识文字为次格。若性质不善,徒有体魄、文字,概不录用。格式详前。三、征兵额。皖省按照定章,应练一镇一协,目下经费支绌,遵照变通制略,暂练混成一协,为第一期办法。兹就常备各营挑选步兵一标,炮兵一队,军乐半队。现惟需征补步兵三营,马兵一营,炮兵二队、工辎各一队,以足混成一协之数。
四、征兵区。皖省南北延长,若以一镇一协,并期举办,则左淮右江,可分三大区。今所征不过二千人,不必分区,应择南北冲要之地设局。五、征兵局。立征兵总局二,为皖南北之总枢,均隶督练公所。各州县重要之区,或距总局过远,应设分局数处,尤应设于乡间民气忠朴之处,免近城市,易杂莠民。六、征兵办法。(一)重在招集土著,为将来实行征兵之准备。但风气未开,不尚强迫,听其自愿。(二)订明赏罚,申明约束,如入伍后不守军纪及逃亡者,责成地方官及保人限期交出,按军律惩办。
(三)各征兵官会同地方官,招集绅董,详询风俗民情。(四)各地方官应补助征兵官,先期知照绅董庄长,出示晓谕,以便保送。尤宜禁书差需索及恶棍煽惑阻挠。(五)各乡绅董庄长应劝导良民应征,凡应征者,是否土著及有无过犯,当禀明地方官长,毋隐。(六)凡应征者填明住址、籍贯、年貌,由地方殷实户口保结,经官核验确切,出结送征兵局。考验合格者,即留局给发火食,汇册移本地方官存案。(七)凡征兵一切事宜,详请抚院于定期前一月通饬各地方官,知悉其责任所在,以免疏忽干处。
七、赏罚。(一)各地方能照料周、考验确,绅董庄长能劝良善,合格者多,均详请分别奖励。(二)地方官有纵胥吏地保等借端勒索,及保送不实、缉逃期满不获者;绅董庄长有惑众沮止及滥保游民溃勇入伍者,查出分别罚惩。(三)各征兵官所征皆能合格,布置妥洽者,分别奖励。如多不合格者,骚扰地方致坏军纪者,查明即予严惩不贷。
  征兵局章程据三十三年开办卷。内有与总章同意者从省,节录如左。
  第十条各分局征集人数至一排以上,即派员送总局,由总局验收后,即陆续派员送省,由督练公所派员点验,分编入伍。
  第十三条南北总局各设总征兵官一员,以标统或督练公所帮办充当。副征兵官二员,以教练官及公所提调充当。执事官一员,以标营执事官充当。文案一员,以标营书记官充当。经理官二员,由公所选员委充。征兵员四员,以督队官、队官充。并军医二员、司书生四员、护兵八名。
  第十四条每分局副征兵官一员,以各营管带充,或以教练官兼充。征兵员四员,以督队官、队官充。经理委员一员、排长四员、弁目十名、军医两员、司书生四员、护兵四名。
  第十五条征兵官员人等,皆派陆军供职之人,不必另支薪饷〈按,军官、军佐皆按陆军饷章六成开支〉。至川资旅费,援照支应局详定防营出差章程,稍事变通。计每程,皖北总征兵官银二两四钱,副征兵官银二两,执事、文案、经理官至排长各一两,军医、司书生各四钱,弁目、护兵有马者各给银二钱,无马者各给银一钱,所有舟车栈费在内〈据院批详议核准〉。
  第十六条征兵每日小口粮银一钱,川资则由水路到省者酌给,由陆[路]到省者免给。
  以上系三十二、三年征兵定章。按,三十一年巡抚诚勋奏称委员赴皖北照章征兵,惟并无开办章程卷宗可据,无从纂述。
  一级目录:军政科·卷五十九·陆军三
  二级目录:
  卷五十九陆军三
  营制凡通省混成甲协,步队两标、马炮各一营、工辎各一队、军乐半部,计全协官长及司书人等三百有二员名;弁目兵丁四千五百二十二名、夫役五百四十三名,统计五千三百六十七员、名。系光绪三十一年巡抚诚勋奏明。遵照练兵处变通制略,先练甲协,详后。三十四年七月巡抚冯煦奏征兵成协,并请饬定协标名次。旋准陆军部咨复,详后。现时应名暂编第三十一协第六十一、六十二标。俟成镇奏请考验后,再去暂编字样,以符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