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10-政书

44-皖政辑要-清-冯煦*导航地图-第116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由柯大臣派员分赴各省设局稽征。苏、皖两省派安徽候补道童祥熊总其事,拨还皖省土厘税银七万五千两,连前拨之五万两,共银十二万五千两,定为岁额,归皖支用。而皖省于三十一年实征银十九万两有奇,川、云、贵土拨款在外。叠请加拨,部议未准。而岁额十(三)[二]万五千两内,犹须除去开支五万余两,故厘局近年进款统计表于此项额税仅列银七万两。据《土药局暨厘局卷》。
  按,土药一项,本于百货厘金之外另设专局办理,及改隶藩司,虽仍有专局之名,皆厘金局员兼办,实与一局无异。三十二年土卡既裁,专局亦撤,每年额税即由厘局收存备拨,故不另立一门。附志。
瓷器统捐瓷器厘捐,向列百货之内。光绪三十年以瓷船联帮而来,常有恃众闯卡情事,由瓷业商董创设公所,禀准减折完厘,取具瓷船连环保结,不再抗扰。三十二年十一月,复由商董请办瓷器统捐,省局以江苏、江西等省近办各项统捐颇著成效,据情详经巡抚恩铭批准试办。其办法系就望江县之华阳镇设一瓷器统捐局,统收沿江华阳、盐河、大通三卡瓷厘,并于安庆、大通各设查验分卡一处,按照向章定为七折。瓷船初入皖境,核明三卡共应完厘若干,即在华阳局一次收足,填给三联运票,经行长江三卡以内,概不重征。
当经刊发戳记,交董承办,通年收钱约计五万数千串,准扣十成之一为局用开支。三十四年改为官督商办,特委专员驻局经理,仍属试办,未为定案。据《省局瓷器统捐卷》。
  按,此项捐款系按三股均分,仍作华阳、盐河、大通三卡收数,以抵比较,故后列进款统计表无此名目。附志。
牙税军务未平之时,皖省行户由巡抚衙门颁给执照,准其充牙。咸丰十一年,江督曾国藩饬设牙厘总局,谕令各牙行捐领部照,按照《江西章程》递减捐数,江西上上则捐银五百两,上则三百两,中则二百两,下则百两。上上则捐银三百两,只盐行一项。上则二百两,中则一百两,下则钱一百串,每年纳帖税自银三两以下递减有差。上上则税银三两,上则一两五钱,中则七钱五分,下则四钱五分。领帖之人身故其子接充者,减半捐换,不捐换者,缴销故帖,朦充及私充、朋充俱有罚。
光绪二十八年,筹议公所以经纪牙行无力领帖而弊混滋多,因刊发执照,定章从宽,令无帖之户照章捐领,一年一换,以助赔款。虽声明有力,牙户不得避重就轻,而领帖者日少。现计每年仅收捐银数百两,税银一千五六百两。据《省局牙帖及筹议牙捐卷》。
  按,牙帖办法本与货厘不同,而同隶一局。部帖既由厘局发给,每年牙税亦由各厘卡就近收解,同为厘局进款,故总局名目向以牙、厘并称,因不另立一门。附志。
  一级目录:度支科·卷三十二·厘金三
  二级目录:
  卷三十二厘金三
米捐芜湖设立米捐局一所,抽收军饷、偿款两捐。皖省出产米为大宗,光绪二十一年,署江督张之洞奏设米厘局于芜湖,抽收江苏下游大胜关、大河口、泗源沟三卡。厘金。二十六年六月,巡抚王之春因练兵需饷援案,奏请抽收芜湖落地米厘,查照江宁办法,以一百五十斤为一石,每石捐漕平银三分三厘。二十七年七月,因饷绌加捐一分,合原有功德捐一厘,统收四分四厘。凭新关查验米数,按斤核扣,先缴此项落地厘捐,然后再给新关收清米税号单,放行出口。
所捐之数,初由芜湖关道代收,二十七年九月,改归芜湖商务局经收。是年,和议成,皖省岁派偿款银一百万两,多方筹集,仍不足数。二十八年十月,巡抚聂缉规奏明创收筹议项下米捐,每石银一钱,专供偿款及办理新政之用。初亦由芜湖关道代收,二十九年六月,因华商串同洋商来芜办米,照约纳税,不肯完捐,复经妥议改章,派委道员设立专局,将商务局所收四分四厘捐、关道所收一钱捐归并米捐总局征收,责成米业三帮公同具结,代扣代缴。
是年九月,各商以捐重乞减,经巡抚诚勋批准,将筹议一钱捐款减为七折,实收银七分,军饷项下以四分四厘为定数,原有之功德捐一厘,分拨地方各项善举功用。巡警马路工程捐二厘二毫,统归另捐。以上捐款属之军饷项下者,按月解交省城支应局充饷,属之筹议项下者,按月解赴省城筹议公所凑拨。此芜湖米捐历年始末情形也。三十一年十月,江督周馥电奏请弛禁谷米出口,经户部议复,此次电奏"仿照芜湖成案,带缴义捐,宁苏各半"等语,以江、
皖各另抽一钱四分四厘言之,是每石合捐银二钱八分八厘,各该省义捐,嗣后以银一钱提解部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