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三年议准:台湾淡、兰两属道阻且长,现在艋舺地方捐建考栅;嗣后巡抚于阅兵台北时,顺便案临考试。 ——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八十九。 ·生童户籍
雍正五年议准:台湾岁、科两试,饬令该地方官查明现住台地置有田产入籍既定之人,取具邻里结状,方许送考。如有冒籍台地入学者察出,将该地方官题参议处,本童照冒籍例治罪。至从前已经冒籍进学之文武诸生,限两月内具呈自首;该地方官会同教官逐一查明,俱令改归原籍考试。如过期不行呈首,一经发觉,黜革治罪。
八年议准:福建省各郡、县冒籍生员,照台湾改归之例,该地方官会同教官以部文到日,限两月内许其自首,改归原籍,以便就近稽察。过期不首,黜革治罪。其廪、增改归者,俱改为候廪、候增;俟改归后考居优等,准其与原籍诸生一体按名次帮补,仍照原食饩年分挨次出贡。
乾隆二十九年议准:台湾四县多福、兴、泉、漳之人,往往指同姓在台居住者,认为弟侄赴考。嗣后交该督、抚及台湾道转饬地方官查明的系入籍二十年以上并无原籍可归者,方准考试。如有冒籍赴考,除将本童及廪保照例治罪外,地方官一并查参议处。至现在已经冒籍入学各生,照例勒限一年改归原籍;如地方官奉行不力,该督、抚指名参处。
——以上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九十一。 ·各省书院
乾隆五年议准:福建台湾地方现有海东书院,据贡生施士安愿捐水田千亩,以充膏火之资。照省会书院之例,每学各保数人,择其文堪造就者,送院肄业;令该府教授兼司训课,酌量田租多寡,以供书院之用。至该府教授缺出,令该抚于通省现任教授内由进士、举人出身,择其文理优长者,具题调补。照例三年报满,如果着有成效,将该员酌量议叙;倘不实心训课,即行题参。
——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九十五。 ●礼部(下)
中祀
群祀
方伎
朝贡
饩廪
·中祀·
祭岳镇海渎
·祭岳镇海渎
光绪元年,敕加福建台湾海神「敷仁」封号,并于安平海口建庙;列入「祀典」,春秋致祭。 ——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百四十二。 ·群祀·
直省山川诸祭
直省祭厉坛
直省御灾扞患诸神祠庙
昭忠祠
直省昭忠祠
功臣专祠
直省功臣专祠
·直省山川诸祭
乾隆五十二年,以台湾官兵渡洋稳顺,敕加天后「显神赞顺」封号。 五十三年谕:『沿海处所敕建天后神庙,屡着灵应。而福建湄洲系神原籍,现在台湾大功告成,仰荷神庥,叠昭灵贶;允宜特着明禋,用彰崇报。嗣后该督、抚于天后本籍祠宇,春秋二季敬谨官为致祭,以隆祀典而答嘉庥;仍交该部载入「祀典」』。
——以上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百四十三。 ·直省祭厉坛
光绪元年,敕封福建台湾嘉义县绥靖城隍之神。 十一年,敕封福建台湾澎湖灵应城隍之神。 ——以上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百四十四。 ·直省御灾扞患诸神祠庙
乾隆五十三年谕:『据福康安等奏:凯旋官兵分起渡洋,内福州驻防一起官兵在鹿仔港更换大船、候风放洋,有领催苏楞额等乘坐哨船已至港口、未上大船,陡起风暴,飘至大洋;正在危急,忽有异鸟飞集船头,船户等谓得神佑,必无可虞。适于黑水洋遇见他船兵丁等救护过船,见原坐船下有数丈大鱼浮出水面,原船登时沈没等语。此次派往台湾剿捕官兵及运送钱粮、铅药等项渡洋,多获平稳;前次福康安自崇武澳放洋前抵鹿仔港,千里洋面,一昼夜即已遄达:皆仰赖天后助顺,灵应垂庥,实深钦感!
兹福康安等奏福州驻防官兵内渡船只在港口被风,遇危获安,叠征灵异;允宜增益鸿称,封崇号。着于天后旧有封号上加增「显神赞顺」四字,用答神庥而隆妥侑』。
又谕:『沿海处所敕建天后神庙,屡着灵应。而福建湄州系神原籍,现在台湾大功告成,官兵凯旋一路遄行安稳,仰赖神庥,叠昭灵贶;允宜特着明禋,用彰崇报。着翰林院撰拟祭文发往,嗣后该督、抚于天后本籍祠宇春秋二季,敬谨蠲洁,读文致祭,以隆祀事而答嘉庥;仍交该部载入「祀典」』。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