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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晋政辑要-清-海宁-第45页

万三千四百六十四两一钱零
  一分拨试用人员薪水乾隆四年一百六十两九钱 五年一百两四钱 六年七十五两 七年五十八两二钱 八年三十二两七钱 以上五年共享银四百二十七两零按五年分计每年酌给银八十五两零
  一书院膏火 乾隆四年五百两 五年七百两 六年一千五百两 七年九百两 八年一千五百两 以上五年共享银五千一百两按五年分计每年酌给银一千二十两
  一囚粮钱米价银 乾隆四年二千五百七十五两六钱 五年四千五十六两二钱 六年三千七百二十七两三钱七年四千四百一十七两三钱 八年四千七百三十九两三钱 以上五年共享银一万九千五百一十五两按五年分计每年酌给银三千九百三十两零
  一微员回籍路费 乾隆四年三百一十九两 五年四百三十两八钱 六年七十四两七钱 七年九十九两九钱八年四百九十六两五钱 以上五年共享银一千四百二十两零按五年分计每年酌给银二百八十四两零
  一额外孤贫口粮支银二十六两七钱按五年分计每年酌给银五两三钱零
  一五年一次编审解户部饭银六百两按五年分计每年酌给银一百二十两此项银两巳奉文停解相应登明
  一布政司交盘解户部饭银 乾隆四八两年俱无 五年一千二百两 六年二千四百两 七年二千四百两 以上共享银六千两每年酌留银一千二百两查布政司交代非年有之款今虽酌留应令该抚遇交代之年照例支解其余年分扣留司库归于存剩项下报部查核
  一乡试正副主考路费银八百两系三年一次按年分留每年酌留银二百六十六两零
  一文场各项支用不敷银二千一百两系三年一次按年分留每年酌留银七百两
  一武场各项支用不敷银七百二十一两四钱系三年一次按年分留每年酌留银二百四十两零 以上有定款无定数按年酌给酌留者共十条共酌给银七千八百二十三两零通计有定无定两项共银二十九万一千二百八十七两零尚余银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七两零向为年有年无一切无定款项之用今难预拟数目应将前项余存银两留备常例外一切公务之需听该督抚随时奏请仍令年底造册奏报查核
○户部余平(并附案)
山西省从前凡有解 部钱粮每千两随解余平银二十五两饭银七两俱于耗羡内动支起解至雍正八年奉旨减去一半每千两止随解减半余平银一十二两五钱饭银七两雍正十二年复奉准 部咨凡有解 部钱粮将余平并饭食照例动支起解其协拨外省兵饷及本省倾销银两亦自雍正十二年为始将余平饭食银两在于耗羡项内照数扣贮年底分晣造报酌量提解等因每年按照通省正项银一两扣余平银六厘二毫五丝??虎年扣贮司库并未奉 部提解至乾隆三年复奉上谕平余即系耗羡并非别有加征解交部库与存贮藩库均为国家公事之需从乾隆三年为始将减半平余银两一槩停其解部即存贮本省司库遇有荒歉及裨益民生之要务确应赈恤办理者即将此项奏明动用钦此每年于耗羡内扣贮减半余平银两遵奉在案所有部文三件附录于后
  计开
  一件钦奉上谕事雍正八年奉准 户部咨贵州清吏司案呈雍正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内阁抄出奉上谕朕即位之初清查户部钱粮始知历年以来亏空竟至二百五十余万之多是时怡贤亲王管理部务奏称此项亏空历年巳久若一一根究责令赔补则获罪之人甚众恳请宽免查究嗣后以本部余平银两陆续代为完补等语朕以历年该管之堂官库员职司出纳而亏缺至于如此若不责令赔补则国法何在而作弊之人亦无以示惩因令孙渣齐秉公开报着追计其开出之数原不及亏空之半其余则仍系怡贤亲王经理代为完补也迨至上年计筭孙渣齐所开之数完纳者甚少而拖欠者仍多朕思怡贤亲王仁厚居心曾有代完之语今成其善念将应追之项悉予豁免准以户部平余银两代为完项此户部弥补亏空之始末也数年以来该部既有补帑之事是以各省解银交库之时平银未免稍重但从前解京银两到部交纳时杂费繁多又有暗中包揽官吏勒索种种情弊此中外所共知者自怡贤亲王管理三库以来弊绝风清各色浮费悉行禁革虽余平银两略略加添而较之从前杂费则减省巳多且怡贤亲王之意原欲俟亏空弥补全完之后仍将平银裁减此亦怡贤亲王屡次陈奏于朕前者今库中亏空之项俱巳补足着将辛亥年春拨解部银两照从前余平之数减去一半该部行文各省廵抚布政司知之此项银两大约出自耗羡项下嗣后着留于本省以备地方公事之用若司库官员有额外多索者着管理三库之王大臣参查若外省官员因此次恩旨将解部之项或有扣克短少等弊亦着王大臣指参从重议处特谕钦此
  一件请旨事雍正二年奉准 户部咨山西清吏司案验抄本部山东司案呈总理户部事务和硕果亲王等奏称直省起解地丁漕项盐课关税杂税等项钱粮从前每千两应交余平银二十五两雍正八年十一月内奉上谕着将辛亥年春拨解部银两照从前余平之数减去一半留于本省以备地方公事之用钦遵在案今查拨解部库银两巳据各处将减半余平十二两五钱随同正饷附搭解部惟协拨邻省及拨给本省支销银两所有应解减半余平除长芦廵盐御史鄂礼于上年查出报解外其余各处并无解部亦未造报臣等窃思拨解京饷俱交有减半余平而拨解协饷及本省支销则此项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