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定其升进之格,进士、举人出身者升员外郎、主事,其他升光禄寺署正。著为令。(《昭代典则》。 )
七年,中书舍人吕{常心}疏乞乡试。所司执故事,不许。宪宗特许之。合人得赴试自{常心}始。(《吕原传》。 )中书衙门在内府。後事权归内阁,而成化间李应祯以乡举选入文华殿者,尚与给事中争班次。杨一清集中每称,“予在西掖典外制时,舆某翰林同官,”云云。其後为一品大臣荫叙之官,始渐轻矣。(《野获统》。 )
李应祯为中书舍人,直文华殿。有旨命写《佛经》,辞曰:“臣闻‘为天下国家有九经’不闻有《佛经》也。”忤旨,廷扑之,因罢殿直。(《实录》。)正德元年十二月,以中书李宪改选给事中。宪,刘瑾乡人,谓:“中书由进士出身者,当与博士、行人一体选科道。”遂有是命。(《明通纪》。)嘉靖九年,定官恩生授中书舍人,九年考潇无过,止升职衔,照旧办事。二十年,选各部主事、大理寺评事,带原衔,直诰敕制敕两房。四十四年,两房员缺,令吏部考选举人为中书舍人。
员无正贰,印用年深者掌之。(已上《会典》。)张璁言:“成化以前,诰敕之体,犹为近古。近来藻情饰伪,致亵体制,宜加厘正。”(《春明梦余录》。)隆庆元年,令两房办事官不得升列九卿。(《会典》。)万历元年,定两殿中书九年考满,官升至正五品止。如再有年劳,止得加升服俸。(《春明梦余录》。)大约舍人有两途:由进士部选者,得选科道部属。其直两殿两房舍人,不必由部选,自甲科、监生、生儒、布衣能书者俱可为之。不由科甲者,初授序班,及试中书台人,不得迁科道部属。
後虽加衔九列,仍带衔办事。(《职官志》。)中书周令尝言,成化年间,中书与阁下如同僚然,投刺俱平交,盖本一堂共处。今之西房,即文渊阁也。阁臣居中,中书居东西两房,各办其事。已,撤内库十间,以西五间居阁下,谓之文渊阁,以东五间藏书籍,而东房中书亦迁居之。故今以阁下称中堂,而东西非房矣,犹称两房者,沿旧名也。(《世庙识余录》。)
◎行人司
洪武十三年,置行人司,设行人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寻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更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职官志》。)十九年二月,置行人司官。(《昭代典则》。)二十二年六月辛卯,令孝廉、茂才年四十以下者,於行人司差遣试用。(《大政记》。)二十七年正月戊申,定行人司官秩职任。先是所任行人多孝廉人材,奉使率不称旨。至是定设行人司官四十员,以进士为之。凡颁行诏赦、奉使外夷、谕劳、赏赐、祭祀、徵聘贤才、赈济、军旅等事则遗之。
余非奉旨,诸司不得擅差。行人之职始重。(《昭代典则》。)
行人於捧节奉使外,每岁朝审则持节传旨抉司,遗戍囚徒,送五府填精微册,批缴内府。建文中,革行人司,而以行人隶鸿胪寺。成祖复旧。(《职官志》。 )正统七年,行人司行人尚褫言:“旗校缉事,不可尽信。间有用心邪枉者,或为他人报仇,或以私怨诬陷平人,缉事未能尽实。请自今旗校缉事,务见实证,然後坐罪。如或不实,所缉者量重以其半坐之。庶不至乘隙报怨,滥及无辜。”从之。(《续通典》。 )
十一年八月,行人尚褫言:“古者‘刑不上大夫’。今文武大臣偶因微眚,遽陷囹圄,事或涉虚,旋即复职。今日衣冠之大臣,即昨日受辱之囚系,面僚友而统属官,岂能无愧?请自今,有犯者召至午门,大臣会问。事实,则疏其轻重请旨裁决,不实,即奏还其职。”帝颇然之,惑於王振,不能改也。(《实录》。 )
景泰三年二月乙丑朔,停差陕西禁茶行人。(《大政记》。)张宁疏:“国家设行人,以通使命往来。自洪武二十七年以前,止以承差任使。後欲其通达国体,不辱君命,始专以进士除授。定制以来,一应合差事件,俱属行人。间有别项官员,无非一时特旨,或因行人不敷故也。因袭既久,竟以为常。今各衙门官一切指此要求,苞苴公行,弊端百出。易於取觅者,归之请托;难於办给者,委之行人。致使为是官者,一筹莫展。乞申明旧制,遇有事务,先尽行人,方许差遗。
别项官员?其奉特旨者,仍前不拘此例。如有请托等项,事发一体治罪。”(《春明梦余录》。)
成化十一年八月,取巡茶御史还京,仍差行人二员。(《大政记》。 )十二年五月,停四川禁茶行人,以按察司官领之。(同上。 )嘉靖九年,行人杨爵使王府还,上言:“臣奉使湖广,睹观民菜色挈筐,操刀割道殍食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