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按御史刘、巡关御史孙代又劾纶自专。穆宗用张居正言,悉以兵事委纶,而谕应节等毋挠。(《谭纶传》。)天启三年十二月己酉,并蓟辽总督於经略。时督师大学士孙承宗言:督师、总督,可勿兼设。请罢己;不可,则弗推总督。并请以辽抚移驻宁远。从之。(《孙承宗传》。)崇祯十四年,山海关内外设二督,昌平、保定设四督,於是千里之内有四督,又有宁远、永平、顺天、密云、天津、保定六巡抚。(《范志完传》。)十五年,廷议:殴重臣总督江西、湖广、应天、安庆军务,驻九江,以袁继咸为之。
(《继咸传》。)○经略经略之名,起於永乐十年,侍讲杨荣经略甘肃。(《职官志》云:始于宋应昌。兹据《本纪》。)万历二十年,兵部右侍郎宋鹰昌经略备倭军务,皆不加都御史衔。及杨镐、熊廷弼、袁应泰、王在晋先後经略辽东,具兼都御史衔。(《俱见《本纪》。)崇祯四年,并入总督。(《职官志》。)
◎总督漕运
洪武元年,置漕运使。十四年,罢。永乐投漕运总兵官。宣德中,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运。至景泰二年,始设漕运总督於淮安,以副都御史王为之。(《职官志》,《食货志》。)初,宣宗命运粮总兵官、巡抚、侍郎,岁八月赴京,会议明年漕运事宜。及设漕运总督,则并令总督赴京。万历後,始免。凡岁正月,总漕巡扬州,经理瓜、淮过闸。总兵驻徐、邳,督过洪入闸。(《食货志》。)隆庆五年,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王宗沐以河决无常,运道终梗,欲复海运,条上便宜七事。
未几,廷臣言不便,遂寝。(《王宗沐传》。)○总督河道永乐九年,遗尚书治河。自後,闾遗侍郎、都御史。成化後,始称总督河道。正德四年,定设都御史。(《职官志》。)嘉靖四十四年,朱衡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漕,议开新河,舆河道都御史潘季驯议不合。来几,季驯以忧去,诏衡兼理其事。(《朱衡传》。)万历五年,命吴桂芳为工部尚书,兼理河漕,而裁总河都御史官。(《河渠志》。)十六年,复起季驯右都御史,总督河道。自桂芳後,河漕皆总理,至是复设专官。
(《潘季驯传》。)卷三十四职官六
◎巡按
洪武十年七月己巳,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俾询民间疾苦,廉察风俗,申明教化。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人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重囚,吊刷文卷,有故出入者理辨之。(《三编》。 )谕之曰:“朕命汝等出巡,事有当言者,须以实论列,勿事虚文。凡治以安民为本,民安则国安。汝等当据法守正,慎勿沽誉要名。朕深居九重,所赖以宣德意通下情者,惟在尔等。其各慎之。”(《世法录》。 )
二十一年三月己亥,遣进士行监察御史事,分巡郡邑,以久任御史一人与俱。新进士之任巡按自此始。(《大政记》。)二十二年,御史许圭巡按河南,言:“自开封、永城至彰德旱,请减夏税。”左都御史詹徽以其希旨要誉,请罪之。上曰:“御史能恤民隐,达下情,何罪也?”即命赈贷,蠲其税。(《明纪》。)永乐元年二月,遗御史分巡天下。自是遂为定制。(《三编》。)御史周新巡按福建,奏请:“都司卫所不得陵府州县。府、卫官相见钧礼。
”武人为之戢。(《周新传》。)仁宗即位,遣御史汤氵荧等十四人分巡天下,考察官吏,谕曰:“国以民为本,民安则国安。比年牧守官不体朝廷恤民之意,侵削扰害,民不聊生。今分行考察,然人才器不同,当明白具实以闻,毋惑於小人,毋屈於势要,毋私於亲故。询之於众,断之以公,可也。又:御史,朕之耳目,勉副朕心,必先自治,乃可治人。若弃廉耻违礼法,朕亦不贷。”(《三编》。)
宣德六年,御史王来出按苏、松、常、镇四府,命偕巡抚周忱考察官吏,敕有“请自上裁”语。来言:“贼民吏,去之唯恐不速。必请而後行,民困多矣。”帝为改敕赐之。中官陈武以太后命使江南,横甚。来数抑之。武还,诉於帝。帝问都御史顾佐:“巡按谁也?”佐以来对。帝叹息称其贤,曰:“识之。”(《王来传》。 )
正统时,御史韩雍巡按江西,黜贪墨吏五十七人。(《韩雍传》。 )景泰元年,差侍郎一员清理淮、浙盐法,取回御史。三年,又令差御史一员,於淮、浙巡盐。旧制:遣御史二员於长芦、两淮巡盐,又遗御史分巡南北河道,有司供费不给。至是,给事中李瓒以为言,辽罢巡河御史,令巡盐御史兼之。三年,罢两淮、长芦巡盐河道,命巡按官兼理。(已上《梦余录》。 )天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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