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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明代律例汇编-明--第226页

十七)「大明律例」陈省刊本、王藻刊本、致君奇术、龙头律法,及清顺治律「比附律条」均无此款。明律正宗、折狱指南、一王令典,此款在第四十六款「加减罪例」后。万宝全书此款在第五十一款「打破纱帽」后。
17奸乞养男妇,果系通奸的情,比卖(奸?)前夫之女律科断。其男与妇断还本宗,强奸者处斩。此款据「致君奇术」增。明律正宗、折狱指南、刑台法律。「奸乞」上有「钦依,律既无正条,旧例不一,今后」十三字。(一王令典无钦字)明律正宗、一王令典,「强奸者处斩」,作「强奸的处斩钦此」。大明律例附解、大明律例汪宗元刊本、陈省刊本、王藻刊本、龙头律法、万书萃宝、五车拔锦、万用正宗、万卷星罗、学海羣玉、万宝全书及清顺治律「比附律条」均无此款。
18奸继母,比依奸父妾律,斩。(汪六十)(龙十四)
19骂亲王,比依骂祖父母律绞。(汪五十一)致君奇术、龙头律法、明律正宗、折狱指南、一王令典、刑台法律、万卷星罗,万宝全书无此款。
20骂三品以上官长,比依骂祖父母律绞。(汪四十七)(龙十七)汪本父母下有「父母」二字,致君奇术「绞」作「斩」。万书萃宝、五车拔锦、万用正宗、万卷星罗,学海羣玉均无此款。
21义子骂义父母,比依子孙骂祖父母律绞。(汪四十九)(龙二十)汪本、致君奇术、龙头律法、明律正宗、折狱指南,一王令典、刑台法律、万宝全书,无「骂」下「义」字。万宝全书「绞」作「斩」。
22既聘未娶子孙之妇骂舅姑,比依子孙违犯教令律,杖一百。(汪五十五)(龙二十三)汪本、致君奇术、龙头律法、明律正宗、折狱指南、一王令典,无「律杖一百」四字。致君奇术,龙头律法、明律正宗、折狱指南、「既」作「凡」。龙头律法骂作毁骂。万宝全书娶作嫁,杖一百作斩。
23骂主,比依骂祖父母律绞。(龙二十二)汪本、万宝全书无此款。
24毁骂职官,比依奴婢骂家长期亲论。(龙十八)汪本、万宝全书无此款。
25奴婢放火烧主房屋,比依奴婢骂家长律绞。(汪七十五)(龙二十五)龙头律法「律」下有「问」字。
26毁骂义父母,比依骂祖父母律。(汪五十)(龙二十一)据汪本、龙头律法、万宝全书增。明律正宗、一王令典、此款在「既聘未娶」条后。龙头律法毁上有「义子」二字。「大明律例附解」、大明律例陈省刊本、王藻刊本、致君奇术、折狱指南、万书萃宝,五车拔锦,万用正宗、万卷星罗、学海羣玉及清顺治律「比附律条」均无此款,仅有第二十一款,「义子骂义父母,比依子孙骂祖父母律绞」。而该款,汪本及龙头律法等书,作「义子骂父母」,则此所谓父母,盖指生父生母,非义父,母故分作不同两条。
27诽谤朝廷,比依子孙骂祖父母律绞。(汪四十八)(龙十九)
28奴婢诽谤家长,比依子孙骂祖父母律论。(龙二十四)汪本无此款。万书萃宝「父」上有「祖」字。万卷星罗此款在「妻之子打庶母」后。万宝全书无此款。
29杀义子,比依杀兄弟之子律,杖一百,徒三年。故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汪三十七)(龙二十六)万卷星罗此款在「奴婢放火烧主房屋」后。
30妻之子打庶母,伤者,比依弟妹殴兄姊者律,杖九十,徒二年半。(汪四十六)(龙二十七)汪本、致君奇术、明律正宗、「伤」上有「之」字。「龙头律法」「打」作「殴打」,伤上有「有」字,「律」作「其罪合」;「半」下有「若系前妻之子,犯者亦如之」十字。万宝全书「伤」上有致字。
31干户私役军人,不从,踢伤身死,事发,差人押解不服,又将解人打死,比依故勘平人及殴差人致死之罪相等律斩。(汪七十九)(龙三十三)汪本无「千户」二字,「押解」作「管解」,「又将解人打死」作「又行打死者」;「殴差人」作「殴打差人」。「致死之罪」作「致死二罪」。致君奇术「致死之罪」作「致死之心」。万宝全书无此款。
32养父殴杀乞养子,比依师殴弟子,与伯叔父母殴杀侄同。(汪四十四)(龙二十九)汪本「养父」作「义父」。龙头律法、一王令典作「殴杀乞养」,龙头律法无「父母」二字。万宝全书「养父」作「养母」。
33乞养异姓子,殴养父母,比依僧道殴受业师,与殴伯叔父母同。(汪四十三)(龙二十八)陈省刊本王藻刊本大明律例、明律正宗、刑台法律、及清顺治律「比附律条」「同」下有「今例与子孙同论年岁,有无娶妻分产」十五字。「与殴伯叔父母同」,致君奇术,龙头律法作「共殴伯叔父母」。一王令典脱母字。
34谋杀义叔,比依雇工人谋杀家长。已行,罪同子孙杀父母已行律。(汪四十)(龙三十)万书萃宝、五车拔锦、万用正宗、万卷星罗、学海羣玉,脱「谋杀义叔」四字,与上条误合为一条。
35妻将夫殴打,又行吓说,你每日将母打骂,我去告你,以致夫自缢身死,比依威逼期亲尊长致死者绞。(汪四十一)(龙三十一)大明律例陈省刊本、王藻刊本、及清顺治律「比附律条」「母」上有「父」字。万宝全书无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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