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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导航地图-第92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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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饮八,王可以献卿。诸侯为宾者以玉爵酌盎齐,备卒食三献,合九献。凡王及后各四,诸侯为宾者一也。尸饮九,王可以献大夫、士(取惠均於下之义)。尸饮讫,又酢诸臣如后之法。自九献之後,遂降,冕而总干,舞《大武》之乐以乐尸(《祭统》云“君执干戚就舞位,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九献之後,更为嗣子举奠,与群臣进献,更行三爵,皆谓之加爵,则用璧散璧角(《明堂位》云“加以璧散璧角”)。即行旅酬无算之爵。乐作亦然。
旅酬既讫,则尸出。尸出之後,则嗣子之(《文王世子》云“登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郑元注云“上嗣祖之正统”)。厥明,更以一牢绎於礻方(於庙门之外而行其礼)。
按:《仪礼》所存,唯《少牢馈食》、《特牲馈食》为大夫祭宗庙之礼,而天子诸侯之祭礼亡矣。其载於《周礼》、《礼记》者,虽略可考见,而参错涣散。後之有天下者,虽欲一遵古礼行之,而其节文脉络不相连属,此所以病其难行也。晦庵尝欲以二《礼》及注疏中所言,绸绎其节奏之先後,为天子祭礼。而其书未成,以授其门人勉斋黄公。黄又未及成,而以授信斋杨公。
信斋之书出,而後学者开卷始可以洞窥其奏节,自致斋而献,自献而馈献,以至加爵、彻俎、旅酬、登、绎祭之仪,大概以经之所言为主,而经之所未备者,则取注疏之说以备之,注疏之所未备者,又约《仪礼》所载大夫、士之礼以推之,其说始粲然有条,足为百代不刊之典。然杜氏《通典》亦尝采经传及注疏之说,条陈九献之礼,特略而未备,且与信斋之说小异,故并存之。
●卷九十七 宗庙考七
○祭祀时享
汉惠帝时,叔孙通曰:“古者有春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遂献宗庙。诸果之献由此兴。孝景帝元年,诏“高庙酎(张晏曰:“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酎之言纯也。至武帝时,因八月尝酎,会诸侯庙中,出金助祭,所谓酎金也。”师古曰:“酎,三重酿,醇酒也,故以荐宗庙。酎,直救反。”),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孟康曰:“《武德》,高祖所作也。《文始》,舜舞也。《五行》,周舞也。《武德》者,其舞人执干戚。
《文始舞》,执羽。《五行舞》,冠冕衣服法五行色。见《礼乐志》)。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为孝文庙为《昭德》之舞。”
武帝元鼎五年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如淳曰:“《汉仪注》诸侯王岁以户口酎黄金於汉庙,皇帝临受献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宣帝本始二年,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汉时,宗庙在郡国者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六十八者,郡国之数。百六十七者,宗庙之数)。而京师自高祖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又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於寝,月祭於庙,时祭於便殿。
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如淳曰:“月祭朔望,加腊为二十五。”晋灼曰:“《汉仪注》宗庙一岁十二祠。五月尝麦。六月、七月三伏,立秋ァ娄,又尝粢。八月先夕馈飧,皆一太牢,酎祭用九太牢。十月尝稻,又饮,二太牢。十一月尝,十二月腊,二太牢。又每月一太牢,如闰加一祀,与此上十二为三十五祠。”师古曰:“晋说是也。”);便殿,岁四祠。又月一游衣冠。而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各有寝园,与诸帝合,凡三十所。
一岁祠,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祝宰乐人万二千一百四十七人,养牺牲卒不在数中。至元帝时,贡禹奏言:“古者,天子七庙,今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又郡国庙不应古礼,宜正定。”天子是其议,未及施行而禹卒。永光四年,乃下诏罢郡国庙(详见《宗庙门》)。
既罢郡国庙,议者又以为《清庙》之诗言交神之礼无不清静,今衣冠出游,有车骑之众,风雨之气,非所谓清静也。“祭不欲数,数则渎,渎则不敬”,宜复古礼,四时祭於庙,诸寝园日月祀,皆可勿复修。上亦不改也。《汉旧仪》,宗庙八月饮酎,用九太牢,皇帝侍祠。寝庙月一太牢,四上食。十二月一太牢,馈食,与闰月十三。尝祠,正月尝薤,又尝羔。六月尝黍。七月岁事。八月尝酎、特牛,九月尝雁,十月尝稻,十一月岁事,又赛祷。凡正祠一岁二十二。
原庙一岁十二祠,有闰加一祠,皆用太牢。月游衣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