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七、五、三之差,君礼大夫三献,太祝令进三爵於配食者可也。”
晋散骑常侍任茂议:“按魏功臣配食之礼,叙六功之勋,祭陈五事之品,或祀之於一代,或传之於百代。盖社稷五祀,所谓传之於百代者。古之王臣有明德大功,若句龙之能平水土,柱之能殖百,则祀社稷,异代不废也。昔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乃迁稷,而周弃德可代柱,而句龙莫废也。若四叙之属,分主五方,则祀为贵神,传之异代,载之《春秋》非此之类,则虽明如咎繇,勋如伊尹,功如吕尚,各於当代祀之,不祭於异代也。然则伊尹於殷虽有王功之茂,不配食於周之清庙矣。今之功臣,论其勋迹,比咎繇、伊尹、吕尚犹或未及,凡云配食,各配食於主也,今主迁庙,臣宜从享。”大司马石苞等议,魏氏代功臣,宜归之陈留国,使修常祀,允合事理。
梁武帝初,何佟之议曰:“於夏首,物皆未成,故为小。於冬,万物皆成,其礼斯大。近代,并及功臣,有乖古典。请唯祭,不及功臣。从之。
唐太宗《贞观礼》:享,功臣配享於庙庭,享则不配。後又令之日,功臣并得配享。初,太常卿韦纟舀等议:”功臣享之日,配享於庙庭,及时享,则皆不预。“其议遂行。至开元初,复令之日亦皆配享,非旧典也。配享位在各帝庙庭大阶之东少南,西向,以北为上。
高祖庙六人 赠司空、淮安靖王神通,赠司空、河间元王孝恭,尚书右仆射、郧节公殷开山,赠民部尚书、渝襄公刘政会,并贞观十四年十月十五日敕;赠司徒、周定公武士,显庆四年三月七日敕,文明元年停;赠太子太师、魏国公裴寂,赠礼部尚书、鲁国公刘文靖,并天宝六载正月十三日敕(《开元礼》无武士、裴寂、刘文靖)。
太宗庙七人 赠太尉、梁文昭公房元龄,赠司徒、申文献公高士廉,赠尚书左仆射、蒋忠公屈突通,并贞观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敕。至永徽四年二月,房元龄以子遗爱反,停配享。赠太尉、郑文贞公魏徵,神龙二年闰二月十五日敕。太尉、赵国公长孙无忌,赠司徒、卫景武公李靖,司空、莱成公杜如晦,并天宝六载正月十二日敕(《开元礼》无长孙无忌、李靖、杜如晦)。
高宗庙六人 赠太尉、贞武公李,赠开府仪同三司、北平定公张行成,赠扬州大都督、高阳恭公许敬宗,赠尚书右仆射、高唐忠公马周,并垂拱二年正月十一日敕。其许敬宗神龙二年闰二月一日有敕停。尚书右仆射、河南文忠公褚遂良,赠司徒、县宪公高季辅,赠司空、乐成文献公刘仁轨,并天宝六载正月十二日敕(《开元礼》无许敬宗、褚遂良、高季辅、刘仁轨)。
中宗庙八人 侍中、谯国公桓彦范,侍中、平阳愍王敬晖,中书令、汉南郡王张柬之,赠太尉、博陆文献王崔元,中书令、南郡王袁恕已,并开元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敕;司空、梁文惠公狄仁杰,赠尚书左仆射、齐正公魏元忠,赠太子少保、琅琊郡公王同皎,并天宝六载正月十二日敕(《开元礼》无狄仁杰、魏元忠、王同皎)。
睿宗庙二人 赠司空、许、文正公苏瑰,尚书左丞、相、徐文献公刘幽求,并开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敕。
元宗庙三人 赠太师、燕、文正公张说,赠太子太师、代国公郭元振,中书令、赵国公王琚(检年月未获)。
肃宗庙二人 赠太师、韩文宪公苗晋卿,大历四年十月七日敕;赠太尉、翼献穆公裴冕,元和四年八月敕。
代宗庙一人 赠太尉、汾阳忠武王郭子仪,建中二年十一月敕。
德宗庙三人 赠太师、西平忠武王李晟,赠太尉、忠烈公段秀实,并元和四年八月敕;赠太师、忠武公浑,元和四年九月四日敕。
宪宗庙四人 赠司徒、宣懿公杜黄裳,赠太师裴度,会昌六年十月敕;赠司徒、威武公高崇文,赠太尉李,会昌六年十一月敕。
◎唐开元礼
△以功臣配享仪
诸座各设版於座首(其版文各具题官爵、姓名)。每座各设壶樽二於左,北向,元酒在西,加勺幂,置爵於樽下。设洗於终献洗东南,北向。太庙令与良酝令以齐实樽如常。堂上设馔讫,太官令帅进馔者出,奉馔入,祝迎引於座左,各设於座前,太官令以下出,祝还樽所。初,亚献将毕,赞引引献官诣洗,盥手洗爵,诣酒樽所。执樽者举幂,献官酌酒,诸助奠者皆酌酒讫,赞引引献官进诣首座前东面奠爵,赞引引还本位,於献官进奠,诸助奠者各进奠於座,还樽所。於堂上彻豆,祝进首座前彻豆,还樽所。
顺宗既葬,议祧迁中宗庙,有司疑曰:“五王有安社稷功,若迁中宗,则配享永绝。”判集贤院事蒋曰:”功臣乃合食太庙,中宗庙虽毁,而并陈太庙,此则五王配食与初一也。”由是迁庙遂定。
後唐明宗长兴二年,诏故昭义节度使李嗣昭,故幽州节度使周德威,故汴州节度使符存审,配享庄宗庙庭。
宋真宗咸平二年,诏以故太师、赠尚书令、追封韩王赵普,配享太祖庙庭,仍遣官奏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