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详定,礼部尚书祝钦明等奏言:“张齐贤以始同太祖,不合更祖昭;王刘承庆以《王制》三昭三穆,不合重崇宣帝。臣等商量,请依张齐贤以景皇帝为太祖,依刘承庆尊崇六室。”制从之。
睿宗即位,废武氏崇恩庙。
元宗开元五年,太庙四室坏,上素服避正殿。时上将幸东都,以问宋、苏对曰:“陛下三年之制未终,遽尔行幸,恐未契天心,灾异为戒,愿益停车驾。”又问姚崇,对曰:“太庙屋材皆苻坚时物,岁久朽腐而坏,与行期相会,何足异也。且王家以四海为家,陛下以关中不稔幸东都,百官供拟已备,不可失信。但应迁神主於太极殿,更修太庙,如期自行耳。”上大喜,从之。右散骑常侍褚无量上言:“隋文帝富有天下,迁都之日岂取苻氏旧材以立太庙乎?此特谀臣之言耳,愿陛下克谨天戒,纳忠谏,远谄谀。”上弗听。
开元十年,制创立太庙九室:献祖、懿祖、太祖、世祖、高祖、太宗、中宗、睿宗。
先时,以孝敬皇帝为义宗,於庙,由是为七室,而京太庙亦七室。中宗崩,中书令姚元之、吏部尚书宋以谓:“义宗追尊之帝,不宜列昭穆。而其葬在洛州,请立别庙於东都,而有司时享。其京庙神主,藏於夹室。”由是中宗,而光皇帝不迁,遂为七室矣。睿宗崩,博士陈贞节、苏献等议曰:“古者,兄弟不相为後,殷之盘庚不序於阳甲,汉之光武不嗣於孝成。而晋怀帝亦继世祖,而不继惠帝。盖兄弟相代,昭穆位同。至其当迁,不可兼毁二庙。荀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世’,谓从祢以上也。若傍容兄弟,上毁祖考,则天子有不得事七世者矣。孝和皇帝有中兴之功而无後,宜如殷之阳甲,出为别庙,睿宗以继高宗。”於是立中宗庙於太庙之西。开元十一年,诏宣皇帝复於正室,谥为献祖,并谥光皇帝为懿祖,又以中宗还太庙。於是太庙为九室。
致堂胡氏曰:“范祖禹有言,《书》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则天子七庙,自古而然也。其祖宗有功德,而其庙不毁,则无世数,商之三宗,周之文、武是也。然则三昭三穆之外,犹足以祖有功而宗有德矣。明皇始为九庙,何所取乎?夫先觉君子,皆以汉儒‘祖有功宗有德’之论为非,曰子孙於祖考无选择而事之之义,是故天子七庙而已矣。有祧焉,不患其数盈也。有焉,不患其乏飨也。今既以九庙为非,而有功德之庙不毁,则九亦安足以尽之?文、武固造周者,以功而论,则成、康身致太平,刑措不用,亦岂可毁邪?是故宗庙之礼,由子孙不忘而建,不忘者,仁也。或七庙,或五庙,或三庙者,礼也。其有功德无功德,非子孙所当祧而隆杀之也。名之曰幽、厉,非子孙所当回隐而迁改之也。一断以先王之礼,无敢损益於其间,是则礼之尽也。七世之庙可以观德者,吉凶善恶皆以是观之云耳。”
代宗崩,礼仪使颜真卿议:“太祖、高祖、太宗皆不毁,而世祖元皇帝当迁。”於是迁元皇帝而代宗。
德宗建中元年三月,礼仪使上言:“东都太庙阙木主,请造以。”初,武后於东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庙。至中宗以後,两京太庙四时并飨。至德宗乱,後木主多亡阙未。於是议者纷然,而大旨有三:其一曰,必存其庙,遍立群主,时享之;其二曰,建庙立主,存而不祭,若皇舆时巡,则就飨焉;其三曰,存其庙,瘗其主,驾或东幸,则饰斋车奉京师群庙之主以往。议皆不决而罢。贞元十五年四月,膳部郎中归崇敬上疏曰:“东都太庙,不合置木主。谨按典礼,虞主用桑,练主用栗,重作栗主,则埋桑主。所以神无二主,犹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今东都太庙,是则天皇后所建,以置武氏木主。中宗去其主而存其庙,盖将以备行幸迁都之制也。且殷人屡迁,前八後五,其後迁都一十三度,不可每都别立神主也。议者或云:‘东都神主,已曾虔奉而礼之,岂可一朝废之乎?’虞祭则立桑主而虔祀,练祭则立栗主而埋桑主,岂桑主不曾虔祀而乃埋之?又所阙之主,不可更作,作之不时,非礼也。”
天宝末,两都倾陷,神主亡失。肃宗既克复,但建庙作主於上都。其东都太庙,毁为军营,九室神主失亡。大历间,始於人间得之,遂寓於太微宫,不复飨。自建中至於会昌,议者不一,或以为东西二京宜皆有庙,而旧主当瘗,虚其庙以俟,巡幸则载主而行。或谓宜藏神主於夹室。或曰周丰、洛有庙者,因迁都乃立庙尔。今东都不因迁而立庙,非也。又曰,古者载主以行者,惟新迁一室之主耳,未有载群庙之主者也。至武宗时,悉废群议,诏有司择日修东都庙。已而武宗崩,宣宗竟以太微神主东都庙焉。
德宗崩,礼仪使杜黄裳议:“高宗在三昭三穆外,当迁。”於是迁高宗而德宗,盖以中、睿为昭穆矣。
顺宗崩,当迁中宗,而有司疑之,以为则天革命,中宗中兴之主也。博士王泾、史官蒋武皆以为中宗得失在己,非汉光武、晋元帝之比,不得为中兴不迁之君。由是迁中宗而顺宗。
文宗开成五年,礼仪使奏:“谨按天子七庙,祖功宗德,不在其中。国朝制度,太庙九室。伏以太庙景皇帝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