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三,卿九,大夫二十七),庶人终于千亩(终,尽耕也)。其后稷省功,太史监之;司徒省民,太师监之(省,息耕反);毕,宰夫陈飨,膳宰监之(宰夫,下大夫也。膳宰,膳夫也)。膳夫赞王,王歆太牢,班尝之,庶人终食。是时也,王事唯农是务,无有求利於其官,以干农功。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三时,春、夏、秋。一时,冬也。讲,习也),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若是,乃能媚於神而和於民。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绪而弃其大功,匮神之祀而困民之财,将何以求福用民?”王弗听(《国语 周语》)。
汉文帝制曰:“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躬耕,以给宗庙粢盛。”《旧仪》,春始东耕於籍田,官祠先农以一太牢,百官皆从(先农,神农也。《五经要义》云:立坛於田所祠之,其制度如社之坛),赐三辅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帛。种百万斛,为立籍田仓,置令、丞。皆以给天地、宗庙、群神之祀,以为粢盛。
景帝诏曰:“朕亲耕,为天下先。”
昭帝幼即位,耕於钩盾弄田(钩盾,宦者近署,故往试耕为戏弄)。
後汉明帝永平中,二月东巡,耕於下邳。
章帝元和中,正月北巡,耕於怀县。其籍田仪:正月始耕,常以乙日祠先农,及耕於乙地。昼漏上水初纳,执事告祠先农,以享(耕日,以太牢祭先农於田所)。耕时,有司请行事,就耕位,天子、三公、九卿、诸侯、百官以次耕,推数如周法。力田种各讫,有司告事毕。是月,命郡国守皆劝人始耕。
魏氏天子亲耕籍田,藩镇阙诸侯百亩之礼。
晋武帝太始四年正月丁亥,帝躬耕籍田於东郊,诏曰:“近代以来,耕籍田於数步之中,空有慕古之名,曾无供祀训农之实,而有百官车徒之费。今循千亩之制,当与群公卿士躬稼穑之艰难,以帅先天下,处田地於东郊之南、洛水之北。”(去宫八里,远十六里,为北千亩)。帝御木辂以耕,太牢祀先农。自惠帝後,礼废矣。
东晋元帝将耕籍,事竟不行(时朝议:“至尊应躬祠先农不?”贺循曰:“汉仪无躬祭之文,然王祭四望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冕,以此不为无亲祭之义。”)。
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将亲耕(时史学生山谦之以科鸠集其仪,因巳奏闻,诏言斟酌众条,造定图注)。先立春九日,司空、大司农、京尹、令、尉,度宫之辰地八里之外,整制千亩,中开阡陌。立先农於中阡西陌南,御耕坛於中阡东陌北。将耕,宿青幕於耕坛之上。皇后帅六宫之人出童之种,付籍田令。耕日,太祝令以一太牢祠先农,如帝社仪。孟春上辛後吉亥,御乘耕根三盖车,驾苍驷,建青,著通天冠,青帻,青衮,佩苍玉。蕃王以下至六百石皆衣青,唯三台武卫不耕,不改章服。驾出,如郊庙仪。至籍田,侍中跪奏“至尊降车”,临坛,大司农跪奏“先农已享,请皇帝亲耕”。太史赞曰“皇帝三推三反”,於是群臣以次耕,王公及诸侯五推五反,孤卿、大夫七推七反,士九推九反。籍田令率其属耕竟亩,洒种,即,礼毕。乃班下州县,悉备其礼焉。
齐武帝永平中,耕籍田,用丁亥(时有司奏,正月丁亥可祀先农。比来并用立春後亥,王俭以为亥日籍田,经记无文。助教周山文议曰:“蔡邕《月令章句》解‘元辰’云:‘日,士也;辰,支也。有事於天,用日;有事於地,用辰。’”何佟之云:“《少牢馈食礼》云:‘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於皇祖。’郑以不必丁亥,今但直举一日以言之耳。太庙礼日用丁亥,若不得丁,则用已亥、辛亥,苟有亥焉,可也。汉文用此日耕籍祀先农,後相承用之,非有别义。”班固序亥位,亦云:“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且亥既水辰,含育为性,播厥取吉,其在兹乎)。使御史乘马车,载耒耜,从五辂。
梁初依宋、齐礼,以正月用事,不斋不祭。天监十二年,以启蛰而耕(时在二月内。《尚书》云“以殷仲春”,籍田理在建卯,於是改用二月),与百官御事并斋三日,沐浴飨。侍中奉耒耜,载於象辂,以随木辂之後(《礼》云:“亲载耒耜,措於参保,介之御。”则置所乘辂上)。普通二年,又移籍田於建康北岸,筑兆域如南北郊。别有观耕台在坛东。帝亲耕毕,登此台以观公卿之推反。
後魏太武帝天兴三年春,始躬耕籍田,祭先农,用羊一。
北齐籍於帝城东南千亩内,种赤粱、白、大豆、赤黍、小豆、黑祭、麻子、大麦、小麦,色别一顷。自馀一顷,地中通阡陌,作祠坛於陌南阡西,广轮三十尺,四陛、三、四门。又为大营於外,设御耕坛於阡东陌北。每岁正月上辛後吉亥,祠先农神农氏於坛上,无配飨。祭讫,亲耕。
隋制,於国南十四里启夏门外置地千亩,为坛行礼。播殖九,纳於神仓,以拟粢盛。秸以饷牺牲
唐制,皇帝孟春吉亥,飨先农於东郊,亲耕於籍田。
太宗贞观三年正月,亲祭先农,籍於千亩之甸。
初,议籍田方面所在,给事中孔颖达曰:“《礼》,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