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草场十有二(《续会要》作十),排岸司四,园苑四。建炎三年,诏罢司农寺。绍兴四年,复置司农寺,卿、少各特置一员。丞,熙宁新法行,吕惠卿请始置司农寺丞一员。五年,增置丞四员,仍与簿轮出,按察逐年保甲。又置句当公事官,以叶康直等四人为之。九年,以句当公事官所至辄用喜怒,罢之。元丰四年,止留丞一员,馀并罢。中兴後,置丞二员。主簿,治平中已置。熙宁新法行,诏增一员,後置六员。元丰四年,罢三员。建炎罢,绍兴复置。
上林署,汉水衡都尉之职(说在《都水篇》)。後汉曰上林苑令、丞,主苑中禽兽;颇有人居,皆主之。魏、晋因之。江左无闻。宋初复置,隶尚书殿中曹。齐因之。梁、陈属司农。北齐及隋亦然。唐因之,有令二人、丞四人,掌诸苑囿、池沼、种植、蔬果、藏冰之事。
宋四园苑提举官,无常员,以三司判官、内侍都知、诸司使以上充。东曰宜春,南曰玉津,西曰琼林,北曰瑞圣。监官各二人,以诸司使、副或内侍、三班使臣充。又有西京宫苑司句当官一人。元丰後,四园苑属司农。
太仓署。《周官》有廪人下大夫、上士,秦官有太仓令、丞。汉因之,属大司农。後汉令主受郡国传漕。其荥阳敖仓官,中兴後属河南尹。历代并有之(晋江左以来,又有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北齐亦然。後周曰司仓下大夫。隋有令二人、丞六人。唐有令三人、丞二人,掌仓廪出纳。
宋诸仓,京城有船般仓、税仓、中仓。总二十五名监官,每界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元丰後,二十五仓属司农。官吏军兵禄食,凡纲运受纳及封桩支用,月具报数,以报司农。中兴後,又有丰储仓。初,绍兴以上供米馀数桩管别廪,以为水旱之助,後益增广收籴,置监官二员,监门官一员。淳熙,命右司为之提领,後以属检正。非奉朝廷指挥,不许支拨。凡外州军起到桩管未,从司农寺差官盘量,据纳到数报本所桩管。
钩屯署。汉钩盾令,宦者,典诸近园苑游观之事,属少府。後汉亦有之。晋大鸿胪属官有钩盾令,自後无闻。北齐如晋制。隋如北齐,令三人,丞十二人。唐因之,令二人,丞四人,掌薪炭、鹅鸭、薮泽之物(天宝五载九月,侍御史杨钊充木炭使,自後相循,或以京尹,或以户部侍郎充)。
导官署(导,择)。周有舂人,秦、汉有令、丞,属少府。汉东京令、丞主舂御米,及作乾Я(音备),属大司农。历代皆有。唐置令二人,丞四人,掌舂碾米面油烛之事。
苑总监,自隋而置,东、西、南、北各有监及副监。唐因之,兼有丞、主簿等官,以掌苑内宫馆、园池之事。
诸仓监。後汉河南尹属官有荥阳仓长、丞。梁司农有左、中、右三部仓丞,陈因之。隋诸仓各有监官,唐因之。掌仓廪出纳。
司竹监。汉有司竹长、丞。魏、晋河南淇园竹,各置宫守之。後魏有司竹都尉。隋曰司竹监。唐因之,有监、副监。丞,掌植养园竹之事。
温泉汤监令,唐置,掌汤院宇,修整器物,以备供奉。
诸屯监。隋置诸屯监及副监,畿内者隶司农,自外者隶诸州。唐因之,置监及丞,掌营种屯田,句当功课、畜产等事。
叟粟都尉(叟音搜,索也),汉武帝军官,不常置。又有治粟都尉、均输令,汉有之,後汉省。
斡官长,汉有之(如淳曰:“斡音管,或作。主均输之事,所谓斡盐铁也。”晋灼曰:“箭之官长也。均输自有令。”师古曰:“如说读为斡,持货财之事,非箭也。”)初斡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後属司农。
典农中郎将,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并曹公置。晋太始二年,罢农官为郡县,後复有之。隋炀帝罢典农官。
劝农谒者,梁武帝天监九年置,视殿中御史,自叟粟以下,尽属司农。唐无之。
籍田令,周为甸师。汉文帝感贾谊之言,始开籍田,置令、丞,掌耕国庙社稷之田。春始东耕於籍田,祠先农,大赐三辅二百里孝弟力田、三老帛种。百收万斛,立为籍田馆,皆以给祭天地、宗庙、群臣之祀。东汉及魏阙。晋武复置,江左省。宋元嘉中又置。
宋掌帝籍耕耨、出纳之事,五、蔬果、藏冰以待用。元丰三年,诏籍田令隶太常寺。渡江初阙,绍兴十五年初除康与之为籍田令。三十一年,诏籍田司权罢,官吏并罢。後复置。
○太府卿(少卿 丞 主簿 诸市署 平准署 左右藏署 常平署)
《周官》有太府下大夫,掌贡赋之贰,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贿於受藏之府。历代不置,然其职在司农、少府。至梁天监七年,置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府帑及关津市肆。陈因之。後魏太和中,改少府为太府卿,兼有少卿,掌财物库藏(王显谓杨固曰:“吾作太府卿,库藏充实。”固曰:“减百官之禄及赃赎悉入京藏,以此充府,未足为多。且‘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北齐曰太府寺,亦有卿、少卿各一人,又兼掌造器物。後周有太府中大夫,掌贡赋货贿,以供国用,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