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废法,相师成风,盖周例破法其害小,因例立法其害大。法常靳,例常宽,今至於法令繁多,官曹冗滥,盖繇此也。望诏有司裒集参附法及乾道续降申明,重行考定,非大有抵捂者弗去,凡涉宽纵者悉刊正之。庶几国家成法,简易明白,赇谢之奸绝,冒滥之门塞矣。”於是诏从修焉。既而吏部尚书蔡以改官、奏荐、磨勘、差注等条法,分门编类,冠以“吏部条法总类”为名。十一月,参知政事龚茂良进《吏部七司敕令格式申明》三百卷,诏颁行焉。
三年,吏部言:“六十不得入选,今文臣武臣皆有隐减年甲之弊。”诏禁之。时州郡上阙状稽违,多畀人私摄,乃诏下诸道转运司,州委通判,县委县丞,监司委属官,以时申发,稽违隐漏者罪之。
光宗绍熙二年,吏部侍郎罗点言:“铨量之法,得以察其人物,其功过而进退之,而有司奉行,浸成文具。群趋而进,一揖而退,是非贤否,一不暇问;甚者循习旧例,才注差遣,更不铨量。伏请自今令长贰从容接谈,稍问以事,除癃疾已有定法,如绝不通晓及有过尤者,别与注拟。”从之。
宁宗庆元中,制:“初改官人必作令,谓之‘须入’。中兴以来,数申严其令。今除殿试上三名、南省元外,并令作邑。”自後虽宰相子、甲科人,无不宰邑者矣。
●卷三十九 选举考十二
○辟举
三代以前,天下列国有三卿、五大夫、一十七士。大国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小国三卿,一卿命於天子,二卿命於其君。公、侯、伯之大夫再命子,子、男之大夫一命。其士以下皆不命,皆国君专之。汉初,王、侯国百官皆如汉朝,唯丞相命於天子,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惩吴、楚之乱,杀其制度,罢御史大夫以下官。至武帝,又诏:“凡王、侯吏职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补。其州郡佐吏,自别驾、长史以下,皆刺史、太守自辟。”历代因而不革。
汉初,掾吏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後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
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於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
建武二年,卫飒辟大司徒府,举能案剧,除侍御史。
安帝元初六年,诏三府选掾属高第,能惠利牧养者五人。
旧任三府选令史,光禄试尚书郎,时皆特拜,不复选试。李固与吴雄上疏,选举补置,可归有司。帝感其言,自是稀复特拜,切责三公,明加考察,朝廷称善。杨秉亦言所徵皆特拜不试为非。
翟为侍中,时尚书有缺,诏将大夫六百石以上试对政事、天文、道术,以高第者补之。自恃能高,而忌故太史令孙懿恐有先用,乃绐懿曰:“图书有汉贼孙登,将以才智为中书所害,观君表相,似当应之。”因对之涕泣。懿忧惧移病不试,由是对第一,拜尚书。
按:东汉用人,多以试取之。诸科之中,孝廉、贤良、有道皆有试,迁官则如博士,如尚书皆先试,至於辟举、徵召,无不试者。李固、杨秉所言,皆以试为是,特拜为非。然所试率文墨小技,固未足以知其贤否也。况於翟者,以市井权谲之术,冒取高第,又足为贤乎?
孝灵帝时,司徒杨赐、太尉桓焉皆坐辟诏禁锢党人免。
徐氏曰:“按公府之有辟命,自西京则然矣。然东汉之世,公卿尤以辟士相高。卓茂习《诗》、《礼》为通儒,而辟丞相府史;蔡邕少博学好词章,而辟司徒桥元府;周举博学洽闻,为儒者宗,而辟司徒李邰府。又有五府俱辟如黄琼者,四府并命如陈纪者。往往名公钜卿以能致贤才为高,而英才俊士以得所依乘为重,是以誉望日隆,名节日著,而一洗末世苟合轻就之风。孟子曰:“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其斯之谓与!
州从事史十二人,皆州自辟除,通为百石。
按《鲁恭传》:“恭再在公位,选辟高第至列卿、郡守者数十人,而其耆旧大姓或不蒙荐举,至有怨望者。恭闻之曰:‘学之不讲,是吾忧也。诸生不有乡举者乎?’终无所言。”盖东汉时,选举、辟召皆可以入仕。以乡举里选循序而进者,选举也;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辟召也。故时人犹以辟召为荣云。
孙宝为京兆尹,故吏侯文以刚直不苟合,常称疾不仕。宝以恩礼请文为布衣友,日设酒食,妻子相对。文求受署为掾,进见如宾礼。数月,以立秋日署文东部督邮,入见,敕曰:“今日鹰隼始击,当顺天气,取奸恶,掾部讵有其人乎?”文仰曰:“无其人不敢受职。”宝曰:“谁也?”文曰“霸陵杜稚季”云云。於是稚季不敢犯法。宝为京兆三岁,京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