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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卓然,并为优等,补上舍,以三十人为额。
八年,诏武学与文举同时锁试,以防进士之被黜而改习者。高宗建炎二年,兵部言:“应武举得解、免解人,各召保官赍公据赴部引验,於行在殿前司试弓马讫,就淮南转运司别场附试程文。”从之。绍兴十六年,始建武学。兵部上《武士弓马及选试去留格》:凡初补入学,步射弓一石,若公私试步骑射不中,即不许试程文。其射格自一石五斗以下九斗,凡五等。上可其奏,因谓辅臣:“国家武选,政欲得人,今诸将子弟皆耻习弓马,求换文资,数年之後,将无人习武矣。
宜劝诱之。”
凡武学生习《七书》兵法,步骑射分上、内、外三舍,学生以百人为额。置博士一员,以文臣有出身或武举高选人为之;学谕一员,以武举补官人为之。孝宗隆兴元年,御试得正奏名三十七人。殿中侍御史胡沂言:“臣观唐之郭子仪,以武举异等,初补右卫长史,历振远、横塞、天德军使。祖宗时,试中武艺人并赴陕西任使。又武举中选者,或除京东捉贼,或三路沿边,试其效用;或经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今率授以榷酤之事,是所取非所用,所用非所学也。
臣请取近岁中选人数,量其才品之高下、考任之深浅,授以军职,使之习练边事,谙晓军旅,实选用之初意也。”
乾道五年,廷试,始依文举给黄牒。同正奏名三十三人,榜首赐武举及第,馀并赐武举出身。上垂意武科,以授官与文士不类,诏自今第一人补秉义郎,堂除诸司计议官,序位在机宜之上;第二、第三人保义郎,诸路帅司准备将领,代还,转忠翊郎;第四、第五人承节郎,诸路兵马监押,代还,将保义郎,皆仿进士甲科恩例。四年,又以文举状元代还,例除馆职,亦召武举榜首为ト门舍人。五年,御试得正奏名四十四名,始立武学国子额,收补武臣亲属,其文臣亲属愿赴武补者亦听。
七年,初立《武举绝伦并从军法》:凡愿从军者,殿试第一人与同正将,第二、第三名同副将,第五名已上、省试第六名已下并同准备将。从军以後,立军功及人才出众,特旨擢用。上曰:“武举本求将帅之才,今前名皆从军,以七年为限,则久在军中,谙练军政,他日可备擢用。”
武臣试换文资,祖宗朝、许从官三人荐举。绍兴令敦武郎以下听召保官二人,以经义、诗赋求试。其後,太学诸生久不第者,多去从武举,已,乃锁厅应进士第,凡以秉义或忠翊皆换京秩,恩数与第一人等。後以林颖秀言:“武士舍弃弓矢,更习程文,褒衣大袖,专效举子。夫科以武名,不得雄健喜功之士,徒启其侥幸名爵之心。”於是诏自今毋得锁换。
宁宗初,复武科锁换令。
○任子
《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岁,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 董仲舒对策曰:“夫选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未必贤也。”王吉言:“舜、汤不用三公九卿之世,而举皋陶、伊尹,不仁者远。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骄骜,不通古今,至於积功治人,亡益於民,此《伐檀》所为作也。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外家及故人,可厚以财,不宜居位。”
哀帝元年,除任子令。
先公曰:“汉二千石任职二年,得任其子若同产,盖有八九岁为郎备宿卫者。朝夕左右与闻公卿议论,执戟殿陛,中郎将以兵法部属之,而淳厚有行者,光禄勋岁课第之。时出意上书疏,足以裨缺失,而天子亦因以习知其性,而职其才之能否,自郎选为县令,自大夫选为守相,或持节四方,天子时课其功而召之入。盖上之久留意其选,而法制使之然也。”
◎西汉任子入任
苏武以父任为郎。刘向以父任为辇郎。孔光子男放为侍郎。董恭为御史,任贤为太子舍人。萧育以父任为太子庶子。史丹九男,皆以丹任为侍中。汲黯以父任为太子洗马。史丹、冯野王皆以父任为太子中庶子。伏湛以父任为博士弟子。辛庆忌以父任为右校丞。杜延年以三公子补军司空。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
△右父任
霍去病任光为郎。杨恽以忠任为郎。袁盎兄哙任盎为郎中。 △右兄任
成帝时,侯霸以族父任为太子舍人。赵兼淮南王舅,子由以宗家任为郎。 △右宗家任
元始二年,龚胜、邴汉乞骸骨,策曰:“其上子若孙若同产、同产子一人。所上子男,皆除为郎。” △右致仕任
安帝建光元年,以公卿,校尉、尚书子弟一人为郎、舍人。 ◎东汉任子入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