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太学,号“奇童”。黄香年十二,博学经典,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司马朗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
唐有童子科,凡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每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者与出身。
广德二年,停童子岁贡。大历三年,又复之,仍每岁令本贯申送礼部,同明经举人之例考试讫,奏闻。十年,再停之。
开成三年,敕:“诸道应荐万言及童子,朝廷设科取士,门目至多,有官者合诣吏曹,未试者即归礼部,文词学艺,各尽其长。此外更有招延,则为冗长。起今以後,不得更有闻荐,俾由正路,冀绝幸门。”(虽有是命,而以童子为荐者,比比有之)
後唐庄宗同光三年,礼部贡院奏:“今後童子委本州府依诸色举人例考试经解选省,任称乡贡童子,长吏不能表荐。若无本处解送,本司不在考试之限。”
天成三年,敕:“近年诸道解童子,皆越常规,或年齿渐高,或神情非俊,或道字颇多讹舛,或念书不合格文,积成乖敝。此後应州府不考艺能,滥发文解,其逐处判官责罚。仍下贡院将解到童子精加考较,须是年颜不高,念书合格,道字分明,即放及第。”
长兴元年,敕:“童子准往例委诸道表荐,不得解送,每年所放不得过十人,仍所念书并须是正经,不得以诸子书虚成卷数。及第後,十一选集,初任未得授亲民官。”
周太祖广顺三年,户部侍郎、权知贡举赵上交奏:“童子元念书二十四道,今欲添念书通前五十道,念及三十道者放及第。”从之。
宋真宗景德二年,抚州进士晏殊年十四,大名府进士姜盖年十二,并长吏以闻。至是,亦召试,殊诗赋各一篇,盖诗六章,赐殊进士出身,盖同学究出身。後旨复召殊试诗、赋、论,嘉其敏赡,擢授秘书省正字。
王氏《挥麈录》曰:“《真宗实录》,召试神童蔡伯亻希,授官之後,寂无所传。明清因於故书中得其奏状一纸云:‘伏念臣先於大中祥符八年,真宗皇帝遣内臣毛昌达宣召赐对,试诵真宗皇帝御制歌诗,即日蒙恩释褐,授守秘书省正字。臣遭遇之年,方始三岁,及赐臣御诗云:七闽山水多才俊,三岁奇童出盛时。续蒙宣赴东宫侍仁宗皇帝读书,朝夕亲近,颇历岁年。其後臣年一十七岁,以家贫陈乞差遣,仁宗皇帝圣念矜怜,特依所乞,仍有旨馀人不得援例。自兹累历任使,今来本任,至来年二月当满。重念臣生事萧条,累族重大,又无得力儿男可以供侍,一日舍禄,无以为生。幸遇皇帝陛下至仁至治,无一物失所,其於老者惠恤尤深。臣以祥符八年三岁,甲子庚申,即未至衰老,欲望圣慈特赐许臣再任管句江州太平观一任,觊仍廪稍,得养单贫。’盖元丰初,计其年尚未七十,司农少卿,今之朝议大夫也,碌碌无所闻,岂非聪明不及於前时邪?”
朱兴仲《续归田录》云:“伯亻希字景蕃,与晏元献俱五六岁以神童侍仁宗於东宫,元献自幼梗介,蔡最柔媚,每太子过门阑高者,蔡伏地令太子履其背而登。既践祚,元献被知遇,至宰相;蔡竟不大用,以旧恩常领郡,颇不循法令,或被劾取旨,上识其姓名,必曰:‘藩邸旧臣,且令转官。’凡更四朝,元符初致仕,己八十岁矣。监司荐之,乞落致仕与宫祠,其辞略云:‘蔡伯亻希年八十岁,食禄七十五年。’余谓人生名位固可得,罕得绵长如此者。”
按:史言晏殊以景德二年召试,年十四。仁宗以大中祥符三年生,则仁宗有生之年,殊年已十九。今谓殊与蔡伯亻希俱以五六岁为神童,侍仁宗於东宫,误矣。
仁宗即位,以童子赐出身者凡十人。宝元元年,以为无补而罢之。
神宗元丰时,置在京小学,有“就傅”、“初筮”两斋。
徽宗政和四年,小学生近千人,尚有继至者,分十斋处之。增教谕俸,不许受У。自八岁至十二岁,率以诵经书字多少差次补内舍、上舍。若能文,从博士试本经、小经义各一道,稍通补内舍,优补上舍。後曹芬以文优,赐同上舍出身。
崇宁五年,参在京小学规约,颁之州县小学,州隶教授,县隶学长,其小学生皆自备餐钱附食。至宣和罢其法。
童子科,元丰以後,赐出身者五人。元时,诏礼部自今请试童子诵书,毋收接。大观後,复其科,赐补官者五人。
高宗建炎二年,初试童子。祖宗朝,皆天子亲试,其命官、免举,皆临时取旨,无常格也。
孝宗淳熙八年,始诏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语》、《孟》,及能文如大经义三道,《语》、《孟》义各一道,或赋及诗各一首,为上等,与推恩;诵书外能诵一经,为中等,免文解两次;止能诵六经、《语》、《孟》,为下等,免文解一次。覆试不合格,与赐帛。
宁宗嘉定十四年,诏自今岁取三人,期以季春集阙下,先试於国子监,而中书覆试,为定制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