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三年五月,有象至黄州黄陂县,匿林木中,食民苗稼,又至安、复、襄、唐州践民田,颇为患。遣使捕之。明年十二月,於邓州南阳县获之,献其齿革。乾德二年五月,有象至澧州安乡、澧阳等县,又有象涉江入岳州华容县,直过。十月,又有象至澧州澧阳县城北。 五年有象自至京师(群臣表贺,以为巨兽由远方而来,国家当抚有海南之兆也。未几,广南平)。 开宝八年四月,陕州平陆县鸷兽伤,人遣使捕之,生献数头。十月,江陵府白昼虎入市,伤二人。太宗太平兴国三年,果、阆、蓬、集州虎为害,遣殿直张延钧捕之,获百数。俄而巴州七盘县虎伤人,延钧又获七,以皮为献。 七年,越州虎入萧山县民赵训家,害八口。雍熙四年五月,有犀自黔南入万州,民捕杀之,获其皮角。晁化元年十月,桂州虎伤人,诏遣使捕之。 至道元年六月,凤州梁泉县虎伤人。二年九月,苏州虎夜入福山寨,食守卒四人。 真宗咸平二年十二月,黄州长折村二虎夜斗,一死,食之殆半。占云:“守臣灾。”明年,知州王禹卒。 六年十月乙丑,有狐出皇城东北角楼,历军器库至夹道,获之。潭州献白鹿,颖州献白,单州献白獐,开封府大唐县献黑兔,沂州献紫兔。大中祥符元年五月,封禅经度制置使王钦若言,泰山旧多虎,自兴功以来,虽屡见而未尝伤人,悉相率入徂徕山而去。九年三月,杭州浙江侧有虎入税场,巡检俞仁挥戈杀之。神宗熙宁元年九月,抚州获白兔。十二月,岚州获白鹿。 四年九月,庐州获白兔。徽宗政和五年十二月,安化军获白兔。 宣和元年二月,淄川获黑兔。 七年秋,有狐由艮岳直入御中,据御榻而坐,诏毁胡王庙。“狐”与“胡”同音。高宗绍兴十年春,有野豕入海州,民刺杀之。时州陷虏,夏,镇江军帅王胜攻取之。明,年和,戎以其郡属虏,悉空其民渡江。後二十年,有二虎入城,人射毙之,虎亦搏人。明年,魏胜举州来归,亦徙民如昔。虎、豕,皆毛孽也。《汉志》龚遂曰:“野兽入宫室,宫室将空,危亡象也。” 十一年,随州大洪山有跛虎久为人患。近毛孽也。十三年,南康县雷雨,群狸震死岩穴中,岩石为碎。绍兴中,句容县有狸毛色如虎。孝宗乾道七年,潮州野象数百为群,秋成食稼,农设阱田,象不得食,率其群围行道车马,保伍积委之,乃解围。晁熙二年,江州马当山群狐掠人。 十年,滁州有熊虎同入樵民舍,夜,自相搏死。 光宗绍熙元年三月,临安府民家猫生子,一首八足二尾。 四年,鄂州武昌县虎为人患。虎,西方之属,威猛吞噬,刑戮之象。 五年八月,扬州献白兔。侍御史章颖劾守臣钱之望以孽为瑞,坐黜。占曰:“国有忧。”白,丧祥也。与唐大历六年获白兔同占。是岁,光宗皇帝晏驾。宁宗庆元三年,德兴县群狐入民。舍皆毛孽也。
○麒麟(驺虞)
《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Θ商获麟(大野在高平钜野东北,大泽是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後取之。《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曰:‘吾道穷矣(麟,太平之符,圣人之类。时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将没之徵,故云尔)。’” 《梁传》:“西狩获麟,引取之也(言引取之者,解经言获也。传例曰诸获者皆不与也。今言获麟,自为孔子来鲁。引而取之,亦不与鲁之辞也)。狩地,不地不狩也。非狩而曰狩,大获麟,故大其也(犹如也之也,非狩而言狩,大得麟,故以大所如者名之也。且实狩当言冬,不当言春)。其不言来,不外麟於中国也。不言有,不使麟不恒於中国也。”
汉武帝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获白麟,作《白麟之歌》。
後汉明帝永平十一年,麒麟出。安帝延光三年,颖川言麒麟见阳翟。 四年,东郡言麒麟见濮阳。
吴孙权赤乌元年,武昌言麒麟见。
晋武帝泰始元年,郡国言麒麟见。 二年,麒麟又见。咸宁五年二月甲午,白麟见於平原。九月甲午,麒麟见於河南。 太康元年四月,白麟见於顿邱。愍帝建兴二年,麟见於襄平。成帝咸和八年,麒麟、驺虞见於辽东。
石虎时,郡国送苍麟十六(详见《毛虫之异》)。
梁武帝天监十年,荆州言驺虞见。
隋文帝开皇四年,渝州获兽似麋,一角四蹄。
唐高宗龙朔三年十月十六日,绛州麟见。二十六日,含元殿前麟趾见。至来年改麟德。 宪宗元和七年十一月,梓州上言,龙州界嘉禾生,有麟食之。每来,一鹿引之,群鹿随焉,光华不可正视。使画工就图之,并嘉禾一函以献。文宗太和元年十一月,河中奏,当管虞乡县有白虎入重峰观。按《瑞应图》,义兽也,一名驺虞,王者德至鸟兽,泽同幽冥,则见。
蜀王建元年,驺虞见武定。三年十月,麟见璧州。永平二年六月,麟见文州。 三年正月,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