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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2114页

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於此有所营造,{艹}莆(上所甲反,下音甫)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帝不从。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以郡国前後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多弃法度,疲众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内殿。门者,号令所出;殿者,听政之所。时诸葛恪执政,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险害终著。恪丧众殄人,峻授政於,废亮也。 太平元年二月朔,建业火。时孙执政,矫诏杀吕据、滕允。明年,又杀朱异。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孙休永安五年二月,城西门北楼灾。 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时嬖人张布专国,多行无礼。 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家,死者七百人。时皓制令诡暴,弃法度,诛名士,後宫女谒盛行。
晋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灾西ト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 十年四月癸丑,崇贤殿灾。十月庚辰,含章鞠室、成堂前庑、景坊东屋、晖章殿南ト火。时有上书曰:“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故天变屡见,窃为陛下忧之。”由是杨珧(音遥)求退。是时帝纳冯统(都敢反)之,废张华之功,德杨骏之谗,离卫之宠,此逐功臣之罚也。明年,宫车晏驾。其後楚王承窃发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震灾其坊,又天意乎。 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命固守, 然後救火。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屐(其逆反),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一时荡尽。是後愍怀见杀,太子之罚也。天戒若曰,冢嗣将倾,社稷将泯,禁兵无所复施,皇旅又将谁卫。帝后不悟,终丧四海。 八年十一月,高原陵火。时贾后凶恣,贾谧专朝,恶罪宜见诛绝之应。 永兴二年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起,延崇礼闼及阁道。夫百揆主化之本,王者弃法律之应也。後清河王覃入嗣,不终於位,又杀太子之罚也。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火,烧死者三千馀人。时王如自号大将军、司雍二州牧,众四五万,攻略郡县。此下陵上,阳失其节之应也。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武昌灾,火起,兴众救之,於此而发於彼,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数日不绝。旧说所谓“滥炎妄起,虽兴师众不能救之”之谓也。干宝以为“此臣而君行,亢阳失节,是为王敦陵上,有无君之心,故灾也。” 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都大火。三月,饶安、东光、安陵三县火,烧七千馀家,死者万五千人。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时王敦威侮朝廷,多行无礼,内外臣下咸怀怨毒,极阴生阳也。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京师火。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吴郡灾。 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灾石季龙太武殿及两庙端门。震灾月馀乃灭,金石皆尽。其後季龙死,大乱,遂灭亡。
海西公太和中,郄为会稽太守。六月,大旱,灾,火烧数千家,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炎烟蔽天,不可扑灭。此亦桓温强盛,将废海西,极阴生阳之应也。 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京都风火大起。是时桓温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践位,人怀忧恐,此与太宁火事同。 太元十年正月,国子学生因风放火,焚房百馀。是後考课不厉,赏黜无章。盖有育才之名,而无收贤之实,此不哲之罚先兆也。 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贤堂灾。是月景申,螽斯则百堂及客馆、骠骑府库皆火。於时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罚,皆有象类,主相不悟,终至乱亡。会稽王道子宠幸尼及甘(武酣反,老女称)母,各树用其亲戚,乃至出入宫掖,礼见人主。天戒若曰,登延贤堂及客馆者多非其人,故灾之也。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后,宠幸微贱张夫人,夫人骄妒,皇子不繁,乖“螽斯则百”之道,故灾其殿焉。道子复赏赐不节,故府库被灾,斯亦其罚也。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龙舟二乘灾。是水火也。其後桓元篡位,帝乃播越。天戒若曰,王者流迁,不复御龙舟,故灾之耳。 元兴元年八月庚子,尚书下舍曹火。时桓元遥录尚书,故天火,示不复居也。 三年,卢循攻略广州,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其十月壬戌夜,火起。时百姓避寇盈满城内,隐之惧有应贼者,但务严兵,不先救火。由是府舍焚荡,烧死者万馀人,因遂散溃,悉为贼擒。 义熙四年七月丁酉,尚书殿中吏部曹火。 九年,京都大火,烧数千家。 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灾,吴界尤甚。火防甚峻,犹日不绝。王弘时为吴郡,昼在听事,见天上有一赤物下,状如信幡,遥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大发。弘知天为之灾,故不罪火主。此帝室衰微之应也。
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都下大火。 七年十二月,都下火,延烧大社北墙。二十九年三月壬午,都下火。
齐东昏侯永元二年七月甲申,宫内火,惟东ト内明帝旧殿数区及太极殿以南得存,馀皆荡尽。
梁武帝天监元年五月,有盗入南、北掖,烧神武门、总章观。时帝初即位,而火烧观阙,不祥之甚。既而太子薨,皇孙不得立。及帝暮年,惑於朱异之口,果有侯景之乱,宫室多被焚烧,天诫所以先见也。 普通二年五月,琬琰殿火,延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