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大水,漂民室三千馀家,复、岳、澧、江陵、常德、德安、汉阳皆水。至六月,建宁、隆兴、袁、抚临江皆水,圮民庐。 十六年五月,沅、靖州山水溢,沿江下辰州,常德府城没一丈五尺,漂民庐舍。六月,镇江、潼川俱水,溢坏民庐及田。 光宗绍熙二年五月,建宁水,福州水,浸城属县,漂没民庐;利州、潼川,嘉陵江暴涨,兴州、绵、果、合、金、龙、汉、崇庆、怀安、右泉、大安俱有水患,民溺死甚众。 三年五月,常德府水,浸民田庐;徽、宣、池、广德皆水。七月,台州、襄阳、江陵、荆门、复州俱水,镇江水,损稼。 四年,安丰、绍兴宁国、广德、筠州水,害稼;兴国、赣州、江州、江陵皆水。七月,临江、隆兴、吉州水,圮民庐。自夏及秋,江西九州三十七县皆水。兴化风激海涛,没田庐。 五年五月,池州、宁国太平、绍兴皆水。八月,行都及明台温严常、平江镇江、宁国、江阴、常德皆水。 宁宗庆元元年六月,台州诸县大风雨,山洪涛并作,没田庐无算。 二年秋,浙东郡国大水。 三年九月,绍兴、婺州水,害稼。 五年秋,台、温、衢、婺水,漂庐溺人。 六年五月,严、衢、婺、饶、信、徽、南剑、建宁及江西郡国皆大水,自庚午至甲戌,漂民庐,害稼。 嘉泰二年七月,汀州、建宁、福州、南剑及江西郡邑水,害苗稼。 开禧元年九月,淮、汉水溢荆襄。 二年五月,婺州东阳山崩洪,漂聚落五百四十馀所,湮田二万馀顷。三年,江、浙、淮郡县水,鄂、汉尤甚。 嘉定二年六月,西和、利州、成州、阆州、遂宁皆水。七月,台州海涛流圮民庐,溺人。 三年四月,严、衢、婺、徽大水,行都水浸民庐,西湖溢,濒湖民居皆圮。 五年五月,严州,台州水。六年六月,严州及临安、绍兴、湖州属县皆水。 九年五月,行都及绍兴、严、衢、婺、台、处、信、饶、福、漳、泉、兴化十二郡大水,漂田庐,害稼。 十年冬,浙江涛溢,圮濒江庐舍,覆舟溺人;蜀、汉二州大江没城郭。 十二年,畿县盐官海失故道,潮汐冲平野三十馀里,至是侵县治,盐场多圮。 十五年七月,绍兴水,衢、婺、徽、严暴流与江涛合,圮田庐,害稼。 十六年五月,江、淮、浙、荆、蜀郡县水,苏、湖、常、秀、池、鄂、楚、太平、广德为甚;鄂州江湖合涨,城市沈没,累月不泄。是秋,江涛溢,圮沿江民庐,畿县及福、漳、泉、兴化大水,坏田稼十五六。 十七年五月,福建大水,建宁、南剑尤甚;建昌大水,圮民庐城郭,败稼。
○水异
此即前史《五行志》所谓火水也。世以河清为祥。而以水变赤为妖,其为水异一也,故并载於此。
史记鲁襄公二十三年,、洛水斗,将毁王宫。刘向以为近火水也。周灵王将壅之,有司谏曰:“不可。长民者不崇薮,不堕山,不防川,不窦泽(窦,穴也)。今吾执政毋乃有所辟(邪辟也),而滑夫二川之神(滑,乱也),使至於争明(明,水道也),以防王宫室,王而饰之,毋乃不可乎(言为欲防固王宫,使水不得毁,故遏饰二川)!惧及子孙,王室愈卑。”王卒壅之。以传推之,以四渎比诸侯,、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为卿大夫将分争以危乱王室也。後数年有如日者五。是岁早霜,灵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杀王,而立王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并诛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争权,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室大乱。京房《易传》曰:“天子弱,诸侯力政,厥异水斗。”考王二年,河水赤於晋龙门三日。
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刘向以为近火水也。秦连相坐之法,弃灰於道者黥,网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横出,残贼邻国,至於变乱五行,气色谬乱。天戒若曰,勿为刻急,将致败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图书,秦居渭阳,而渭水数赤,瑞异应德之效也。京房《易传》曰:“君湎於酒,淫於色,贤者潜,国家危,厥异流水赤也。”
後汉元武二十四年六月丙申,沛国睢水逆流,一日一夜止。 安帝永初六年,河东池水变色,皆赤如血(水变。占曰:“水化为血者,好任残贼,杀戮不辜,延及亲戚,水当为血。”)。时邓太后犹专政。 元初二年,颍州襄城临水化为血,不流。京房《占》曰:“水化为血,兵且起。” 桓帝延熹八年四月,济阴、东郡、济北、河水清(裴楷说见《水灾门》)。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清。
致堂胡氏曰:“水性润下而质不同,或清或浊,或轻或重,或弱或悍,或黑或白,或寒或温,或甘或澹,是其质也。若大河之质则黄浊,数千里而不可澄汰者也。凡物反常为妖,浊而忽清,犹地而出堆阜,山而沸泉涌,非所当有变异之象也。故裴楷言“自古未有河清者”,後世乃以为大庆,君臣动色,载於年号,著於邑名,形於歌咏,纪於史牒,不亦异乎!至若大海朝宗众流,自非并岸风水激薄沙泥浑之处,则万里氵亭氵莹,未尝浊也。而佞人谄媚,又有以海清为贺者,不亦异之甚乎!”
晋武帝太康五年六月,任城、鲁国池水皆赤如血。按刘向说,近火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