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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2006页

之体也。天忽变色,是谓易常。天裂,阳不足,是谓臣强。天裂见人,兵起国亡。天鸣有声,至尊忧且惊。皆乱国之所由生也。”
汉孝惠帝二年,天开东北,广十馀丈,长二十馀丈。天裂,阳不足,下强盛,将害上之变也。其後有吕氏之祸。
晋惠帝元康二年二月,天西南大裂。天裂,阳不足,是时人主昏瞀,妃后专制。泰安二年八月庚午,天中裂为二,有声如雷者三。君道亏而臣下专僭之象也。是日,长沙王奉帝出距成都、河间二王,後成都、河间、东海又迭专威命,是其应也。
元帝太兴二年八月戊戌,天鸣东南,有声如风水相薄。京房《易妖占》曰:“天有声,人主忧。”三年十月壬辰,天又鸣,甲午止。其後王敦入石头,王师败绩。元帝屈辱於强臣,既而晏驾,大耻不雪。
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已卯,天中裂,广三四丈,有声如雷,野雉皆鸣。是後哀帝荒疾,海西失德,皇太后临朝,太宗总万机,桓温专权,威震内外,阴气盛,阳气微。
安帝隆安五年闰月癸丑,天东南鸣。六年九月戊子,天东南又鸣。是後桓元篡位,安帝播越,忧莫大焉。鸣每东南者,盖中兴江外,天随之而鸣也。义熙元年八月,天鸣,在东南。京房《易传》曰:“万姓劳,厥妖天鸣。”是时安帝虽反正,而兵革岁动,众庶勤劳也。
梁武帝天监十三年二月庚辰朔,天震西南,天如裂。中大同元年六月辛巳,竟天有声,如风水相薄。太清二年六月,天裂于西北,长十丈,阔二丈,光出如电,其声若雷。十二月戊申,天西北裂,有光如火。
陈宣帝太建十三年九月癸未夜,天东南有声,如风水相激,三夜乃止。十四年八月癸未,天有声,如风水相激。九月辛亥夜,天东北有声,如虫飞,渐移西北。
後主至德元年九月丁巳,天东南有声,如虫飞。十二月戊午夜,天开,自西北至东南,其内有青黄杂色,隆隆若雷声。
隋文帝开皇二十年四月乙亥,天有声,如泻水自南而北。
唐元宗天宝十四载五月,天鸣,声若雷。占曰:“人君有忧。”
德宗贞元二十一年八月,天鸣,在西北。
僖宗光和三年三月,浙西天鸣,若转磨。无而雨。十二年正月乙酉,星见而雨。占曰:“无而雨,是谓天泣。”
宋神宗熙甯元年七月戊子,丑之五刻,西南间有声鸣,如风水相激浸周四方,主民劳兵革岁动。六年七月丙寅,丑之四刻,西北方间有声,如磨物。主百姓劳。七年七月庚子,丑之三刻,西北天鸣,主惊忧之事。
甯宗开禧元年六月壬寅,天鸣有声,占“人主忧惊,百姓劳失。”
●卷二百八十二 象纬考五
○日食
《中兴天文志》:按战国以後,古历废坏。汉世始推月九道,然犹未验共所行之迟速也。汉末都尉刘洪作《乾象历》,复推月行迟速,然交食之法,犹未详著。大抵朔望值交,不问内外,入限便食。至陈世张宾创立外限,然应食不食,亦未能明。惟隋张胄元独得其妙,以为日行黄道,月行月道,月道交结黄道外,十三日有奇而八经黄道,谓之交。朔望去交前後各十五度以下,即当食。若月行内道,在黄道之北,食多有验。月行外道,在黄道之南,虽遇正交,无由掩映,食多不验。交食之法,至是始精。又按《隋书》,月阴精,日光照之则见,日光所不照则曰魄。故望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间,尽睹其明,故形圆。二弦之日,日照其侧,人观其傍,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里,故不见也。故张衡云:“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谓之ウ虚。”月望行黄道,则值ウ虚,有表里深浅,故月食有南北多少。本朝朱熹颇主是说。由是言之,日之食与否,当观月之行黄道表里;月之食与否,当观所值暗虚表里。大约於黄道验之也。
又曰,凡月之行,历二十九日五十三分而与日相会,是谓合朔。凡日月之交,月行黄道而日为月所掩则日食。是为阴胜阳,其变重。若日月同度於朔,月行不入黄道,则虽会而不食。月之行在望,与日对冲,月入於日暗虚之内,则月为之食。是为阳胜阴,其变轻。近世朱熹以为月食终亦为灾,阴若退避则不至相敌而食矣。所谓暗虚,盖日少外明,其对必有暗气,大小与日体同。此日月交会薄食之大略也。然固有当食而不食,出於历法之外。如唐开元盛际,及本朝中兴以来,绍兴十三年、十八、十九、二十四、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隆兴二年,淳熙三年、四年、十六年,庆元四年、五年、六年,嘉泰二年、三年,开禧二年,嘉定四年、十一年,皆有当亏而不亏。邵雍云,日当食而不食,历算之误云。
沈氏《笔谈》曰:或问:“日月之行,日一合一对,而有蚀不蚀,何也?”予对曰:“黄道与月道,如二环相叠而小差。凡日月同在一度相遇,则日为之食;正一度相对,则月为之亏。虽同一度,而月道与黄道不相近,自不相侵;同度而又近黄道、月道之交,日月相值,乃相陵掩。正当其交处则食而既;不全当交道,则随其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