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
沛穆王林,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二十二年,徙封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谯王。五年,改封谯县。七年,徙鄄城。太和六年,徙沛,累增邑至四千七百户。薨,子纬嗣。
中山恭王衮,建安二十一年,封平乡侯。二十二年,徙东阳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北海王。又徙赞、濮阳及中山。青龙元年,坐削邑。二年,复。三年,卒,子孚嗣,累增邑至三千四百户。
济阳怀王玄,建安十六年,封西乡侯。早卒,以沛王林子赞袭爵。薨,复以赞弟邑绍。薨,子恒嗣,累增邑至千九百户。
陈留恭王峻,建安二十一年,封侯。後徙襄邑。黄初三年进爵,改封襄邑。又改陈留。薨,子澳嗣,累增邑至四千七百户。
范阳闵王矩,早卒,诏以樊安公均子敏嗣,封临晋侯。黄初五年,改封范阳王。七年,徙句阳,增邑至三千四百户。子嗣。
赵王,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再徙赖亭、弘农。黄初二年,封燕王。又改河、乐城、钜鹿,乃封赵王,增邑至五千户。
楚王彪,建安二十一年,封寿春侯。徙封汝阳、弋阳、吴、寿春、白马,乃改封楚王。坐犯禁削县,继而复所削,封至三千户。嘉平元年,令狐愚、王凌等谋立彪都许昌,凌败,彪自杀。至正元元年,封子嘉为常山真定王。
戴公子整,建安二十二年,封侯。薨,无子,诏以彭城王据子范奉整後。子阐嗣,增封至千八百户。
樊安公均,建安二十二年封,薨,子抗嗣,徙封抗苏、屯留。薨,子谌嗣,累封至千九百户。
东平灵王彻,建安二十二年,封历城侯。黄初三年为庐江王。徙寿张、东平,坐罪削邑,继复所削。薨,子翕嗣,累封至三千四百户。
乐陵王茂,二十二年,封万岁亭侯。改封平舆、乘氏、中邱、聊城,乃封王。又改曲阳。坐罪削,继复,徙乐陵,增邑至五千户。
右,太祖二十五男,其得封传国者十七人。
赞哀王协,早薨,太和五年追封。子寻嗣,增户至三千。薨,无子,国除。
北海悼王蕤,黄初七年,立为阳平县王。後改封北海。薨,以琅琊王子赞嗣,徙封昌乡、饶安、文安,增邑至三千五百户。
东武阳怀王鉴,黄初六年立。薨,无子,国除。
东海定王霖,黄初三年,立为河东王。改封馆陶、东海。薨,子启嗣,累增邑至六千二百户。子高贵乡公髦入继大宗,嗣帝位。
元城哀王礼,黄初二年,封秦公。三年,改京兆王。又改元城。薨,寻以任城王楷子梯嗣,改封梁王,累增邑至四千五百户。
邯郸怀王邕,黄初二年,封淮南公。三年,封王。又改陈及邯郸。薨,以任城王楷子温嗣,改封鲁阳,累增邑至四千四百户。
清河悼王贡,黄初三年封。薨,无子,国除。
广平哀王俨,黄初三年封。薨,无子,国除。
右,文帝子八王。
黄初五年,诏曰:“先王建国,随时而制。汉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损耗,并省郡县。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诸王皆为县王。”
《陈思王传》:“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复减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无欢,遂发疾薨。”正始,宗室曹ぁ上书曰:“古之王者,必建同姓以明亲亲,必树异姓,以明贤贤。亲亲之道,专用则其渐也微弱;贤贤之道,偏任则其敝也劫夺。先圣知其然也,故博求亲疏而并用之,故能保其社稷,历纪长久。今魏尊尊之法虽明,亲亲之道未备。或任而不重,或释而不任。臣窃惟此,寝不安席。谨撰合所闻,论其成败。曰:昔夏、商、周历世数十,而秦二世而亡,何则?三代之君,惟天下共其民,故天下同其忧。秦王独制其民,故倾危而莫救也。秦观周之敝,以为小弱见夺,於是废五等之爵,立郡县之官,内无宗子以自毗辅,外无诸侯以为藩卫,譬犹芟刈股肱,独任胸腹,观者为之寒心,而始皇晏然,自以为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岂不悖哉!故汉祖奋三尺之剑,驱乌集之众,五年之中,遂成帝业。何则?伐深根者难为功,摧枯朽者易为力,理势然也。汉监秦之失,封殖子弟,及诸吕擅权,图危刘氏,而天下所以不倾动者,徒以诸侯强大,磐石胶固故也。然高祖封建,地过古制,故贾谊以为‘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文帝不从。至於孝景。猥用晁错之计,削黜诸侯,遂有七国之患。盖兆发高帝,衅锺文、景,由宽之过制,急之不渐故也。所谓末大必折,尾大难掉。尾同於体,犹或不从,况乎非体之尾,其可掉乎?武帝从主父策,下推恩之令,自是之後,遂以陵夷,子孙微弱,衣食租税,不预政事。至於哀、平,王氏秉权,假周公之事,而为田常之乱,宗室王侯,或乃为之符命,颂莽恩德,岂不哀哉!由斯言之,非宗子独忠孝於惠、文之,而叛逆於哀、平之际也,徒以权轻势弱,不能有定耳。赖光武皇帝挺不世之姿,擒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