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岁以一百万缗进御,以京城所主之,於是费用浸广。其後又有应奉司、御前生活所、营缮所、苏杭造作局、御前人船所,其名纷如,大率皆以奇侈为功。岁运花石纲,一石之费,至用三十万缗。牟取无艺,民不胜弊。时用度日繁,左藏库异时月费缗钱三十六万,至是,衍为一百二十万缗。又三省、密院吏员猥杂,有官至中大夫,一身而兼十馀俸者,故当时议者有“俸入超越从班,品秩几於执政”之言。吏禄滥冒已极,以史院言之,供检三省几千人。蔡京又动以笔贴於榷货务支赏给,有一纸至万缗者。京所侵私,以千万计,朝论益喧。
户部言:“本部岁用六百馀万缗,悉倚上供。官吏违负者,请以分数为科罪之等,不及九分者,罪以徒,多者更加之。岁首则列次年之数,闻於漕司,考实申部。”从之。是年,以无额钱物督限未严,乃更一季为一月。
靖康元年,言者论天下财用,岁入有常,须会其数,宜量入为出。比年以来,有御前钱物、朝廷钱物、户部钱物,其措置裒敛、取索支用,各不相知。天下常赋多为禁中私财,上溢下漏,而民益重困。欲以命户部取索、措置其事且曲折,得以周知大数,而不失盈虚缓急之宜。上至宫禁须索,下逮吏卒廪饩,一切付之有司,格以法度,示天下以至公。诏从其请。
高宗建炎元年,诏诸路无额上供钱依旧法,更不立额,自来年始。
绍兴五年,川陕宣抚司奏:“四川上供钱帛乞依旧留充赡军,俟边事宁息如旧。”上曰:“祖宗积储内帑,本以备边陲缓急之用,今方多故,军旅未息,宜从所请。”
龙图阁学士、四川都转运使李迨言:“唐刘晏理财,谓亚管、萧。是时天下岁入缗钱千二百万,而莞榷居其半。今四川一隅之地,榷盐榷酒,并诸色窠名钱已三倍晏数,彼以千二百万贯赡六师恢复中原而有馀,今以三千六百万贯赡一军屯驻川陕而不足。计司虽知冗滥,力不能裁节,虽知宽剩,亦未敢除减,但日夜忧惧,岁计不足而已。”
十一年,始命上供罗复输内藏库,其後绫、纱、绢亦如之。
三十年,户部奏,科拨诸路上供米斛,内外诸军岁费米三百万斛而四川不与焉。
巽岩李氏曰:“唐分天下之赋为三,曰上供、送使、留州。及裴相宪宗,更令诸道观察调度,先取於所治州,不足,乃取於属州。送使之馀,与上供者,悉输度支。当时兵费皆仰度支,未尝别为之名,凡度支钱悉系省也。今所谓系省,特唐留州及送使钱耳,送使钱既无几,其上供钱则往往移以赡军。移上供以赡军,此天子之甚盛德也。”
孝宗乾道二年,诏:“孙大雅奏汉制上计之法,朕以为可行於今。令侍从、台谏参考古制进呈。”
先是,知秀州孙大雅置《本州拘催上供钱格自》来上,且言:“《汉》制:岁尽,郡国诣京师奏事。至中兴,则岁终遣吏上计,於正月旦,天子幸德阳殿临轩受贺,而属郡计吏皆觐,以诏殿最。今也不然,未尝有甘泉上计之制,而臣始为之,盖法汉之大司农,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簿,其逋未毕,各具列之意以为书也。”於是监察御史张敦实、刘贡言:“一县必有一县之计,一郡必有一郡之计,天下必有天下之计。天下之计,总郡县而岁考焉。三代远矣,方册可得而知者,自《禹》九州,成赋中邦,因南巡狩,而至大越,登茅山而会诸侯,号其山曰‘会稽’,後立会稽郡。《汉书》注云:‘以其会诸侯之计於此也。’逮至《周官》所载,最为详悉。《天官》冢宰之属,理财居其半,掌财用而言,岁终则会者凡十。又太府之职,岁终则以货贿之入出会之。小宰之职,岁终,则令郡吏致事。郑氏注云:‘若今之上计也。’汉承秦後,萧何收其图籍,知张仓善算,於是令以列侯居相府,领郡国上计者,此则汉初之制,专命一人以掌天下所上之计也。至武帝建元三年,诏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注云:‘计者,上计簿使也郡国每岁遣诣京师上之。’元封五年三月,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太初元年十二月,又受计於甘泉。天汉三年,又受计於泰山之明堂。太始四年三月,又受计於泰山之明堂。是则终武帝之世,五十馀年之间,一受计於帝都,三受计於方岳,或以三月,或以十二月之不同也。至宣帝黄龙元年正月,下诏曰:‘方今天下少事,而民多贫,盗贼不毕,其咎安在?上计簿,文具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令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案之,使真伪无相乱。’是则在宣帝之时,郡国所上计簿已不能无弊矣。光武中兴,岁终遣吏上计,遂为定制。正月旦,天子幸德阳殿临轩受贺,而属郡计吏皆在列,置大司农掌之,其逋未毕,各具列之。今孙大雅所陈者是也。然西汉言郡国上计,东汉言属郡计吏,则远方者在东汉未必偕至矣。汉之大司农则今之户部也。窃见户部掌天下之财计,有上限、中限、末限之格法。有月催、旬催、五日一催之期会。每於岁终,独以常平、收支、户口、租税造册进呈,而於诸郡诸色窠目尚略焉。是於三代岁终则会,与两汉上计之法为未备也。然而去古逾远,文籍愈烦,在西汉已不免文具之弊,况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