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作《七谏》,严忌作《哀时命》,王褒作《九怀》,刘向作《九叹》,皆拟其文,而哀平之死於忠。至汉武时,淮南王安始作《离骚传》。向典校经书,分为十六卷,东京班固、贾逵,各作《离骚章句》,馀十五卷,阙而不说。至逸,自以为南阳人,与原同土,悼伤之,复作十六卷章句,又续为《九思》,取班固二序附之为十七篇。按《汉书志》屈原赋二十五篇,今起《离骚经》至《大招》凡六,《九章》、《九歌》又十八,则原赋存者二十四篇耳。并《国殇》、《礼魂》在《九歌》之外十一,则溢而为二十六篇,不知《国殇》、《礼魂》何以系《九歌》之末又不可合十一,为九然则谓《大招》为原辞,可疑也。夫以招魂为义,恐非自作,或曰景差,盖近之,其卷後有蒋之翰跋,云晁美叔家本也。
陈氏曰:逸之注虽未能尽善,而自淮南王安以下为训传者,今不复存,其目仅见於《隋》、《唐志》,独逸注幸而尚传,兴祖又从而补之,於是训诂名物始详矣。
※《楚辞释文》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其篇次不与世行本同。
陈氏曰:古本,无名氏,洪氏得之吴郡林ж德祖,其篇不与今本同。今本首《骚经》,次《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九辩》、《招魂》、《大招》、《惜誓》、《招隐》、《七谏》、《哀时命》、《九怀》、《九叹》、《九思》。《释文》亦首《骚经》,次《九辩》,而後《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招隐士》、《招魂》、《九怀》、《七谏》、《九叹》、《哀时命》、《惜誓》、《大招》、《九思》。洪氏按,王逸《九章》注云:“皆解於《九辩》中。”则《释文》篇第盖旧本也,後人始以作者先後次序之耳。朱侍讲按,《天圣》十年陈说之序,以为旧本篇第混并,乃考其人之先後,重定其篇第。然则今本说之所定也。余按,《楚辞》,刘向所集,王逸所注,而《九叹》、《九思》亦列其中,盖後人所益也欤。
※《补注楚辞》十七卷 《考异》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凡王逸《章句》有未尽者补之。自序云:以欧阳永叔、苏子瞻、晁文元、宋景文家参考之,遂为定本。又得姚廷辉本,作《考异》。且言《辩骚》非《楚辞》本书,不当录。
陈氏曰:洪兴祖撰。兴祖少时从柳展如,得东坡手校十卷,凡诸本异同皆两出之。後又得洪玉父而下本十四、五家参校,遂为定本。始补王逸《章句》之未备者;成书,又得《姚廷辉》本,作《考异》,附古本《释文》之後。其末又得欧阳永叔、孙莘老、苏子容本於关子东、叶少协,校正以补《考异》之遗。洪於是书用力亦勤矣。
※《重编楚辞》十六卷
晁氏曰:族父吏部公重编。独《离骚经》仍故,为首篇,其後以《远游》、《九章》、《九歌》、《天问》、《卜居》、《渔父》、《大招》、《九辩》、《招魂》、《惜誓》、《七谏》、《哀时命》、《招隐》、《九怀》、《九叹》为次,而去《九思》一篇。其说曰:按八卷,屈原遭忧所作,故首篇曰《离骚经》,後篇皆曰《离骚》,馀皆曰《楚辞》。今本所第篇或不次第,於是迁《远游》、《九章》次《离骚经》,在《九歌》上,以原自叙其意近《离骚经》也。而《九歌》、《天问》乃原既放之後,摅愤所作者,故迁於下。《卜居》、《渔父》,自序之馀意也,故又次之。《大招》古奥,疑原作,非景差辞,沈渊不返,故以终焉。为《楚辞》上八卷。《九辩》、《招魂》皆宋玉所作,或曰《九辩》原作,其声浮矣。《惜誓》弘深,或以为贾谊作,盖近之。东方朔、严忌皆汉帝廷臣,淮南小山之辞不当先朔、忌。王褒,汉宣帝时人,後淮南小山,至刘向最後作,故其次序如此,皆西汉以前文也。为《楚辞》下八卷。王逸,东汉人,《九思》,视向以前所作相阔矣,又十七卷,非旧录,故去之。又颇删逸《离骚经》训释浅陋者,而录司马迁原传冠其首云。
※《续楚辞》二十卷
晁氏曰:族父吏部公编。择後世文赋与《楚辞》类者编之,自宋玉以下至本朝王令,凡二十六人,计六十篇,各为小序,以冠其首。而最喜沈括,以为辞近原,盖深探其用意,疾随其步趋而与之偕,然亦暇而不迫也。
※《变离骚》二十卷
晁氏曰:族父吏部公编。公既集《续楚辞》,又择其馀文赋大意祖述《离骚》,或一言似之者为一编。其意谓原之作曰《离骚》,馀皆曰《楚辞》。今《楚辞》又变,而始曰《变离骚》者,欲後世知其出於原也,犹服尽而系其姓於祖云。所录自楚荀卿至本朝王令,凡三十八人,通九十六首。
陈氏曰:晁补之无咎撰。去《九思》一篇,入《续楚辞》,定著十六卷,篇次亦颇改易,又不与陈说之本同。《续》、《变》二篇,皆《楚辞》流派,其曰“变”者,又以其类《离骚》而少变之也。新序三篇,述其意甚详,然其去取之际,或有不能晓者。
※《楚辞赘说》四卷
陈氏曰:右司郎宣城周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