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之。今岳《书仪》十巳废其七八,其一、二仅行於世者,皆苟简粗略,不如本书。就中转失乖缪,可为大笑者,坐鞍一事耳。
※《新定寝祀礼》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中兴馆阁书目》有此书,云前後有序,题太常博士陈致雍撰集。今此本亦前後有序,意其是也。致雍,晋江人,及仕本朝。
●卷一百八十八 经籍考十五
○经(仪注 谥法 谶纬)
※《孙氏祭享礼》一卷
陈氏曰:检校左散骑常侍孙日用撰。周显德中博士,後仕本朝。开宝时作此书。
※《杜氏四时祭享礼》一卷
陈氏曰:丞相山阴杜衍世昌撰。
※《韩氏古今家祭式》一卷
陈氏曰:司徒兼侍中相台韩琦稚圭撰。
※《横渠张氏祭礼》一卷
陈氏曰:张载子厚撰。末有吕大钧和叔说数条附焉。
《朱子语录》曰:横渠所制礼多不本诸《仪礼》,有自杜撰处。
※《伊川程氏祭礼》一卷
陈氏曰:程颐正叔撰。首载作主式。
※《伊洛礼书补亡》,《伊洛遗礼》
龙川陈氏序曰:吾友陈君举为余言:“季宣士隆尝从袁道洁游。道洁及事伊川,自言得《伊洛礼书》,不及授士隆而死,今不知其书在何许。”伊川尝言:“旧修《六典》,巳及七分,及被召乃止,今更一二年可成。”则信有其书矣。道洁之所藏近是,惜其书之散亡不可见也。因集其遗言中凡参考《礼仪》而是正其可行与不可行者,以为《伊洛礼书补亡》。庶几遗意之未泯,而或者其书尚可访也。
又曰:《伊洛遗礼》,其可见者,惟婚与丧礼仅存其一二,今以附诸《补亡》之後。夫礼虽先王之未有,可以义起也。《补亡》所集,集其义也。苟精其义,则当时之所参定者尚可考,而阙裂不全之制,岂必以是为尊哉!《记》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存其义之可见者,以惜其不可见者而巳。
※《吕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丞相京兆吕大防微仲、正字大临与叔撰。
《朱子语录》:曰与叔集诸家礼补《仪》,以《仪礼》为骨。
※《范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范祖禹淳甫撰。
※《温公书仪》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前一卷为表章、书启式,馀则冠婚、丧祭之礼详焉。
《朱子语录》:胡叔器问四先生礼。晦庵先生曰:“二程与横渠多是古礼,温公则大概本《仪礼》,而参以今之可行者。要之温公较稳,其中与古不甚远,是七分好。大抵古礼不可全用,如古服古器,今皆难用。”“温公本诸《仪礼》,最为古今之宜。”
先公曰:温公此书专本《仪礼》,其大者莫如婚、丧,《婚礼》“妇见舅姑”条下注:“若舅姑巳殁,则有三月庙见之礼。”此《仪礼》说也。《仪礼》凡单言庙,皆谓祢庙,非祖庙也。公谓妇入门,拜先灵,则三月庙见之礼可废,此於礼为稍略,而朱文公遂以为惑於陈缄子“先配後祖”之说,故以妇入拜祖先为未然。此礼当考(按缄子所讥,自谓郑忽当迎妇时不先告庙,注家引公子国告庄共之庙而後行为证,即非妇入门时事)。《丧礼》“卒哭而”,亦《仪礼》说也。《仪礼》“三虞,明日以其班”,公直用之,此於礼为大遽。《檀弓》明言“殷练而,周卒哭而,孔子善殷,”而云周巳戚,公於注文但略言而不详述,盖“练而”,公所不敢故耳,大概温公诚笃之学。尝答许奉世秀才书,云“自幼诵诸经,读注疏,以求圣人之道,直取其合人情物理目前可用者从之”,此其大指也。
※《居家杂礼》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
※《吕氏乡约》一卷,《乡仪》一卷
陈氏曰:吕大钧和叔撰。
※《高氏送终礼》一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高闶抑撰。
※《四家礼范》五卷
陈氏曰:张┉、朱熹所集司马、程、张、吕氏诸家,而建安刘珙刻於金陵。
※《古今家祭礼》二十卷
陈氏曰:朱熹集《通典》、《会要》所载,以及唐、本朝诸家祭礼皆在焉。
※《朱文公家礼》
朱子自序曰:尝独究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於其间,以为一家之书。大抵谨名分、崇爱敬,以为之本。至其施行之际,则又略浮文、务本实,以窃自附於孔子从先进之遗意。诚得与同志之士熟讲而勉行之。
李氏曰:先生居母祝令人忧,居丧尽礼。盖自始死以至祥礻覃,参酌古今,咸尽其变,因成《丧》、《葬》、《祭礼》,又推之於《冠》、《婚》,共成一编,命曰《家礼》。既成,为一童行窃之以逃。先生易箦,其书始出,今行於世。然其间有与先生晚岁之论不合者,故未尝为学者道之。
杨氏曰:愚按《家礼》一书,今之士大夫家冠婚丧祭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