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然则其与不通《春秋》之义者,相去无几耳。
※《春秋加减》一卷
《崇文总目》:唐元和时国子监承诏修定,以此经字文多少不同,故志其增损,以防差。陈氏曰:称元和十三年国子监奉敕定,不著人名。校定偏旁,若五经文字之类。此本作小缋册,财十馀板,前有睿思殿书籍印,末称臣雩校定。盖承平时禁中书也,不知何为流落在此。
※《春秋折衷论》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陈岳撰。以三家异同三百馀条,参求其长,以通《春秋》之义。
晁氏曰:其书以《左传》为上,《公羊》为中,《梁》为下,比其异同而折衷之。岳,唐末十上春官,晚乃从锺传,辟为江西从事。
※《春秋指掌》
《崇文总目》:唐试左武卫兵曹李瑾撰。瑾集诸家之说,为《序义》、《凡例》各一篇;称孔颖达,《正义》,为五篇;采摭馀条,为《碎玉》一篇;集先儒异同,辩正得失,为三篇;取刘炫《规过》,申证其义,为三篇。大抵专依杜氏之学,以为说云。
巽岩李氏曰:其第一卷新编目录多取杜氏《释例》及陆氏《纂例》,瑾所自著无几。而《序义》以下十四卷,但分门抄录孔颖达《左氏正义》,皆非瑾所自著也。学者第观《正义》及二《例》,则此书可无。且瑾之意,特欲以备科试应猝之用耳,初不为经设也。其名宜曰《左氏传指掌》,不当专系《春秋》。本朝王尧臣《崇文总》目及李ㄈ《图书志》皆以先儒《异同》、《规过》、《序》、《例》等篇为瑾笔削,盖误矣。写本或讹舛,复用《正义》删修之,乃可读。惟篇首数序,瑾所自著者,既无参考,亦不敢以意改定,姑仍其误云。
※《春秋通例》
《崇文总目》:唐陆希声撰。因三家之例,裁正其冗,以通《春秋》之旨。
※《春秋图》
《崇文总目》:唐张杰撰。以《春秋》所载车服、器用、都城、井邑之制,缋而表之。
※《春秋指元》
《崇文总目》:唐张杰撰。摘《左氏》传文,申释其义。
※《春秋精义》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汇事於上,分抄杜氏、孔颖达言数家之说,参《释文》。
※《演左氏传谥族图》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左氏》学《世谱》增广之,贯穿系序,差无遗略。
※《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元撰。以《春秋》官谥名字,裒附初名之左。
晁氏曰:左氏所书人,不但称其名,或字,或号,或爵、谥,多互见,学者苦之。继元皆取以系之名下云。
巽岩李氏曰:昔丘明传《春秋》,於列国君臣之名字不一其称,多者或至四五,始学者盖病其纷错难记。继元集其同者,为一百六十篇,音同者附焉,於《左氏》抑亦微有所助云。宋大夫庄堇,秦右大夫詹,据《传》未始有“父”字,而继元辄增之,所见异本;若子韩者,盖齐顷公孙,《世族谱》与《传》同,而继元独以为韩子,与楚、郑二公孙黑共篇,盖误也。
陈氏曰:《左传》所载君臣名氏字谥互见错出,故为此图以一之。周一,鲁二,齐三,晋四,楚五,郑六,卫七,秦八,宋九,陈十,蔡十一,曹十二,吴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许十九,杂小国二十。
※《左氏传引帖新义》
《崇文总目》:伪蜀进士蹇遵品撰。拟唐礼部试进士帖经旧式,经具对。
※《春秋纂例》
《崇文总目》:伪唐人姜虔嗣撰。以《春秋 左氏》、《公》、《》三家之传学者钞集之文。
※《帝王历纪谱》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其序言周所封诸侯,子孙散於他国,孔子修《春秋》而谱其世系。上采帝王历纪而条次之,盖学《春秋》所录今本题云荀卿撰者,非也。
晁氏曰:题曰秦相荀卿撰。载周末列国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脉图》。颇多疏略,决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尝相秦,岂世别有一荀卿耶?
巽岩李氏曰:其载帝王历纪殊少,序诸侯卿大夫之世颇详,而《崇文总目》止名《帝王历纪谱》,今从之。旧题云秦相荀卿撰。荀卿未尝相秦,其缪妄立见,盖田野陋儒依以欺末学耳。故笔削最无义例,前後抵牾,不可遍举。而所著族系,又与《世本》不同,质之司马迁、杜预,亦复差异,不知撰者果证据何书也。其血脉间有强附横入灼然非类者,要当正之,顾不敢轻改,姑仍其旧,使学者自择焉。篇首尾杂引《左氏传》中语,事既残缺不属,字画讹舛尤甚,往往不可句读。参考《左氏传》,略加是正,十仅得四五云。其他政如棼丝结,未易一二爬梳也。
※《春秋论》
《崇文总目》:皇朝秘书监胡旦撰。多摭杜氏之失裨经旨。
※《春秋龟鉴》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