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者。《韩诗》虽亡阙,《外传》及章句犹存。《毛诗训故》为备,以最後出故独传,乃据毛氏以考正於三家,且论《诗序》决非子夏所作。建炎中,载是书而南,其志公学博,不可以人废也。
陈氏曰:说兼取三家,不专毛、郑。谓《齐诗》尚存,可据。按《藏书志》有《齐诗》六卷,今《馆阁》无之。自言隋、唐亦巳亡久矣,不知今所传何所从来,或疑後世依为之。然则安得便以为《齐诗》尚存也。然其所援引诸家文义,与《毛氏》异者,亦足以广见闻,续微绝云。
※《毛诗补音》十卷
陈氏曰:吴或撰。其说以为《诗》韵无不叶者,如“来”之为“”,“庆”之为“羌”,“马”之为“姥”之类。《诗》音旧有九家,唐陆德明始定为《释文》。《燕燕》以“南”韵“心”,沈重读“南”作“尼心切”,德明则谓古人韵缓,不烦改字。《扬之水》以“沃”韵“乐”,徐邈读“沃”“郁缚切”,德明亦所不载。颜氏《纠谬正俗》以傅毅《郊祀赋》“穰”有“而成切”,张衡《东京赋》“激”有“吉跃切”。今之所作,大略仿此。其援据精博,信而有证。朱晦翁注《楚辞》亦用或例,皆韵。其韵或又有《韵补》一书,不专为《诗》作也。要之古人韵缓之说,是为确论,不必一一改字。详见《韵补》。
《朱子语录》曰:吴才老《补韵》甚详,然亦有推不去者,某煞寻得,当时不曾记,今皆忘之矣。如“外御其务”叶“也无戎”,才老无寻处,云“务”字古人读做“蒙”,不知“戎,汝也”,“汝”、“戎”二字,古人通用,是叶音“汝”也。如“南仲太祖,太师皇父,整我六师,以我戎。”亦是叶音“汝”也。“下民有严”,叶“不敢迨遑”,才老欲音“严”为“庄”,云避汉讳,无道理。其後读《楚 天问》,见一“严”字乃押从“庄”字,乃知是叶韵,“严”,读作“昂”也。《天问》,才老岂不读,往往无甚意义,只恁他打过去也。或问:“吴氏叶韵何据?”曰:“他皆有据。泉州有其书,每一字引十馀证,少者亦两三证。他说元初更多,後来删去,姑存此耳。然犹有未尽。”
※夹氵祭《诗传》、《辩妄》共二十六卷
自序:《毛诗》自郑氏既笺之後,而学者笃信康成,故此《诗》专行,三家遂废。《齐诗》亡於魏,《鲁诗》亡於西晋,隋、唐之世,犹有《韩诗》可据,迨五代之後,《韩诗》亦亡。致今学者,只冯毛氏,且以《序》为子夏所作,更不敢拟议。盖事无两造之辞,则狱有偏听之惑,今作《诗辩妄》六卷,可以见其得失。
陈氏曰:辩妄者,专指毛、郑之妄。谓《小序》非子夏所作,可也;尽削去之,而以己意为之序,可乎?樵之学虽自成一家,而其师心自是,殆孔子所谓不知而作者也。
按:夹氵祭专诋《诗序》,晦庵从其说,所谓“事无两造之辞,则狱有偏听之惑”者,大意谓《毛序》不可偏信也。然愚以为譬之听讼,《诗》者,其事也;《齐》、《鲁》、《韩》、《毛》则证验之人也。《毛诗》本书具在,流传甚久,譬如其人亲身到官,供指详明,具有本末者也。《齐》、《鲁》、《韩》三家,本书已亡,於他书中间见一二,而真伪未可知,譬如其人元不到官,又已身亡,无可追对,得之风闻道听,以为其说如此者也。今舍《毛诗》而求证於《齐》、《鲁》、《韩》,犹听讼者以亲身到官所供之案牍为不可信,乃采之於傍人传说,而欲以断其事也,岂不误哉。
※李樗《毛诗详解》三十六卷
陈氏曰:博取诸家之说,训释名物文意,末用已意为论以断之。樗,闽之名儒,於林少颖为外兄。林,李出也。
※《诗风雅颂》四卷《序》一卷
陈氏曰:晦庵所录。以为《序》出後,不当引冠篇首,故别录为一卷。
※晦庵《诗集传》、《诗序辨说》共二十一卷
陈氏曰:以《大》、《小序》自为一编,而辨其是非。其序《吕氏读诗记》自谓少年浅陋之说,久而知其有所未安,或不免有所更定。今江西所刻晚年本,得於南康,胡泳伯量校之建安本,更定几什一云。
※《吕氏读诗记》三十二卷
陈氏曰:博采诸家,存其名氏,先列训诂,後陈文义,翦截贯穿,如出一手。已意有所发明,则别出之。《诗》学之详正,未有逾於此书者也。然自《公刘》以後,编纂已备,而条例未竟,学者惜之。
※岷隐《续读诗记》三卷
陈氏曰:戴溪撰。其书出於吕氏之後,谓吕氏於字训章已悉,而篇意未贯,故以《续记》为名。其实自述已意,亦多不用《小序》。
※黄度文叔《诗序》三十卷
水心叶氏序曰:公於《诗》,尊叙伦纪,致忠达敬,笃信古文,旁录众善。博厚惨怛而无迂重之累,缉绪悠久而有新美之益。然则性情不蔽,而《诗》之教可以复明,公其有志於是欤!按《易》有程,《春秋》有胡,而《诗》集传之善者亦数家,大抵欲收拾群义,酌其中平,以存世教矣、未知性情何如耳。今公之书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