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毫,以为大吕(凡言毫者,皆九分之一)。
大吕之实八寸三分七六毫。三分其实得二寸七分二五毫以为法。 下生者,倍其法,得四寸十四分四十毫(内收九分为一寸,又收九毫为一)。合之得五寸五分五一毫,以为夷则。
夷则之实五寸五分五一毫。三分其实得一寸七分七六毫三丝以为法。上生者,四其法,得四寸二十八分二十八二十四毫十二丝(内收二十七分为三寸,又收二十七为三分,又收十八毫为二,又收九丝为一毫)。合之得七寸四分三七毫三丝,以为夹锺(凡言丝者,皆九分毫之一)。
夹锺之实七寸四分三七毫三丝 三分其实得二寸四分四二毫四丝以为法。下生者,倍其法,得四寸八分八四毫八丝,以为无射。
无射之实四寸八分八四毫八丝 三分其实得一寸五分八七毫五丝六忽以为法。上生者,四其法,得四寸二十分三十二二十八毫二十丝二十四忽(内收十八分为二寸,又收二十七为三分,又收二十七毫为三,又收十八忽为二丝)。合之得六寸五分八三毫四丝六忽,以为中吕(凡言忽者,皆九分丝之一)。
中吕之实六寸五分八三毫四丝六忽。三分其实得二寸一分八七毫一丝五忽以为法。上生者,四其法,得八寸七分八一毫六丝二忽,以为黄锺之变。
右律寸新法(本太史公《律书 生锺分》,蔡元定以寸分毫丝忽约之,得此法)
子一,黄锺之律。丑三为丝法。寅九为寸数。卯二十七为毫法。辰八十一为分数。巳二百四十三为法。午七百二十九为数。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分法。申六千五百六十一为毫数。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寸法。戌五万九千 四十九为丝数。亥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黄锺之实。
右黄锺寸分数法(蔡元定曰:“按:黄锺九寸,以三分为损益,故以之历十二辰,得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锺之实。其十二辰所得之数,在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为黄锺寸、分、毫、之数。在亥、酉、未、巳、卯、丑六阴辰为黄锺寸、分、、毫、丝之法。其寸、分、、毫、丝之法,皆用九数,故九丝为毫九毫,为九,为分九分,九分为寸,九寸为黄锺。盖黄锺之实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以三约之,为丝者五万九千四十九以二十七约之,为毫者六千五百六十一。以二百四十三约之,为者七百二十九。以二千一百八十七约之,为分者八十一。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约之,为寸者九。由是三分损益,以生十一律焉。或曰:‘径围之分,以十为法,而相生之分、、丝、忽,以九为法者,何也?’曰:以十为法者,天地之全数也。以九为法者,因三分损益而立也。全数者即十,而取九相生者,约十而为九。即十而取九者,体之所以立,约十而为九者,用之所以行。体者所以定中声,用者所以生十一律也。”)
子一分(一为九寸)。丑三分二(一为二寸)。寅九分八(一为一寸)。卯二十七分十六(三为一寸,一为三分)。辰八十一分六十七(九为一分。一为一分)。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二十七为一寸,三为一分。一为三)。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八十一为一寸,三为一分。一为一)。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二百四十三为一寸,二十七为一分,三为一。一为三毫)。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七百二十九为一寸,八十一为一分,九为一,一为一毫)。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八千百九十二(二千一百八十七为一寸,二百四十三为一分,二十七为一,三为一毫,一为三丝)。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六千五百六十一为一寸,七百二十九为一分,八十一为一,九为一毫, 一为一丝)。亥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一寸,二千百八十七为一分,二百四十三为一,二十七为一毫,三为一丝,一为三忽)。
●卷一百三十三 乐考六
○度量衡
《虞书》:“同律度量衡。”
《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注:周尺之数,未详闻也。按:礼制,周以十寸为尺,盖六国时多变乱法度,或言周尺八寸。疏:郑注,十寸为尺。按:《玉人职》云,镇圭尺有二寸。又云,桓圭九寸,是周犹以十寸为尺也。今经云,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乃是六十四寸,则谓周八寸为尺也)。”
《考工记》:氏为量,改煎金锡则不耗。不耗然後权之权之,然後准之准之,然後量之(改煎,重煎也。重煎而不减耗,然後秤分之。秤金多少以拟铸器也。已秤则知轻重,然後更击锻金,令平正之,齐其金之大小也。既准讫,量金计人模中铸作也)。量之以为,深尺,内方尺而圜其外,其实一(以其容为之名也。四升曰豆,四豆曰区,四区曰。,六斗四升。十则锺。方尺积千寸,於今粟米法计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其数必容。此言内方耳,圜其外者为之唇)。其臀一寸,其实一豆(谓覆之其底深